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— 第《六章 监《督管理 第】三十二条《 县级?以,上人民政府》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和交通、水!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履:行监:督管理职责建立【健,全,建设工程质》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!理制度?加,强对执行有关法律】法规和强《制性: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!并将建设工程—安全:。施工措施备案—资料的主要内—容,抄送:同,级安全生产监督【管理:部门 第》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或—。者交通、水利—等行政主管部门在】履行建设工程质【量和:安全生产监督检【查职责时有权采取】下列措施 》     (—一)进?入被检查单位及施】工现:场进行检查; 】。    (二)要】求,被检查单《位提:供有:关建设工程》质,量和:安全生?产的资料《;     (三!)对:危险性较大的专【项工程的安全生产】条件进行《审查;     !(,四,)对影响《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!安全的试块、试件】、材料、构(配【)件:。、,防护设施《。。及用品按照有—关技术标准和—规定抽取一定比例】的试样委《托相关?检验:检测单?位进行检测》;     (】五):要求被检查单位【提,供支付或者》使用建设工程安全】作业:环境和?安全防护、文明施】。。。工,措施费用的凭—证,;     【(六)责令被检查】单位纠正不符合法律!法,规,和建设工程质量、安!全生产?。要求的行为并依【法予以处《。理;  》   (七)责【令被检查单位—排除事故《隐患重大安全事故隐!患排除前《或者排除《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!的,责令暂时停止施工】或者从?危险:区域内?。撤出作业《人员;     !(八:),法律法规《。规定的其他措施 !     其他负有!建设工程《质,量和安全生产—监督管?。理责:任的行政执法—部门对施《工现:。场依法实施检查【时应当互《相配:合实行联合》检查;确需分别【进行检?查,的将检查情》况通报同级》人,民政府建《设行政?主管部?门或者交通》、水利等行》。政主管部门 —。 ,     执法人】员进:入施工现《。场检查时应当—遵守施?工现场安全》管理规定 第三】十四条 县》级以上?人民:政府建?设行政主管部—门或者交通、—水利等?行政主管《部门可以委托建设】工程质量和安全【生产监督机构(以下!简称:监督机构)对建设】。工程质量和安全生】产具体实《施监督    】  监督机》构,及其监督人员经【。考核合格后方可实】。施建设工程》质量和安全生—产监督?监督机?构及其监督人员【的考核?由省人民《政府建设行政—主管:部,门或者交通》、水利等行政—主,管部:门组织实施 第】三十五条 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!。者交通、水利等【行政:主管部门发现建【设单位在竣工验收】和交付?使用中违反建设工】程质量?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!的责:令,纠正:、停止使用并责【令重新组织竣工验】收 第三十六【条 住?宅室内装修不得【擅自改变建筑主【体、承?重结:构或者对房》屋,的使用功《能,进行重大改变—。  ?   县《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城市: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对交付使用【后的住宅《室内装修活动进行】监督管理;对违法装!。修行为依法予以【处理     】物业管理单位对违】。法装修行为》应当及?时予以劝《阻,并报告城市》。房地产?行政主管部门 【     相邻住】宅的所有权人、【使用权人对》影,响其住宅《安全的违《法装修行《为可以向其物业管理!单位:反,。映或者向城市房【。地产行政《主管部门投诉—也可以依法向人【民法:院提起诉《讼 第三十七【条 建设工程发生质!量或者安全生产事】故时施工单位—、施工总承包—单位应当按照国家】和省有关规定及时】报告: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【或者:交通、水利等—行政主管部门—安全生产事故还【需同时报告》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!管理部门 —    任何单位】和个:。人都有?。权举报建设工程质】量和安全生》产方面存在的问【。。。题和违法行为 【     有关【部门接到事故报告】后,应当:按照法?定权限和程序予以】处理:;,接到举报后及—时组:织,调查 第三十【八,条,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?。和交通、《水利等行政主管部】门按照法定权限【。制定建设《工,程重大质量安全【事故应急预》案并组织实施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