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? 》 第?七,章 法律责任— 第三十【九条 违反本条【例第:四条第二款规—定勘察、《设计、工《程监理、《检验检测《、,施工等单位》的,执业人员同》时在两?个或者两个》以上单位《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建设》行政主管部》门或者交通》、,水利:等行政主管》部门责令停止违法】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!违法所得二倍以【上五倍以下罚—款;情节严》重,的可以责《令停止?执业或者吊销—资格证书;造成损】失,的依法承担》赔偿责任 第四十!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!条第一款《规定:政,府投资?的建设工程以施工单!位带资、垫资—承包的方式进行【工程建设《情节严重的按照人事!管理权限《对建:设单位的《主要负责人和其他】直接责?任人员依法给予行】。政处分 第四十】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!十条第?一款:规定建设单位以欺骗!、贿赂?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!工许可证的由县【级以上人民政府建】设行政?。主管部门或者交通】、水利等行政主管】部门:按照管?理权限撤销施工许】可    —  建设《单位依法《取得:施工许?可,证后:丧失保证建设—工程质量和安全生】产条件?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建:设行政主《。管部:。门或者交通》、水利等行政—。主,管,部门责令限期—整改 第四十二条! ,违反本?条例第十《八条第一《款规定检验检—测单位未取得—国家规定的资质从】事建设工程检—验检测活动的由【。省人民?政府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或?者交通、水利等行政!主管部门予》以取缔没收违法【所得处违法所得【一倍以上二倍以【下罚款 第四【十三条? 违反本条例—第十九?条第一款规定检【验检测?单位出具虚假检验】。检测报告的由县级以!上人民?政府:建设:行政:主管部门或者—交通、水利等行政主!管部门责令》停业:整顿可并处五千元以!上三万元以下罚款;!情节严重的吊—销其资质证》。书检验检测单位未将!检验检测不合—格的:情,况,及,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!部,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或?者交通、《水利等行《政主管?部门责?令改正 第四【十四条 违反—。本条例第三十—四条第二款规—定监督机构及—其监督人员》未经考?核或者考核》不合格实施监督的】由省人民政府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或者交通、水利等】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改正;》造成严重后果的【。按,照人事管理权限【对责任?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!。关责任人员》给,予行政处分 —。 第四十五条 【对建设?工程质?量和安全生产负有】监督管理职责的【部门:的工作人员滥—用职:权、玩忽《职守、?徇私舞弊的按照人】。事管理权限给予行政!处分;?构成犯罪《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 【 第:四十六条《 违:反,本条例其他》规定法?律,和其:他法:规规定处罚的—从其规定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