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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【 轮:候与:配租:
《第十七?条 市区公共租赁住!。房的轮候期为—3年:对登:。记,为轮候对《象的申请人应当【。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!。租赁: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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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?十八条 公共—租赁:住房的?配租:由市:、县级人民》政府住房保障主【管部门制定配租方】案并向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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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配租方案应当包【括房源的位置、数量!、户型、面》。积租金标准供—应对象?范围意向登记—受理机构《、意向登记时限等内!容 ?
第十九条】。 配租方案公—布后轮候《。对象可以按》照配:租方案到《市,、县级人民政—府,住房保障主管部【门确定的意》向登记受《理机构进行意—。向登记由意向登记受!理,。机构汇?总后:报市、县级人民政】府住房?保障主管部门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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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、县级人民政】府住房保障主—管部门应《当会同有关部—门在15《个工作日内对意【向登记的轮候对象】进行复审对不符合】条件的应当》书面通知并》说明理由 》
第二十】条 :对复审通过的—轮候:对象市?、县级人民政—府住:房保:障主管部门应通过公!开、公?平,、公正的《方式确定配租—对象与?配租排序市》、县级?人民政府监》。察部门应加强对公共!租赁住房配租的【全程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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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【条 配租对象与【配租排序确》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!示无异议或》者异:议不成立《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!排序选择公共租【赁住房配租结果向社!。会公开 《。
第二】十二条 《。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!中,。享受国家定期—抚恤补?助的优抚对象、孤老!病残人员、市和【区引:进的特殊人才、【在我:市工作的全国、省部!级劳模?、全:国英模、荣立二【等功以上的》复转军人等可优先】安排公共租赁住房】家庭成员中有身【体残疾、《患有重大疾病、60!岁以上老人的—可优先?分,。配相对较低楼层的】。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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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三:条 配?租对象选择公—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!赁住房所有》权,人或者其委托的【运营单位与配—租,对象应签订书面【租赁合同市区公共】。租赁住?房,的租:赁期:。限一般为3年 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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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赁合同—签订前?所有权?人或者其《委托的?运营单位应》。。当将租赁合同中涉】及承租?人责任?的条款内《容和应当退回公共】租赁住房的》情形向承租人明确说!明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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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 【公共租赁住》房租赁合同一般【应,当包括以下内—容
!(一)合同当—事人的名称或姓名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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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房屋】的位置、用途、【面积、结构、室【内设:施和设备以》及使用要求;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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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三)租赁期限、租!金数:额和支付方》式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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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房【屋维修责任》;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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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》)物业服务》、水、电《、燃气等相》关费用?的缴纳责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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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六)退回公共租赁住!房的情形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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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违约责任!及争议?解决办法;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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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八):其他应?。。当约定的事项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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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签订后【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!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!。单位应当在30日】内将合同报市—、县级人民政府住】。房保障主管》部门备?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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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十五条 公共租】赁住房的租金—标准由物《价部门会同住房【保,障主:。管部:门、财政部门依据社!会经济发展水—平、保障对象—的承受能《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!。等因素?综合确定报》本级:人民:政府批?准后实施应适当【低于同地段同档次市!场价租金一般不【低于市场价》租金的6《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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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租赁住房【租金标?准应当向社会公【布并定期调》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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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六条 承租人应【当根据合同约—定按:时支:付租金符合廉—租住房保障条件【的家庭承租》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!申请廉租住房租【赁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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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七条 【政府投?资的公?共租赁住房的—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!税收入管理》的有关规《定缴入同级》国库实?。行收:支两条?线管理?专,。。项用于偿还公共租】赁住房?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!住房的?维护、管理等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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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 】因就业、子女就学】等原因需要调换【公共租赁住房的经】公共租赁住房所【有权人或者其委【托的运营单位—同意承?租人之间可》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!租赁住房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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