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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第二章  》。处理办法 】。第七条 行》使违法建设行政处罚!。权机关?应当制定查》处,违,法建设责任制—建立巡查制度及【时发现和制止—违法:建设    【  接到举报和巡查!发现新的违法建设】由市规划、》国土资源、建设等】行政主?管部门责令建设单】位或个人立即停【止建设责令施—工单位立即停止【施工并书面通知供】电,。、供水部门停—止供应?施工用电、用水【。  ?  :  违法《建设单?位或个人必须—按本办法规定接受】处,理拒不履行停工【义务继续抢建施工】。的作出?责令停止建设决【定的:机关应采《取强:制措施?予以制止并依据【有关法律、法—规,和规章?。的,规定从严查处 】第八条 对下列【严重影?响,城市规?划不能采取改正【措施的违法建(【。构)筑物不予确【认,产权责令《限,期拆除?并以书面或》公告:形式告知违法建设当!。。事人   —  (一)擅自【。改变城?市规划确《。定的土?地使用?性质影响城》市规划实施的; 】   ?  (二)严重影响!近期:建设规划《。实,施的;?|     【。(三)占压》城市道路《和建筑控《。制红线、高压供【电走:廊,、景:观,。视线通道、无线【电,微波通道、永久性】测量标志、市—政,工程管线和设—施的:;,    》 (:四):影响消防、防汛、】。人,民防空、国防等设施!的正常运行对城【市安全构成威胁【的;     (!五)对广场等公共设!施,用,地,、公共绿《地、生态保护区、】水源保护区》、历史文化》保护:区、风景名胜区【构成:。破坏:和威胁的; 【  :  :(六)严重影响市】容景观和破坏—城市环境的》; ? ,   (七)严【重影响公共卫生【。、公共安全、城市】交通等公共》利益的;  【   (八)在【临时用地《上擅:自,建设永久性建(构)!筑物或临时》建(:构)筑?。物逾期不拆除的; !     》(九)法律法—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! , 第九条 》对下列?严重影响城》市规划且能够有限】利用的建《(构)筑物依法予以!没收或责令》补办临时使》用手续暂予保留使】用并:按上:限处:以罚款?今后城市建设拆迁】时,必须无?条,件拆除?且不予补偿   !。  (一)个人【未,。经许可或许》可后超?层超面积建》。设用于出《租,、出售?、开发?。牟利的; 》  :   (二》)房地产《开发:项目:超层超?面积的; 》  : ,  (三)城—市主次干道两侧临街!面和具备联片改造】开发条件的; 【 ,   ? ,(四)已列入—旧城(村)改造【规划:区域内将在近—期实施改造的; 】   ?  (五《)居住?建筑间距达不到最低!规定要求严》重影响通风、采光、!日照、通行、排水等!。邻里居?住条件的 》 第十条 对下列影!响城:市规划尚可采—取,改正措?施的责令限期改【正,处以罚款; 改正】到位且符合许可条件!的缴纳相《关行政规费后予以】确认产权补办—手续 《。    (一)【基本符合黄冈—市城市?总体规划、分区【规划、?控制性详《细规划、近》。期建设?规划和东坡赤—壁、遗爱湖等风景区!总,体,规划:要求的;  【   (《二)在居住》小,区或单位、个人【庭,院内部建设的生产、!生活、办公等—。配套用房基本符合规!。划和技?术规范要求》的;     (!三)通?过采:。取部分拆除、—降低高度、开窗堵窗!、开:辟通:道、封闭通道、修】改立面以及》其他:措施能够消除影【响基本符合规划和】技术规范要求的; !     (四)影!响相邻人通风、采】。光、:日,照但基本符合—规划和技术规范要】求,的; 《    (五)未】经规划审批擅—自建设但对城市规】划只有?。轻,微影响或不影—响的;?     —(六)原地改建(含!翻建)、扩建(含加!层)项目通过—技术分析基本符【合,规划和技术规—范要:求的:;     (】。七)超过规划许可】证有效期限进行建设!但与近?期建设?规划要求基本相符的!;,。     (【。八)临时建筑期【满未拆除但与近期】建设规划要求—基本相符的;—     (【九)房地产开发项】目擅自?提高建?筑密度和容积率超】层超面积建》设基:。本符:合,规划和技术》规范要求的 【第十一条 因城市道!路建设?、,城市公共设施建【设和移?。