,
?11 系统运行】与维护
《。
:
》。
,
11?.1 一般规【定,
?
:
11.1【.1 ? 安全防范工程竣】工移交后《应开展安《全防范系《统的:运行与维《护工作
!11.1《.2 建》设(使用)单位应根!据安全防范管理【要求、系统规模和竣!工文件编制系统【运行与维护的工作】规划建立《系统运行与维护保】障机制
—
,
11.1—.3 系统运行与!维护单位《可以:是建设(使用)单】位也可以《是建设(使用)单位!委托的第三方运维】。服务机构
》
11【.1.4《 , ,系统运行与维—护单位应建立安【全,防范系统设备台账并!对系统?和设备的全生命【周期进行管理—
—11.1《.5 《系统运行与维护工作!应,落实保密《责任与措施》
:
?
11.1.6 】 系统运行与维护人!员应经培训》和,考核合格后》上岗
】11.1.7 第!三方运维服务—机构在退出系—。统运行与维》护工作?时应做好《移交工?作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