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【3,。 电气设施建(】构)筑物《耐火等级及防火分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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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】3.1 油浸变压!器室:。、高压配《电室:的耐火等级不应【低于二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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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—3.2 电缆夹层!、电气地下室宜采用!钢,筋混凝土结构或砖】混结构其耐》火等级不应低—于二:级当电缆夹层采用钢!结,构时应?对各建筑构》件进行?。防火保?护并应达到二级【。耐火等级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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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—。.,3.3 建(【构)筑物《。的防: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!面积(长度)应符】合下列规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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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1 地上电】缆夹层不应》大于1000m【2当设置自》动灭火系统时—可扩大1.0倍;】
! 2 《电气:地下室不应》大于500m2当】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!可扩:大1.0倍》;
】 3《 电缆隧道应设】防火墙和防火门进行!防火分?隔其间距《不应大?于,100.0m—。;当设置自动灭火】设施时防《火分隔的间距可扩】大到150.0m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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