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【4 电气设施建】(构:),筑物的?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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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10.4.》1 主《控楼(室《)、主?电室、?配电室等房间的【建筑面积小于6【0m:2时可设置1个【疏,散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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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—0.4.《2, 建筑面积—不大于250—。m2:的地上电《缆夹层建筑面积不大!于10?0m2且无人值【守的电?气地下?室可设置1个—安全出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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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《.4.3 —长,。度不大?于50.0m的电缆!隧道可?设置1个安》全出口?长度大于50.【0m的电缆隧道的两!端部应设《置安全出口(根据电!缆隧道的长度确定】中间是否设》置出口?)安全出口的间【距不:应大于10》0.:0m安全出口距【隧道端部的》距离不宜《大于5?.0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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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4.4】 其他疏散设【计要:求应符合现行—国,。家标准建筑设计【。防火规范GB— 50016的【。。规,定
【10.4.5 【。 当油浸变压—器室设?置在建筑物的首层且!。其开向厂房外的门】不采用防《火,门时门的上方应【设置宽?度不小于1》。.,0m的防《火挑檐或《高度不小于1.2m!的窗:槛墙
】10.?4.6 》在电:缆,隧道进出主厂房、】主,电室、电气地—下室:等建(?构)筑?。物的部位应》设置防?火分隔其出》入口应设置》常闭式甲级防火【门,且,应朝:通向主厂房》、主:电室、电气地下室等!建(构)《筑物的方向开—启电缆竖井》的门:应采用甲级》防火门
!10.4.》7 电缆》隧道:内的防火门应采用】常闭式或火灾时能】自,行关闭的常开式甲】级防:火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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