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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五章 — 房源筹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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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】 保障性住房房源!主要:包括:
(一】),政府投资集中建【设的住房;
!。 (二)商品【房项:目中配建的》住房:;
(三!)政府?购买、租赁的住房】;
《 (《四)在棚户》区、危房和“城【中,村”改造和园区【。建设中政府全资【建设持有全》部或部分产权—的住房;《。
—(五)政府依—法收回、征收、没】收的:住房;
!。(六)经政》府批准企业或者【其他单位建》。设的住房《;
(七!)腾:退的公?有住房;
— : (八)社会捐赠!的住房;
】 (?九)其他渠》道筹:。集的住房
— : 存在重大质【量问题和安全隐患】的住房不《。得用作保障性住房】
第二十》七条 根据—城,区各类保障对—象实际需求经市【政府:批准不?同类型的保障性住房!可以相互转换调剂使!用
第二十—八,条 ?政府投资集中—建设的?保障性?。住房建设项》目实行代建》制由市政府直接委】托,市城投公司代建【
第二十九条 】 配建的保障—性住:房必须确保优先或】与商品房同步开工】建设
》。 配套—建设保障《。性住房的施工—和监理应《与规划建设的商品】房统一招标选择符合!相应资?质和:良好社?会责任的建》。筑施:工企业?和工程监理企业实施!
:第,三,十条 距》离城区较远的—独立:工矿:企业:、住房?困难户较多的—企业、外来务工人】。员集中的开发区【。和工业园区以及高校!等其他单位在符合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!城乡规划、住房【建设规?划的前?提下经市政》府批准可利》用自用土地》集资建设保障性住】房
第三十一条】 单位《。集资建设保障性【住房:。的租售对象限定为】本单位符合市政府规!定条件的《住房困难家庭或职】工不得?。对外或向不符—合住:房保障条件的家庭、!职工出售或出租【
? , 单位集资【建设保障性住房在优!先保障本单位—符合条件的住房【困难:家庭或?职工后?房源仍有《剩余的由市房—产局统?一调剂按本办法规】。定程序向《确定的保障对—象出售或出租—
:第三十二条 【单位:集资:建设保障性》。住房:原则上不收取管理】费用不得有利润向】职工收取的保—障性住房集资建房】款实行专款管—理、专项使用并接】受,市财政和市房—产局的监督
【第三十三条》 政府投资建设和!按本办?法的规定在商品房】建设项目中》配建:。的,廉租住房和公—共租赁?住房产权归政府【所有由市《城投公司《统,一管理?其他方式《建设的公共租赁【住房按谁《投资、谁《所有、谁《经营、谁受益—的原则经政》府批准投资者权益】可,依法转让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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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条 【 ,保障性住《房的维修、养—护、管理《由产权?单位负责产权单[F!S:PAG》E]:位,。也可委托专业服务】。。机构管理
【 , 产权单》位,委托专?业服务机构管理的】接受委?托的专业服务机【构应当?严格执?行物业管理条例和省!、市物业《管理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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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。。 :在商品?房建设项《目中配建的》保障性住房应统一纳!入所在小区物业【。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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