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 系!统运行与维护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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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—1 一般规定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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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1—.1 安全防范工!程竣工移交》后应开?展安全防《范系:统的:运行与维护工—作
11!.1.2 建设(!使用)单位应根据安!全防范管理要求、系!统规模和竣》工文件编制系—统运行与维护的工】。作规划建立系统运行!与维护保《障机制
!1,1.1.3 —。 系统运行》与维护单位》可以:是建设(使用)单】位也可以是》。建设(使用)单【位委托?的第三方运维服务】机,。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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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《1,.,1.4 系—统运行与维》护单位应建立安全】防范系统设备台账并!对系统和《设备的?全生命?周期进行《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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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11.1.》5 系统运行与】维,护工作应落实保密责!任与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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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1.6【 系统运》行与维护《。。人员应经培训—和考核合格后上【岗,
11】.1.7 —第,三方运维服务机构】在退出系统运行与】维,护,工作时应做好—移交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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