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。。 第六章 保障!对,象和:申请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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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条 ! 申:请购买经《济适用住房的对【象应当同时具备以】下条件
!(一)具有本市城区!城镇户口《;
》 (二《)已婚家《庭或年?龄35周岁》以上未婚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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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【)无住房或家庭现】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!在15平方米以【下;
— (四)家庭人】均收入低于市统计】部门:公布的上年度城【。区城镇居民人均【可支配收入
第三!。十六条 》申请租住公共租赁】住房的?特,定,对象应?同时具备以下条【件
— (一?)年满?18:周岁;
!。(,二)在咸宁有稳【。定工作和收入来源】人均月?收入在2000【元以:下并居住达三年以】上;:
:。 : (三《)在咸?宁无自有住房—或未租赁公有住【房
《 ?。 政府引进的特殊】专业人才全国、省部!级劳模全《国英模、荣立—二等:功以:上的: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!庭申请公共租赁住】房,不受收?入限制
《
第三十七条 【 申请廉租住房【保障的对象》应同时具备以下【。条件:
(一)!具有本市城区—城镇户口;
! (二)家—庭,人均:可支配收入》符合: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!公布的享受廉—。。租住房保障的低收】入家庭标准;
! (三)家庭人!均现:。住,房面积符合市人【民,政府职能部门公【布的享受廉租—。住房保障的住房困】难家庭标《准
【最低收入家庭廉租】住房保障对象中【无劳动?能力、无《生活来源、无法定赡!养人、抚养人—或扶养人及优—抚对象、《残疾等特《殊困难家庭可—。以,优先申请实物配租】
,。。
第:三十八条 —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!庭应按规定提交【以下:证明材料《
》 (一)《家庭成员身份—证、户口《簿(原件、复印件)!;
(】二)家庭《成员所?在单位或户》籍,所在:地街道?办事处出《具的现住房证明;】
(三】)家庭成员》所在单位出具的【上一年?收入证明《无固定?单位的由《其居住?地,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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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,四)申请廉租住【房保障?的家庭提《供由民政部门出具】的家庭收入情况【审验意见;》
《 :(五)婚姻状况证】明;
【 (六)《必须提供的其—他证明材料
第】。三,。十九条 新就业】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!务工人员《申请公共租赁—住,房,应提交以下证明【材料:
】 (一)本》人身份?证或户口簿复印件】非本市城区户籍的提!供公:安部门?出具的暂住(居【住,)证明?;
— (二)工作单【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!明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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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三)社会保险经】。办机构提供的—社会保险缴费证明;!
(【四)住?房情况证明;—
》 (五?)其:他需:要提:供的材料
第四十!条 申请保障性】住房的家庭应当以申!。请家庭的户》主作为申请人—户主不具有完—全民:事行为?能力的申请家庭【应该推举具》。有完全民事》。行为:能力:的,家庭:成员:作为申请人特殊情况!家庭可由所》在社区居《民委员会代为—申请
第四—十一条 》保,。障性住房实》行申请、审核、公示!、轮候制度申请【保障性住《房按照下列程—序办理
!。(一)申请申请保】障性住?房的家庭《或个人向户籍—所,在地或?居住地街《。道,办,事处或乡镇》人民政府提出—书面申请《填写咸宁市城—。区保障?性住房申《。。请审:批表提交相关—证明材料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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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》)受理街《道办事处或》乡,镇人民?政府收到申》请材:料后依照本办法规】。定条件进行》审核:提出初审意见并张】榜公布当月下旬【将初审合《。格的申请材料统一报!送市房产局》
》 (三?)审核市房》产,局自收到申请材料】的次日起15日【内会同?相关部门《对申请人家》庭的:人口、?收入状况、住—房状况等情况进【行审核?提出审?核意:见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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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【)公示经审核符【合规定?条件的,由市—房产局予以》公示公示期限为1】5日
— (五)》登记经公[FS:】PAGE《],示无异议或经—。核查异议不成立的作!。为保障对象予以【。分,类登记并书面—通,知申请人登记—结果向社会公—开保:障对象根据登—记情况排队轮候
】
: 经审核不符】合规:定条件?的,市房产局应书面通】知申请人并说—明理由申请人—对审:核结果?有异:议,的可在接到书面通知!后5日内向市房【产局提出书面—申诉
《第四:十二条 经济适】用住房申请原则上】每两:年受理一次;廉租住!房补:贴费申?请每月受理》一次实物配租每年受!理一:次,;公共租赁》。住房申请每》年,受理一次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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