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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七章 ? 分配与使用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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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四十三条 市【房产局应《根据保障性住房建】设情况?合理安排各类保【障性住房的分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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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条 】保障性住房分配遵循!公平、公开、—公正:的原则采取按—照轮候?顺序、公开》摇号的方式配租【、配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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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?十五:条 : 已登记的廉—租,住房保障对象从获准!登记的次月起依照本!办法的规定享—受,租赁住房《补贴
】市房:产局应?当综合考虑》。廉租住房保障—对象的家庭收—入、人?口、住房困难程度等!因素制订廉租—住,房实物配租计—。分,标准按得分高低确定!廉租:住房实物配租—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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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经济适用住房】、公共租《赁住房保障对象【以申:请人获准登记的年度!时间:为序采取《公开摇?号的方式确定购【租对象和选房顺【序
》 棚户区改造【项目的被拆迁人【可以选择货币—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!调换产权调换房屋】根据被拆迁住—宅房屋的建》筑面积?就近上靠标》准安置户型》对积极配合拆迁改造!。工作的被拆迁—人,或者被?拆迁房屋承租人【适,当,给予奖励
第【四十六条 获准享!受廉:租住房租赁补—贴的保?障对:象应与市房产局签订!廉,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!协议应明《确租:赁住房补贴标—准、:停止发放廉租住房补!贴的条件及违—约责任享《受补贴的保障对象】自行承?租适当的住房
第!四,十七条? :获准享受保障—性住:房实物配租的家【庭由市城投公司【与其签订保障性住房!租赁合同《,,办,理入住手续配—租情况向社》会公: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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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准【享受:实,物配租的《家庭因楼《。层、户型等原因【拒绝配租的视为【。。自动放弃放弃配租的!保障对?象两年内不予安排实!物配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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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获准享受廉租住房实!物配租的家庭自签】。订保障性住房租赁】合同次月《起停:止发放租赁补贴
!第四十八条 已】取得经济适用—住房或?廉租住房《保障资格的保障对象!在轮候期间可自愿】选择转换为公共租】赁住房保障对象【申请公?。共租赁住房经市房产!局核准其轮候顺序】以,申请人原获准—经济适用住房或廉】租住房登《。记的时间确定—
》 已取得廉》租,住房保障资格的保】障对象?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!。,可申请廉租住房租!赁补贴
】 住房困难家—庭或个人只能—申请:购买或者《租赁一套保》障性住房《已购:、租公?有住房的在退出【。购、租的公》有住房前不得购【买或者租赁保障性】住房:
第?四十九条 —保障性?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!超过3年合》。同期限届满需—。继续承?租的承租人应当在合!同,期满前3个月内提】出书面申请并—申报有关材料由市】房产局会同相关部门!进行:复核并?公示经复《。。核,通,过,且公示无异》议或者?异议不成《立的可以续签租赁】合同:。
第五《十条 保》障性住房承租人及】其家庭成员对配【租的住?房不享有收益权、】处置:。。权房屋使《用权不得转让不得】对,住房进行二》次装修?、改:变原:有使用功能和内【部结构自行装修【的退租时《不予补?偿
第五》十一条 保障【。对象购买经济—适用住房后应当按】。照规:定办理权《属登记房屋、土【地登记部门在—。办理:权属登?。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!济适用住《房、:划,拨土地?
第五十二条 !经济适用住房购【房人:拥有有?。限产:权
购买!经济适用住房—不满5年不得直【接上市交易;购房】人因特?殊原因确需转—让的,由政府按【照原价?格并考虑折旧和物】价水平等因》素进行回购
【 《购买:经济适用住房满5】年上:市出[FS:—PAGE]售的【应按届?时同地?段普通?商品住房与》经济适用住房差【价的一定比》例向政府《交纳土地收益等价】款政府可优先回购;!购房人也可》以按照?政府所定的》标准向政府》交纳土?地收益?。等相关价《款后取得完全产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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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经济适《用住房在取得—完全产?。权以前?不得用于出租经营】
第五《十三条 《 公: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在!。租赁:满,5年:。后经本人申请市房】产局审核申请人符合!经济适用住房—保障条件的可—购,买,所居住?的公共租赁住房
! 《。公共租?赁住房出售价格综】合考虑?其建:设成本?、营运?管理费用等因素由】市物价局会同市房产!局、市财政等部门】研究:。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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