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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四章 工程监【。理、检验检测单【位的责任和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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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》条, ,工程监理单位必【须配备?与建设工《程,项目相适《应的专业监理—人员按照《法律法?规,以及有关技术—标准、设计文件和】建设工程承包合同】对工程?。质量和安全生—。。产,实施监理承担监【理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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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】审查施工单位建设工!程质量和安全—生产的保证措施【;
(】二)查验施工单【位的安全生产许可】证、管理人员的【安全生产考核合格】证以及特种》。作业人?。。员的特种作业证;】
(【三)督促施工单位】对建设工程》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!进行整改《;情况严《。重的责令暂时停止施!工并及时通报建【设单位;对拒不整】改或:者不停止《施工的及《时,。报告有关行政—主管部门;
】 (四)对建】设工程拟使用—的建筑?材料、构(配)件】、设备验收认—可对建设单位拨【付工程?款审核签字;必【要时对建设工程使】用的构(配)—件、预拌混》凝土的生产》过程和钢筋》的加工过《程进行监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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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(五)按照国家有】关,规定及时进》行,隐蔽:。工程验收和工程阶】段性验收;
! (六)法律法规!规定的其他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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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—检验:检测单位《必须通过国务—院或者省人民政【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!计,量认证并通》过国务?院或者省人民政【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。或,者,交,通、水利等行—政主管部门的资【质审查取得》国家规?定,的资质在《资质范围《内,承担:建设:工程检验检测业务法!。律法规另有规—定的从其规》定
— 建设《、施工单位和其他】有关单位应当将【建设工程检验检测】业务委托给具—有相应资《质的检?。验检测单位
第】十九条 检验—检测单位《按照法律法规和有】关技术?标准进行检》验检:测出具的检验检测】。数据和?。结论必须真实—、可:靠并对?检验检测结》论负责;对经检验】检测不合《格的:及,时告:知委托?单位并报告有关行】政主管部门
】 《 对检验检测结论有!异议的由提出异【议的:单,位与原?检验:检测单位共》同选定的检验检【测单位?重新进行检验检【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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