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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七章 监》督管理
【第四十一条 省】人民政府对住—房保障工作实行【目标责任《制管理?和绩效考《核
《。 市州、】县市区人民政—府,应,当对住房保障、发】展,改革、监察》、财:政、国土资源—、民:政、物价、公—安、税务《等部门及下级人民政!府,履行住房保障—。工作职责的情况实】施监督考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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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四十:二条 市州、—县市区?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!管部门?应当会同房》地产、民政等部【门建:立住房保障》信息系统、健—。全信息共享和联【。审机制实《施信息公《开并与全《省住房保障信息【系,统对接?。;应当完善住房【保障档案管理建立】保障性住房、—保障对象《档案动?态监测住房保障对象!家,庭人口、住房和经】济状况变化情—。况
【 第四十三—条 市?州、县市区人民政府!住,房保障主《管部门应《当建立住房保障【诚信制度完善失【信惩戒机制》。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!。况、提供虚假—材料或者以》其他不正《当手段申请保—。障性住房《的不予受理;已【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!消其登记;已承租】、承购保障》性住房的依法收回】并取消其在5年【内再次申《请租赁或购买保障性!住房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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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十四条 《市州、县《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!障主管部门》应当加强《对保障性住房所有】权人及其《委托的?。运营:。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!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!行为;对《有关单位和个人为】。保障性住房申请【人或者其家庭成员】。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!责令限期改正并依】法追:究,其法律?责任
】 , 第四十五条 县】级,以上人民政》府,住房保障主管部【门和其他《有关部门、》街,道办事?。。处、镇(《乡)人民政》府应当建立保障【。。性住房管理举—报、投诉制度任【何单位?和个人对保障性住】房管理中的违法违纪!行为都有《权举报和投诉有【关部门和单位收到】。举报、投诉》后应当依法及时核】。实、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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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六》条 住房保障—和其他?。有关部?门及其工作人员不】履行住房保障工作】职责或者滥》用职权、玩》忽职守、《徇私舞弊的由市【州,、县市区人民政【府、上级人民政府主!管部门?或监察?机关依?据职权责令改正、】通报批评对直接【负责的主管人—员和其?。。他,直接责?任人员依《法给予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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