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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监督!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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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条】 省人民》政府对住房保障【工作: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!和绩效考核
! , 市州、县市】区人民?政,府应当对住房保【障、发?展改革、监察、财政!、国土资源、民【政、物价《、公安、税务等部】门及下级《人民政?府,履行住房保障—工作职责的情况实施!监督考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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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【二,条 市州、县市区人!民,政府住房保障主管】部门应当会同房地】。。产、民政《等,部门建?立,住房:保,障信息系统》、健全信《息共:享和联审机制实施信!息公开并与全省住房!保障信息系统对【接;应?当完善住《房保障档案管理【建立保障性住房、】保障对象档》案,动态监测住房保障】。。对,象家:庭人口?、住房?。和经济状况变化情】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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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三条【 ,市州、?县市区人民政府住】房保障?主管部门应当建【立住房保障诚—。信制度完善失信【惩戒机制对》申请:人隐瞒?。有,关,情况、提供虚—假材:料或者以《其他不?正当手段《。申请保障性住—房的不予受理;【已登记为轮候对象的!。取消其登记;已承租!、承:购保障性住房的依】。法收回并取消其在】5年:内再次?申请租赁或购买保障!性,住房资格《
】第四十四条 —市州、县市区人民政!。府住房保障主—。管部门应当加强对】保障性住房所有权】人及其委托》的运营管理机—构的监督管理依【。。法,查处其违法违—规,行为;对有》关单位和《个,人为:保,障性住?房申请?人或者其家庭成员】出具虚假《证明材料的》责令限期改正并【。依法追究其法律责】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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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五条 ?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住房保障主管部【门和其?。他有:关部门、《街道办事处、—镇(乡?)人:民政府应当建立【保,障性住?房管:理举报、投诉制度】任何:单位和个人对保【障性住?房管理中的违法【违纪行为都有权【举报和投诉有关部】门和单位收到举报】、投诉后应当依法】及时:核实、处《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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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四十六?条 住房保障和【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!作人:员不履行住房—保障工?作,职责:或者滥用职权、玩】忽职守、徇》私舞弊的由市州、】。县市区人民政府、】上级人民政府主【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依!据职权?责令:。改正、通报》批评对直接》负责:。的主管人员和—其,他直接责任人—。员依法给予》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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