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 【。工程检验《
【
:
,9,.1 一般—规定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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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1.【1 安全防范工程!竣工:验收前应由符合【条件的?检验:机,构对安全防范工程】的系统架构、实体和!电子:防,护的:功能性能、系统安】全性、?电磁兼容性、—防雷与接地》、系统供《电、信号传输、【设备安装及监控【中心等项目进行检】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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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9.1.2 —。 工:程检验?应依据竣《工文件和国》家现:行有关?。标准:检验项目应覆盖工】。程合同?、深化?设计文件《及工程变更文—件的:。主,要,技,术内容
—
9《.,。1,.3 工程检【验所使用的仪器【、仪表?必须经检定或校准合!格且检定或校—。准数据?范围应满足检验【项目的范围》和精度的要求—。
9.1!.4 工程—检验:程序应符合下—列规定
!。。 1 受检!单位应?提出:申,。。请并至少提》交工程合同、深化】。设,计,。文件、工程变—。更文件?等资料?;
】 2 》 检验机构应在实施!。工程检验前》根据本标准和提【交的资料确定—检验范围并制—定检验方案和实施】细则;
【
—3 ?检验人?员应按照检验方案和!实施细则《进行:现场检验;》
《
: 4 — 检验完成后应编】制检验报告》并做出检验结—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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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9.1.5 工】程检验应对系统设备!按,产品类型及型—号进行抽《。。样抽样数量》应符:合下列规《定,
!。 1 《同,型号产品数量≤【5时应全数》检验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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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2 《 ,同型号产品数量【>5时应根据现行】国家标准计》数抽:样检验程序 第】1部分按接收质【量限(A《QL)?检索的逐批检验抽】样计划GB/—T 2828—.1-2012【中的一般检验水【平Ⅰ进行《。抽样且抽《样数量不应少—于5;
》
【。 3 《高风险?保护:对象安全防》范工程的检验可加大!。抽样数量
!
9.?1,.6 ? 工程检验中有不】合格:项时允?许改正后进行复检】复检时抽《样数量应加倍复【检仍不合格则判该项!不合格
】
,9.1.7 安】全防范工程交付使】用,后可:进行系?统运行检《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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