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》0 电气
【
1!0.1 消—防供配电
—
《
10.1.1 ! ,建筑高度大于5【0m的乙《、丙类厂房》和,丙类仓库应按一级】负荷供电
】。
10.1—.2 《下,列建筑物、储罐(区!),。。和堆:场,的消防用电》应按二级负荷—供电
! 1 室外】消防用水量大于【30L/s》的厂房?(仓库);
【。
【 2 室外消防用!水量大于35L【/s的可燃》材,料堆场、可燃—气,体储罐?(区)和甲》、乙:类液:体储罐(《区)
《
1》0.1.3 除本!标准第10》.1.1条和第【10.1.2—条外:。的建筑物、储罐(区!)和堆场《等的消防用》电可按三级》负荷供电
【
,
10.1.4 ! 消防控《制,室、消?防水:。泵房、消防电梯、】防,。烟风机、排烟风机等!消防用?。电设备?的供电应《在最末一级配电装】置处实现自动切换】其供电线《路应采用耐火电【。缆或经耐火保—。。。护的:。阻燃电缆
!。
10.1.—5, 消?防用电?设,备应采用单独供【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!有明显标志
【
10—.1:.6:。 , 消防供电线—路的敷?设应符合现》。行国:家标准建筑设—计防:火规范GB 5【0,0,16的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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