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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章 《申请与审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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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—现阶段市区公—共租赁?住房:的保: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!下,收入住房困》难家庭、《新就业职工、外来】务工人?员等无?力通过市场来—解决住房问题的群】体符合廉租住房【保障条件的家庭纳】入公共租《赁住房?保障范?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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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民】政、:住房:保障主管部门应当】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!市区居民收入、住】房,水平变化情况对公】共租赁住《房保障?。的收入、面积标【准及时进行动态【调,整并:向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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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公】共租赁住房分配采取!。面向社?会公开分配和定向】集中安置《相结合?的方式?分年度确定供—。应,总额在其范》围,内分期、《分批进行分配定向】集中安置主要是解决!政府重点工程—建设、棚户区改造】、旧城改造等专项】工作和?新就业职《工、引进的》专业:人才、外《来务工人员相对【集中的?产,业,园区、高等院校等】特定区域中》符合公共租赁—住房保障条》件群体的住》房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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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中等偏!下收入住房》困难:。家庭申请公共—租赁住?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!
(】一):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区!常住户口满1年【且在市城区生—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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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家庭!人均年收《。入,低于上年度市区城】镇人:均可支配收入的8】0%;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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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—)家庭人均住—房建筑面积》在15平方》米以下?;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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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?)申请家庭》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!赡养、?扶养或抚《养关系?
第【十二条 新》就业:职工和外来》务工人员《申请公共租》赁住:房应符?合以下条件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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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【),年满18周岁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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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二)已与用人单位】签订劳?动(聘用)合—同或有?固定经营场所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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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在本—市正常缴存》社,。会保险或住房公【积金;?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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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四)本人及配【偶在本?市市区无私》有,住房未?租住公有住》房及其他保障—性住房;直系亲【属在市区《无住房资助能力 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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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资助能】力是指申《请人父母、子女或】申请:人配偶的父》母在本市拥有2【套及2套以上住【房且人均《住房:建筑:面积达到35平方米!以上
】第十三条 》。。。中等偏下《收入住房困难家【庭,申,请公共租赁住房【应以家庭为》单位推?举具有?完全民事行》为能力的家》庭成员作《为申请人向户籍所】在地:或者现居住地—社区:提出申?请按要求填写—申请表并提》供相关证明材料【。申请审?核工作按照本市【现,行的保障性》住房“四《级,审核、两级公示”制!度执行申请》受理、审《核部门应对行—走不便的残疾—人提:供上门服《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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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通过廉—租住房资格审核的】家庭可以直接向户籍!所在地或者现—居住地?。社区申请《轮候公共租赁—。住房 ?
第十四】条 :新就业职工和—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!共租赁住房》由,。用人单?位或经营场所所在地!社区统一向区(【开发区)住房保【障部门提出住—房保障部门》不接受个人申—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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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— 新就业人员和外】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!租赁住房的具体程序!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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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一)?申请申请人填写【随州市公《共租赁住房》申请表并将》申请表及相关证【明材料报所在单位】或经营场《。所所在地社区用人】单,。位,或经营场所》所在地社区对申请人!提供的?有关证书真》实性进行初审并在】本单位或《社区公示十》日用人单位或社区填!写随州市《公共租赁住房申请】汇总表并《。向区:(开:。发区)住房保—障,部门提出《书面申请提交以【下,资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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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》.,申请人?的随州市公共租赁住!房申请表《、,用人单位或社区的】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!申请汇总表; 】
—2.申请人》身份证、《学,历证明复印件—(提供?原件核?。查)、申《请人与?用人: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!复印件(提供原件核!查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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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申》请单位?或经营场《所营业执照、组织】机构代码证等复印】件(提供原件核查)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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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申请人及其!直系亲属在本市市区!住,房情况证《明,材,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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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需《。要提供的相》关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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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受理区】(开发区)》住房保障部门收到】。用人单?位或:社区的申请材料【后经审核《申请材?料不齐全或者不【。符合规定形》式的应当当》场或:者在7个工作日内】告知用人单位—或社区需要补正的全!部内:。容受理时间从申请单!位补正材《料的:次日起计算》;逾期不《。告知:的自:收,到,申请材料《之日起即为受理 】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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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审批市!住,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!在30个工》作日内完《成审批工《作经审批不》符,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书!。面告:知用人单位或社区并!说明理由;》经审批符合申请条】件的应当予以公示】公示:期限为?。10: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!议不成立的》进入配租轮》候环节 》
第十六条! 公共?。租,。赁住房申请人—对审: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!向市、县级人民政府!住房保障主管部门】申,请复核市、县—级,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!。管部门应当》会同有关部门进【行复核并在》15个工作日内【将复核结《果书:面告知?申请人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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