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9》  :工程检验 — 【 ,9.:1  一般规—定 :。 ? 9.1【.1  安》全防范工程竣工验收!前应由符合条件的检!验机构?对安全防范工程的系!统架构、实》体和:电子:防护的功《能性能、系统—安全性、电磁兼容】。。性,、防雷与《接地、系统供电、】。。信号传输《、设备安装及监控】中心等项目》进行检验《 《。 , 9.1.2—  工?程检:。验应依据竣工文件和!国家现行《有关标准检验项目应!覆盖:工程合同、深—化设计文件及工程变!更文件的主要技术】内容 — 9.1.3  !工程检验《所使用?的仪:。器、仪表必须经检】定或校准合格且检定!或校准数据范围【应满:足检验项目》的范围和精》度的要求 — ? 9.1.4— , 工程检验》程序应符《合,。下列规定 》    】 1:  :受检:。单位:应提出申《请并:至少提交工程合同】、深化设计文件、】工程变更《文件:等资料; — : ,     2— , 检验机构》应在实施工》程检验前根据—本标准和《提交:的资料确定检验范围!并,制定检验方案和【实施细则;》  【   ?3 : 检验人《员应按照检验方【案和实施《细则进行现场检验】; ?    【 4  检验完【成,后,应,编制检验报告并做】出检验?结论 — 9.1.5  !工程检?验,应对系?统设备按产品类型及!。型号进行抽》样抽样数量》应符合?下列规定 】     —1  同《。型号产品数量—≤5时?应,全数检验《; 》    》 ,2  同型号产品数!量>5?。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!准计数?抽样检?验程序  》第1部?分按接收《。质量限(《AQL)检索—的逐:批检验抽样计划G】B/T? 2828》.1-2012中的!一般检验《水平Ⅰ进行》抽样且抽样数—量不应少于5;【 —。    3  高】风险保护对象安【全防范工《程的检?验,可加大抽《样数量 !9.1.6 — 工程检验中—有不:合格:项时允许改正后【进行复检复》检时抽?样,数量应加倍复检仍不!合格则判该项—不合格 》 , , 9?.1.7《  安全防范工程交!付使:用后:可进:行系统运行检验【 ,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