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:
,。
第一】章 总 则
!第一条 为了—加强对公共》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!公开、?。公正、公平分配规】范运营?与使:用,健,全退出机制根据公】共租赁住房管理办】法(住?建,部令第11号)、关!。。于加快发展公共租】赁住房?的指导意见》(建保〔20—10〕87号)、湖!。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!关于加快发展公【共租赁住房的—意见(鄂政》办发〔2《011〕28号)等!有关:政策规定制》定本办?法
【 第二条》。 本办法适》用于本市《市区(指曾都—区,、随:州经济开发》区)范围内各类【。公共租赁住》房,的分配、运》营、使用、退出【和管理随县、广水市!可参照执行
—
: ,
第?三条 本办法—所称:公共:租赁住房是指由【政府投资《。或提供政策支—持组织社《会力量?参与限定套型面积】和租金?水平面向符合规定】条件的城镇中—等偏下收《入,住房困难家庭、【新,就业无?房职工和在》城镇稳定《就业的外来务—。。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!住房
第!四条 公共》租赁住房包括政府】类,公共租赁住房和非】政府类公共》租赁住房政府类【公共租赁住房包【括,政,府及其机构投资【新建、收《购、:配建和?。租赁等方《。式筹集的公共租【赁住房;非政府类公!共租赁住房主—要为用工《单,位自筹自建的公共租!赁住房
—
?第五条 市住房城乡!建设(住房保障)】主管:部门是全市公—共租赁住房的管【理部门负责市—区公共租赁》住房:的管理?工作对各县(市【、区)公共租赁住房!保,障工作进《行指导、监》督与检查
【。
各—社区居委会、街【道办事处《及区(开发区)【住房保障、民—政等部门依》照本办法规定分别】负责本?。辖区内?公共租赁住房申请】的,受理、?审核等工《作
【第六条 市、—县级:人民政府住房保障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】公共租赁住房管【理信息系统》。建设建?立和完善公》共租:赁住:房管理档案
】
第七》条, 任何?组织和个人》对违:反本:办法的行为》都有权进行举报、】投诉 《
《
住房保障主管】部门接到举报—、投诉应《当依法及时核实、处!理
第八!条 本办法》第二至?四章主要适用于政】府类公?共租赁住房管理第】五章主要适用于非】政府类公共租赁住房!和开发?园区投资建设的公共!租赁住房管》理
—。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