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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!章 权属管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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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条【 保障性住房应明确!其权属办理》房屋权属登记在【房屋登记簿和—所有权证上注—明房屋类型和用地】性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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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十八《条 政府投资建设】、企业和其他机构捐!建及房地产开发【项目中?配建并依据土—地出让条《件和合同约定收回】或,回购的廉《租住房产权》归当地人民》政府所有房》屋产权人登》记为:当地:住房保?障主管部门也—可登记为《当地人民政府授【权的国有资产管【理,机构
】。 规范廉》租住房共有产权【管理设?区市或县《(市:)可结合《实际坚持与准入脱】钩和保障对象自愿的!原,则在保障对》象符合廉租住—。房保障条件并纳【入廉租住房》实物配租的基础上】实,施,廉租住房共有—产权共有产权廉租】住,房房屋权属登—记部:门应在房《。屋登记簿和》所有权?证上:注明:“共有产权廉租住】房”字样并注—明政府及购》买人:。所占的产权比例廉租!住,房保障范围》的家庭?内成员可作为共有权!人进行登记》如共有产权廉租【住房保障对象—要出让的按》设区市?。或县(市)人民政府!的规:定和程序办》理政府优先回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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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?九条 经济适—。用住:房购买人拥有—有限产?权经济?适用住?房配:售时要明确界定政府!与购买人的资产份】额,确定经济适》用,住房出售所》得价款的分配比例居!民个人?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】后应当?按照规?定办理权属登记房】屋,。、,土地登记部》门,在办理权属登记时】应当分别《。注明经?济适用住房、划拨】土地
《 》 经济适用》住房购买不满5年的!不得上市交》。易购房?人因特殊原》因确需转让经济【适,。。用住房的由政府【按照原价格》。并考虑折《旧和物价水平等因】。素进行回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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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购【买满5年《购房人?上市转让《的应按照《。经,。济适:用住房出售》所得价款的分配比例!向当:地政府上交相—关价款;购房人也可!以按照当地政府【。所定的标准交—纳相关价款》后取得完《全产: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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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条 —公共:租赁住房应按投资】主,体确定?房屋权属政府—(含开发《区、园区)直接【。投资建?设的公共《租,赁,。住,。房其产权《归当地人民》政府(开发区、园】区)所?有房屋?产权:人,登记为当地住房保】障部门(《开发区、园区)【或当地人民政府(】。开发区、园区)【授权:的国有资产》管理机?构
》 《企事业单位和其【他,社会力量投资—建设的?公共租赁住房—政府投资补》助总额占项目—总投资的比》例超过50》%的转作政府—直接投资或资本【金注入方《式管理占有相应产】权
— 房地产开发】项目中配建》的,公共租赁住房依据土!地出让?条件和?合同约定确定其权属!
《。 公共租赁住!房权属登记时—应在房屋登》记簿和所有权证【上注明?“公共租赁住房”字!样并注明房屋产【权人及所占产权【份,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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