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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章 — 《 , 专项》资金使用范》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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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》条 ? 专项资金》专款:专用专项补助以【下方面
【 :(一) 201【。0-2012三【年内在?咸,宁市:辖区范围内的—工,程项目中进行施工】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!。用项目包括》可再生能源建筑【应用一体化设计、】方案论证、》设备购?置安装、能效—检,测等内容
】 可再》生能源建筑应—用类型是《指
(1!)太阳能光热建筑一!体化应用;
【 (2)太】阳,能空调建筑应—用;:
》 (3?)地源热泵》(包括?土壤源、地》表水源、污水源热泵!技术)建筑应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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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(4)太阳能和【地源热泵结合系【统应用;
— (5)可】再生能源建筑新【技术试点《应,。用
】(二)配《。套能力项目主要包括!
(1)!可,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!术,标准制订;》
?。 (2)可【再生能源建》筑能:效,检测、能效评定、能!效标识;
】 (?3)可再生能—源建筑应《用集:成技:术研究;
! (4)可再—生能源建筑应用政】策体系研究》;
?。 (5)可】再生能源建筑应用】产学研平台建—设;
》 (6)工程】项目及配套能力【。项目的专家评—审、动态监管—、检:测验收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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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7)—可,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!关配套产业》(包括太阳能光热、!地源热泵及新型【墙材) 《
第七条》 专项资—金的补助对象为【批准后投资建设可再!生能源建《筑应用工程项目、】配套能力项目—申报单位
第】八条 专—项资金优先》补助以?下,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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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】技术性能先进、单体!或总:量应用面积大资【金放大效应高—的项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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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政!府投资的具备公益】性的:民生工程《、公用?事业工程包》括拆迁安置房—、经济适《用房、学校、医院】。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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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)节能【。省,地环保型建设试【点示范项《目,;
(】四):高层建筑的可再【生,能源建筑应用项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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