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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章 《储,备范围
《
第九条 国有!建设:用地储备《范围包括 》
(一】)依法?无偿收?回、补偿收回—或置换?的国有?建,设用:地; ?。
】。(二)政《府,依法行使优先—购买权收购》的国:有建设?用地; 》
—
(三)以市场【方式收购的》国有建?设用地; 》
】(四:)未确定土地—使用权?人,的,国有建?设用地;
】。。
(五【)已规划为》建设用地《并依法办《。。理,了转:用手续的国有未利】用地; 》
(】六)在土《。地利用总体》规划确定的城市建】设用地规模范—围,内为实施城市—规划而依法征收【的土地;
】
(七【)国有?。建设用地使用权出】让合同中约定收回】的,国有建设用地;【
】。
,(八)其他依法【。可以纳入储备的国有!建设用地《 ?
,
,
第十条 依法】无偿:收回的国《有建设用地》包括 》
—(一)非住宅国有】建设用地使用—权出让期《限,。届满后土地》使用权人未》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!期未获批准的—土,地;: ?
?
(《二)单位撤销—、迁移、破》产等原因停止使用原!划拨的?国有:建,设用地; —
(】三)经核准报废的】公路、铁路》、机场、矿场—等,国有建设用地—;
》
?
(四《)依:法收:回的:闲置国有建设—用地:;,
《
(五)处!理土地违法行为【依法收?回的国有建》设用:。地;
】
(六)—。其他依法应当无偿收!回的国有建设—用地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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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十一:条 依法《补偿收回的国有建设!。用地包括
】
(一)公!共利益需要》使用的国有建设用】地;
】。
(二)—实,施城市规划进行旧】城区改造需要使用的!国,有建设用地;— :
《 ,
(三)产业结构!调整、国有企—业改制等原因调整的!国有划拨建设—用地; 《
【
(四)其他应当依!法补偿收回的国有】建设用地 》 ,。。。 ,
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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