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》。 ,。 工程检验》
《
9.】1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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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9,.1.1 》 安全防范工程【竣工:验收前应由符—合条件的《检验机构对安全【防范工程的系统【架构、实体和—电子防护的功能性】能、系?统安:全性:、,电磁兼容性》。、防雷与接》地、系统供电、信】号传输、《设备安装及监控中心!等项:目进:行检验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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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?.,1.2 工程【检验应依据》竣工文件和》国家现行有》关标准检《验项:目应覆盖工程合【同,、深化设计》文,件及:工程变更文件的主】要技术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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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?1.3 《 工程检验所使用】的仪器、仪表必【须经检定或校—准合格且检定或校准!数据范围应满足【检验项目《的范围和精度的要求!
9【.1.4《 工程检》验程序应符合下列】规,定
】 1 受检单!。位应提出《申请并至少提交工程!合同、深化》设计文件、工程【变更:文件:。等资料?;,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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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2 ?检验机构应在实施】工程检验前根据【本标准和提交的资】料确:定检验范围并—制定检验方案和实】施细则;《
【 3 》 检验?人员应?按照检?验方案和实》施细则进行现场【检,验;
! 4《 检验完》成后:应编制检验报—。告并做出检验结【论
9】.1.?5 ?。工,程检验应对系统【设备按产《品类型及型》号进行抽样》抽样数量应符—合下列规定
】
》 1 同型号产!品数量≤5时—应全数检验;—
》
》。2 同《型号:产品数量>5时应】根据现行国家—标,准计数抽《样检验程序 【第1部分《按接收质量限(AQ!L)检索《的逐批检验抽样【计划GB/T 2】828.1-20】12中的一般检验】水平Ⅰ?。进行抽样且抽样数】量不应少于》5;
】 3 — 高风险保护—对象安全防范—工程的?。检验可加大抽样数】量
【9.1.《。6 工程检验中】有不合格《项时允?许改正后进行复检】。复,检时:抽样数量应加倍【复检仍不合格则判】该项:不合:格
9.!1.7? 安全防范工【程交付使用后可进】行系统运行检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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