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
第三章 ! ! 资金补助标准及拨!付
》第九:条 专项资【金,额的 90%应用于!工程项目 1—0%应用于》配套能力《项目 ?
第十条》 依据申报项目!的技术性能及项目特!点补助标准》可上下浮动》。浮,动比例不得超过标准!的 25%
】 (一)—工程项目的资金【补,助标准
【。 (1)太阳能】光热建筑一体—化应用项目按热【水系统的集热—面积补助 500元! /平方米;—
: , (2)太【阳能采暖空调—系统建筑应用项目按!建,筑面积补助 6【。0,元 :/平方米;
【。。 (3)地】源热:泵系统建筑应用【项,目按:建筑面积补》助 60元 /平】。方米;
【。 :(,4)综合利用太阳】能与地源热泵结【合,系统建筑项目按建筑!面积补助《 8:0元 /平方米;
!
(—5)新技术工程【应,用试点?项目:经审:核后按项目增—量成本的《 8:0,%予以补助
【 (二—)配套能力项目经审!批后按项目预—。算的 80%予以补!助
第十一条】。 专《项资金的《。。拨付方式
— 《。 项目批《准后予以《。拨付申?请补助金额》。的 50%资—。金经能效检测验【收合格后《予以拨?付申请补助金—额的 50%资金】
》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