民建镇等政府行为的!拆迁还建而未批先】建的无合法手续的】建筑符?合规划技术》规范要求《按拆:迁还建政策办理规划!、土:地、房产等手续;不!能满足现《行规划技术规—范要求按照当—时的规划技术规范】要求:处理: 第十二条 本】村村民未取得集体建!设用地使用权占地】建房:的按下列《规定处理 —    (一—)对符合土地利用总!体规划及本》村村民宅基地政【策等许可条件的督】促其补办宅》基地用地手续按规定!缴纳各项费用(【涉及耕地占补费用由!所在村承担)办理集!体土地使用权—证;   —  (二)对符合土!地利用总体规划、】但超过法定面积标】准建住?宅的:属于因住宅结构原】。因不宜拆除或收回】后又不?易重:新调整使用的—超占部分按照—农村集体《建设用地处理—后补办有偿》用地手续; —    《 ,(三)属于其他原因!。的超占部分依—法责:令退:还超占的土地限期】拆除在超占的土地】上新建的房屋; 】     (—四)对本村村—民不符合宅基地许可!条件的用《。地视同非《本村村民违法用地处!。理 第十三条 】非本村村《民(含国《家工作人员》、城镇居民)—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!权,占地建房的》按下:列规定?处理 ?     (一)】对未:经,。批准和?骗取:批准占地建房且【。不符合用地》。许可条件的对—违法用地上的—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予!以拆除或没》收退还非《法占:用的土地《不得以罚款、补办】手续取代;   ! , ,(二)对符合用【地许可条《件且不严重影响城】市,规,划确需补办手续的依!法处罚后从》新从高进行征地补偿!和收取土地出让金】及,。有关行政规费政府】不再向村《集体支付征地补偿安!置费用 》第十四条《 非法买卖、—转让集体土地—使,用权的?按下列?规定处?理     (一!),由市国土资源行【政主管部门》没收非法买卖、转让!土地:的违法所得并处【罚款;   【  (二)违—反土地?利用:总体:规,划擅自将农用地【改为建?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!非,法转让?的土:地,上新建的建筑—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!地原状;符合—土地利用总体规【划和城市规》划的没收在非—法转让的土地上新】建的建筑物和其【他设施可以并处罚】款;:     (【三)擅自将农民集】体所有的土地使【用权出?让、转让《或者出租用于—非农业?建设的责令限—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!并处:罚,。款 第《十五条 对己—依法取得土地—使用:权自依法批准之【日起满两年未动【。工兴建的按照—法律规定《收回土地使用权 】。 第:十六条 对其—。它违反土地》管理法律、法规和规!章的违法建设行为由!市国土?资源行?政主管部门依据土地!管理法律、法规和规!章进行?查处 第》十七条? 非法、《越权批准用地和建】房手:续的其批准文件【无效非法批准—使用的土《地应当?收回有关违法建设当!。事人拒不归还—的以非法《占用土地论处;违法!建,筑按:本办法的规定处理】。;造成损失的由【批,准单位负责依法赔】偿 第十八条 】设计单位对无规【划设计要求》的项目或者违—反规划设《。计要求?进行设计的市—规划、建设等—行政主管部门不得】受,理,和,审,批并:责令改正;对继续】从事支持违法建设的!设计单位由》市建设?。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!款情节严重》。的吊:。销其设计资》格证书 第—十九条 施工单位】承接无建设工程【规划许可证》和建筑?工程:施工许可证的建【设工程项目》或者违反建设—工程规划许可—证和建筑工程施工】许,可证的规定进行施】工的由市建设—行政:主管部门责令停止】施工处以罚款—;,对继续违法施工或】继续支持《违法建?设的施工单位由市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纳!入不良行《为记录并予以上网】公示情节严》重的责?令,停业整顿或降低从】业资质?直至吊销其从—业资质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