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3】 , 电气设施建(构)!筑物耐火等级及防】火分区?
】10.?3.1 油浸变压!器室:、,高压:配电室的耐火等级】不应低于二》级
》
10《.3.2 —电缆夹层《、,电,。气地下室宜采用钢筋!。混凝土结构或砖混结!构,其耐:火等级不应》低于:。二级当电缆夹层采用!钢结构时应对—各建筑构件进—。行防火保护并—应达到二级耐火等级!的要求
—
1《0.3.3 【建(构)筑》物的防?火分区最大允—许建筑面积(长度)!应符合下列规定
】
,
,
? 1 地】上电缆夹层》不应:大于1?00:0m2当《设置:自动:。灭火:系统时可扩大1【.0:倍;
【
》2 电气地下室】不应大于50—0m2?。当设置自动灭—火系统时可》扩,大,1.0倍;》
】。 3 电缆隧】道应设防火墙和防火!门进行防火分隔【其间距不《。应,大于100.0m;!当设置自动灭火【设施时防火分隔的】间距可?。。扩大到150—.0m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