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【 ? 第六章 》 保障对象和申请】。程序 第【三十五条 —。申请:购买经济《适用住?。房的对象《应,当同时具备以—下条件   【 ,。 (一)具》。有本市城区城镇户口!;  《   (二)已【。。婚家庭或年》龄35?周岁以上未婚者【;     (】三)无住房或—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!筑面积在15平方米!以下;    】 (四)家庭人【均收入低于市—统计: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!区城:镇居民人均可支【配收入? 第三十》。六条 申》请,。租住公?共租赁住房的特定】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!条,件,    》 (一)年》满18周《岁;: ,   ?  (二)在—咸宁有稳《定工作和收入来【源人均月收》入在2?000元以下并居】住达:三年以上; —    《 (三)《在,咸宁无自有住房【或未租赁《公有住?房     【 政府引进的特殊专!业人才?全国:、省部级劳》模全国英模、荣立】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!人住房困难家—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!不受收入限制 【 第三十七条— 申请《廉租住房保》障的对象应同时【。具备以下《条件 《    (一—)具有本市》城区城?镇户口; —    《(二)家《庭人:均可支配收入符合市!人民政府职能—部门公布的享受廉】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!家庭标准; —     》(,三,)家庭人《均现住房面积符合】市人民?政府职能部门—公,布,的享受廉租住房【保障的?住房困?。难家庭标《。准     最】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!保障对?象中无劳《动能力、无》。生活来源、无法定赡!养人、抚《养,。人或扶养人及—优抚对?象、残疾《。等特殊?困难家庭可以优先申!请实物配租 第三!十八条 申请保障!性住房的家庭应按规!定提交?以下证明材》料   》  (一)家庭成员!身份证、户口簿【(原件、《复印件)《; :   ?  (二)家庭成员!所,。在单位或户籍—。所在地街《道办事?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!; ?    《(三)?家庭成员所在—单位出具的上—一年收入证明无【固定单位的由其居住!地街道?办,。事,处,出具证明; 【    (四)申】请廉租?住房保?。。障的家庭提》供由:。民政部门出》具的家庭收入情况审!。验意见;  【   (五)—婚姻状况证》。。。明; ?。     (—六)必须《提供的其他》证明材料 》 第三十九条— :新就业大中专毕【业生和外来务工人】员申请公共租—赁住房应提》交以下证明材—料: 《   ? ,(一)本人身—份,证或户口簿复印【件非本市城区—户籍的提供》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!(居住)证明; !。    (二)工】作单位提供的工【作收入证《明; ?     (三)社!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!的社:会保险缴费证明;】  ?。   (四)—。住房情况《证明;? :    (五)其】他需要提供的材【料 第四十条【 申?请保障性住房的【家庭应当以申—请家庭的《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!不具有完全》民事行为能力的【申请家庭应》。该推举?具有:完全民事《行为能力的》家庭成?员,作为申请人》特殊情况家》庭可由所在社区居】民,委员:会代为?申请 第四十一】条 保障》性住房实行申请【、审:核、公示、》轮候制度申请保【障性:住房按照下列程【序办:理     (一!)申请申请保障性住!房的家庭或个人向】户籍所在地或居【住地街道办事—处或:乡镇人民《政府提出《书面申请填写咸宁】市城区保障性住房】申请审批表提—交相关?证明材料    ! (二)受理街道】办事处或乡镇—人民政府收到申请】材料后依照》本办法?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!出初审意见并张榜】公布当月下旬将【初审合?格的申请材料—统一报送《市房产局《    》 ,(三)审核市房产局!自收:到申请材《料的次日起15日】内会同相《关部门对申请人家】庭的人口、收入【状况、住《房状:况等情况进》行审核提出审核意】见     【(四)公示经审核符!合,规,。定条:件的,由市房—。产局予以公示公示】期限为15日 【。   ?  (五)登记经公![FS:《PAG?E]示无异议或经核!查异议不成》立的作为保》障对:象予以?分类登?记,并,书面通知申》请,人登记结《。果,向社会公《开保:障对象根《据登记?情况排?队轮候   【  经审核》。不符合规定条—件的市房产局—应书面?通知申?请人并说明理由申】请人对?审核结果有异—议的可在《接到书面通知后5】日内向市房产局提】出书面申《诉 ?第,四十二条 经济】适用:住房申请原则上每】。两,年受理一《次;廉租住房—补贴费申请每月【受理一次实物—配租每年受理一次;!公共租赁住》房申:请每年受《理一次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