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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【 储备计《划
第—六条 县级以上【人民:政府国土资源行【政主:管,部门应当会》同,发,展改革、财》政、:建设、规划》。等部:门根据土地利—用总体规划》和土地供需状况等编!制本:行政区域的》国有建设用地储备计!划报本级人民政府】批准并报上一级国土!资源行政《主管:部门:备,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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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【建设用地《储,备计划?应当包括《。储备:土,地位置、用途、【规模和?储备方式、储备【资金来源等主要内容! ,
第【七条 县级》以上人民政》府国土资源行—政主管部门编制的】土地:供应年度《计划应?当,与国有?建设:用,地,储备计划相衔接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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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县—级以上?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国!有建设用地》储,备库土地利用总【体规划确定的城【市建设用地规—。模,范围内的建设用【地由政府从》国有建设用地储【备,库中实行统一供应 !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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