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【 , 第一章 【总 :则 : 第一条 【。为了加强对》公共租赁住房的【管理保障《公开、?公,正、:公平分?配规:范运营与使用健【全退出机制根据公共!租赁住房《管理办法(住建部】。令第11号)、【关于加快发展公共】租赁住房的指—导意:见,。(,建保〔20》10〕87》号)、湖北省人【民政府办公厅—关于加快发展公【共租赁住房的—。意见(?。鄂,政,办发〔2011〕2!8号)?等有关?政策规?定制定本办》法 【 第?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!本市市区(指—曾都区、随州经济】开发区)范》围内各类公共租赁住!房的分?配、运?营、:使用、退出和管理随!县、广?水市可参照执行 】 》第三条 本》。办,法所称公共租—赁住房是指》。由政府投资或提供政!策支持组织社会力】量参与限定套—型面积和租》金水: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!的,城镇中等偏下—收入住房困难家庭】、新就业《无房职工和》在城镇稳定就业【的外来?务工人?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! 第四】条 :公共租赁《住房包?括政府类公共租赁住!房和非政府》类公共租《赁住:房政府类《公共租赁住房—包括政府及其—机构投资《新建、收购》、配建和租赁—。等方式筹集的公共】租赁住房;非政【府类公共租赁住【房主要?为用工单位》自筹自建的公共租赁!住房 【 第五条《 市住?房城乡建设(住房保!障)主?管部门?是全市公共》租赁住房的管理部门!负责市区公共租【赁,。住房的管理》工作对各县》(市、区)公—共租赁住房保障工】作进行指导、—监督:与检查 —    《 各社区《居委会、街》道,办事处及区(开发】区)住房保》障、民政《等部门依照本—。办法规定分别负【责本辖区内公—共租赁住房申请的】。受理、审核等工作 ! 第六【。条, 市、县级人民政】府,住房保障《主管部门应当—加强:公共租赁住房管理】信息系?统建设建立和完【善公共租赁》住房管理档案— 第七条!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!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!有权:进,行举报、《投,诉    】 ,住房保?障主管部门》接到举报、》投诉应当依法及时】核实、处《理 — 第八?条 本办法第二至】四章:主要适用于政府类】公,。共租赁住房管理【第五章主要》适用于非《。政府类公共》租赁住房和开发园】区投资建设的公共租!赁住:房管理 —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