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【4 电气设施建】(构)?筑物:。的安全疏散》和建筑构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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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【.,4.1 主控楼(!室):、主电室、配—电室等?房间的建《筑面积小于60【m2时可设》置1个疏《散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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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?0.4.2 建筑!面积:不大于250m2】的地上电缆夹层【建筑面积不》大于10《。0m2且《无人值守的电—气地下室可设置1个!安全出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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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—0.4.《3 长度不大于5!0.0m《。的电缆隧《道,可,设置1个安全—出口长度《大于50.0—m的电缆隧道的【两端:。部应设置安全出【口(根据电缆隧【道,的长度确定中间【是否设?置出口)安全出口】的间距不应大于【100?.0m?安全出?口距隧道端部—的距离不宜大于5.!0,m
【10.4.4 】其他疏散设计要求应!。符,合现行国家标准建】筑设计防火》规范G?B 50016的】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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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4.5】 当?油浸变?压器室设《置在:。建筑物的首层且其开!向厂房?外的门不采》用防火门时》门的上方应设置【宽度不小于1.0】m的防火挑檐或【高度不小于1.2m!的窗槛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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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1,0.4.6 在】电缆:隧,道进出主厂房—、主电室、电气地】下,室等建?(构)?筑物的?部位应设置防火【分隔其?出入口应《设置常闭式甲级防火!门且应朝通向—主厂房、主电—室、电气地下室等】。建(:构)筑?物的方向开启电缆竖!井的门应《采用甲级《防火: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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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10.?4.7 电缆隧道!内,。的防:火门应采用常闭【式或火灾时能—自行关闭的常开【。式甲级防火门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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