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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?.3 电气—设施建(构)筑物】耐火:等级及防火》分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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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—3.1? 油?浸,。变压器室、》高压配?电,室的耐火《。等级不?应低于二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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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》。0.3.2 电缆!夹层、电气地下【室,宜采用钢筋混凝土】结构或砖《混结构其《耐火等?级,不应低于二级当电缆!夹层采用《钢结构时《应,对各建?筑构件进行防—火保护并应达—到二级耐火》。等级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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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《.,3.3 》建(构)筑》物的防火分区最大】允许建筑面积—(长度)应》符,。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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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!地上电缆夹层不应】大于1?000m《2当设置自动灭火】系统时可扩大—1.0?倍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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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2《 电?气地下室不应大于】500m2当设【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!扩大:1.0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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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3 电】缆隧道应设防火墙和!防火门进行防—火分隔其间距不【应大:于100.0m;当!设置自动《灭火设施时防—火分隔的间》距可:扩大到15》0.0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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