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,。6.4 耐—火,材,料和冶?金石:灰
【
6.4.1 】。 生产?中使:用的易燃、易爆类添!加剂应符《合,下列规定
【
:
《 1 储存铝粉、!硅粉、铝镁粉等易】燃类:添加剂的《房间:应设置单独》的机械通风》装置换气次数应大】。于8:次/h;混》合设备必须密闭操作!并应设置与》混合设备电气联【锁的机?械通风?除尘装置;》
:
】2 乙《醇仓库宜采用—半地下式贮槽;【
】 3 铝粉(镁!铝,合金粉)仓库必须采!取隔潮和防止—水浸:渍的措?。施;
! 4 》 应与其他物品间】。。隔存:放,或单独贮存严—禁与氧化物、酸【。类、碱类混合—贮存:并应避?。免阳:光直晒
!6.4.2》 油系统中—的油品加热宜采用罐!底管式加热》器油罐内油品的最】高加热温度必须低】于油闪点10℃用于!脱水的油罐油品的】加热温度不应高于】9,5℃下列油罐的通气!管必:须设置?阻火器?
! 1: 储存闪》点小于60℃油品的!卧式:罐;
! , 2 《 储存闪点大于【等,于6:0℃且小于等于12!0℃油品《的地上卧式罐;【
】 3? 储?存闪点大于等于1】20℃油品的固【定顶:罐
?。
?
6.4.3 【 煤:。粉系统应按本—标准第6.6.4条!的规:定执行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