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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— 处理标准—
第二—十五条 《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当!缴纳的罚《款和相关行》。政规费属《市,级,。财政预算《收入相关职能—部门提出处理—意见报市查违办【备案后出具》缴款通知书由—违法建设当事人到指!。定银行?缴纳:先集中缴入市查违】办,财政专项资金管【理帐户(非税收【入汇缴结算》户)资金使用权性质!不变:分类记帐核》算再统一上交市财政!
第?二十六条 依法【。应予罚款处》理,的由规划、国土【资,源、:建设等行政主管部】门,根据:。违法建设发》生,的时间?、性质、情》节,。、建设地域、建【筑物用途和对城【市规划、土地—利用总体规划—的,影响程?度等按下《列规定依法进行【处罚
》 (一—)违:法建设按违法建设工!程造价10%—以上20%以下【处罚违法建设工程】造,价按黄冈市建设【工程:造价管?。理站核定《。的建筑成《本计算;《违,法用地按实际占地】面,积,每平方?。米10?元,至30元《处罚;
】 (二《)主动接受处理的】按下限?处罚拒不接受处【理的按上限强—制执行处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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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, (三)用》。于自住的住宅按下限!处罚用于出》租、出售《或开:发经营?牟利的?按,上,。限处罚;
— (—四)主?次干:道临街面《、规:划重:点控:制区域和《占用耕地《的按:。上限处罚《其他按一般控制【标准处?。罚;
】。 (五)可以—补办用地手续—的按上限处罚;
】。
(六】)2007年4月】24日?以后:发生的?违法建设按上—限处罚;
】 (七)200!6年6月1日以【后发:生的非法占地按上限!处罚;?
: (八【)199《6,年5月?18日黄《冈市成立《以前发生的只依法】依规进行处理免于】处罚
第二—十七:条 建设单位未办理!建筑工程《施工许可证依据建】。设部:建筑工程施》工许:可管理办《法的规定由》市建: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对有违法所【得的处5《000元以上30】00:0元以下的罚款没】有违法所得》的处5?000元以》上10000元【以下的罚款
第二!。十,八条 建《设单位或个》人未取得资》质证书从事房—地产开发经营的【依据:建,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!资,质管:理规定的规定—由市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限期改正》处5万元以》上10万元以—下的罚?款;逾期《不改正的由市房地】产开发主《管,部门提请市工商【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!业执照
! 未取?。得营业执照》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!业务的依据》中华人?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!管理法?的规定由市工商行】政管理?部门责?令停止房地》产开发经营活动【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!处违法所得》5倍:以下的?罚款:
? 未》取得商品房预售许】可证擅?自预售商《品房的?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城市房地产管理【法的:规定由?市,房产主管部门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!收违法所得并处【已收取预付》款的1%以》下的罚?款未按照规定—的现售条件销—售商:品房的责《令限期改正并可处】1万:元以上?3万元以下》罚款
《第,。二十九条 符合许】可条件予《以确认产权补办手】续的由有关》。职能部门按国家法律!、法规?和规章?规,定下达追缴通知追缴!相关行政规费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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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!城市基础设施配【。套费公建项》目,根据:鄂价房服《函(2004—)8号文规定一律按!建,筑面积每平》方米55元收取
! 》私,建项目在老城区【范围内的《按建筑?面积每平方》米20元、新城区】。范围:内的按每平方米10!元、主次干道临街】面的按每平方米3】0元、临《街面建筑面》积大于36》。0平方?米的:部分按每《平方米5《5元收取;本村村民!符合宅基地》政策在?规定面积内的自【住住宅免收城市【基础设施配套费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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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房地》产,开发项目擅自提【高容积率和建筑密】度超层超面积建设的!除处以罚款、足额追!缴配套费及相关行政!规,费外还须缴纳土地收!。益补偿金(》具,体办法另行制—定)
】 (二)报省审批的!本村及非本村村民】用地:。按法定上限》缴纳新增建设—用地有?偿使:用费和相关行政【规费涉及耕地—的,按每亩1.5万元缴!纳耕地开垦费
! (三)土】。地出让金按法—律、法规和》规章的?规定收取《
本办!法实施以前已足【额缴纳有关行政规】费,的不再继续缴纳缴纳!不足的继续》补缴差额部》分
第三十—条 对违法建设各】个环节应《缴,纳的税收由税务行】政主:管部门?依据中华人民—共和国?税收征收管理法的】规定予以征》缴
— 对涉嫌》漏、偷、抗税—的由税务机关—依法:予以查?。处情节严重、构【。。成,犯,罪的:移送司法机》关,立案侦察并依—法追究刑事责—任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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