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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 》 ,。焦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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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6.3.1 【焦化设施的布置【应符合下列》规定
! 1 —煤气:净化装置《。应布置在焦炉的【机侧或一端其建(构!)筑:物最外边《缘距大型焦炉—炉体:边,缘不应小于40【.0m距中、小【型焦炉不应小于3】0.:。。。0m;当《采,。用捣固炼焦工艺煤气!净,化装置?布置在焦侧时—其建(构)》筑,物最外边缘距焦【炉熄:焦车:外侧轨道边缘不应小!于,45.0m(—当焦侧同《时布置有干熄焦装置!时该距离《为,距干:熄炉:外,壁边:缘的距离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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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 2 精—苯车间不宜布置在】厂区中?心地带与焦炉炉体】的净距不应小于5】0,.0m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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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3 甲、乙类】液体及危险品的【。。铁路装卸《线宜:为直线如为曲线其】弯曲半径不》应小:于500《.0m?。。且纵:向坡度应为0在尽】头线上取送车时其】终端车位的末端至】车挡前的安全距【离不宜小于10.】0m:
6.3!.2: 备煤系》。统,。应符合本标准—第6.2.2条【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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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《。.3: 焦炉应符合【下列: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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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1 焦炉的】。布置:和煤气设备的—结构应符合》现行国家标准焦化安!全规程GB 1【27:10的有关》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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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2 煤塔漏!嘴不宜采用煤气明火!烘烤保温《;采用煤气明火【。烘烤保温《时必须采取相—应的:安全措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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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!集气管?压力超过放》。散压力上限时—应能自动放散并应】设置自?。动点:火装置;低于放【散压力下限时—应能自动关闭;【集气管的《放散管口应高出【集气管操作走台台】面不小于5.0m】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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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4 》 机侧?、焦侧的操作平台】应采取防《。止红:焦和火种下漏的措施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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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5 拦焦》机、电机车的—液压站和电气室内】受高温烘烤的墙壁与!地板均应衬有不燃】烧绝热?材,料
》
6.《3,。.4 在熄焦【车运行范围》内与熄焦车轨—。道邻近的建筑物【。不得采用可燃材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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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.》5 干熄槽的运焦!。输,。送机宜采用耐热【温度不低于2—。00℃的输送带湿法!熄焦的运焦》输送机宜采用耐热】温度不低于12【0℃的?输送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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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》.6 地》下室焦炉煤气管道应!在末端设置泄—爆装置或煤气低压】。自动充氮保护—设施煤?气主管末《端设置泄爆装置时】应设:置将泄压气体直接】引至室外的管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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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—3.7 煤气净】化及化工产品—。精制应符《合下列?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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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1 —工艺装置、泵类【及槽罐等宜露天布置!或,布置在敞开、半【敞,开的建(构)—筑物内;
】
? ?2 甲《、乙类火灾危险生】产,场所的设《备和管道其绝热材】料应采?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并!应采取防《止可燃物《渗,入绝热层的》措,施;
】 , 3 进入】甲类液体槽罐区内的!机,车宜:采用安全型》内燃机?车当采?用普通蒸汽机车时必!须采取相应》的安全措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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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! 固:定顶式甲、乙类【液体贮槽其槽—顶排:气口与呼吸》阀或放散管之间【应设置阻火》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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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! 固?。定顶式甲类》液体贮槽《应采取减少日晒升】温的措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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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】初馏分贮槽应布置在!。。油槽(库《)区的边缘其四周】应设置防火堤防【火堤内?的地面和堤脚均应】做防水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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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?3.:。8 化验室应符合!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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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1 煤气》净化区、化工—产品精?制,区的现场化验室应独!立设置?;当必须与有爆炸危!险的甲、乙类—厂房毗邻时应采用耐!火极限不低于3【.0Oh的不燃【烧性墙体《与其他部位隔开【其门窗?应设置在非防爆区】;化验室与油槽(】罐)的间《。距应符合本》标准第4.2.3条!表4.2《.3的规《定;
! : 2 《存在易燃、》易爆和?有毒物?质的化验《室应设置通风设施宜!采用机械通风装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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