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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章 —个人建房审批程序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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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三条 符《。。合条件和要求的各类!个人住宅建设均【。须按照?下列程序依次—办理
!。。。
(《一)在规划》部门办理《个,人建:房选址意见书—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!证(危房翻建除【外);
】
(—二):。在,国土部门《办,理农:地转用?、土地征收(用)】、,土地:使用权出让或转让】、个人建设用地【通知书(附标明【四界的宗地图)或土!。地使:用证:书等:手续:(原有住宅用地【范围内翻建除—外);
《
【 (三)在规【划部门办《理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;
【
》。。 (四)在建设部!门办理?施工许可手续;【
】 (五)在规【划、国土资源、建设!等部门办理竣工【验收手?续;
!。
?(,六)在房产部门办】理房屋产权登记【手续:
— 第二十四条 】符合建房《。条件的村(居)民确!需单独?建设住宅的应—当以户为《。单位向常住户口所在!地的村(居)民【委员会?提出用?地申请、持村(居)!民委员?会同意建房》的意见向所在镇(】乡)人民政府或街】道,办事处?提出建房《申请
!
村(居)民委!员,会,在接到个人》建房申请后应当及时!依法召?开村:(居)委《会议或村(》居)民代表会—议进行审议在本村(!居)委会或》者该户村(居)民】所在的村(居)民小!组张:榜公布征《。询本村村(居)【民意见?
! 在张榜公布期【间本村村(居)民】。未提出异议》或者异议《不成立的《村(居)委》会应当在农》村村民住宅》用地与?建设申请表上签【署意见(《注明宅基地和现有】住房以及家庭成【员情况)连同建房申!请人的?书面申请报送镇(乡!)人民政《府或街道《办事:处审:核;公布期间—有异议的《。村(居?)民委员会应当召】集,村(居)《民会:议或者?村(居)民代表【会议讨论《决定
! 第二十五》条 :。镇,(乡)人民政—府,或街道办《事处在接到村(居】)委会上报的—有关申请材料后应当!及时:会同基层国土资源、!规划管理机》构进行实地踏—。。勘审核审核内容包括!申请人是否》符合住宅用地—和建:房,条件、拟选址—。和用地是《否符合规划、建房方!案,以及层数、》高度、?。间距是?否,符合标准和》技术规?范等
《 ?
《 镇(乡)人民政】府或:街道办?事处审?。核完毕后《应当将审核》意见报经黄州区【人民:政,府或黄冈经济开发】区管:。委会审查《后连:同申请材料一并报】送,市,规划、国土资源行】政主管部门审批用】地和:建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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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六条 》。市规划部门按下【列程序?和要求审核审批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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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—),提出:申请并提交》下,列材料
【 :
? 1:、书面申请(—拟,建地:点、:层数、面积、户【主姓名?、联系?电话)?;
—。
? 2、《常住:人口户籍证》明及身份证》明;:
:。
】3、所在村(居【)民委员会意见及四!邻意见;
— :
4、所!属镇(乡)》人民政府或》街道办事处、—黄州区人民政府、黄!冈经济开《发区:管委会审核》意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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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5、土地权属证明】(,含宗地图);—
! 6、属《改建、?扩,建,、翻建的提供原【有,房屋权?属证书;《
: 《
7》、属拆迁还建的【提供经?市政府审批的拆迁还!建安置方案和—拆迁主?管部门的拆》迁证明?。、拆迁还建协议书等!原件;?
—
: 8、属危—房改建的《提供经房产行政主管!部门确认《的房屋安《全鉴定部门的危【房鉴定书和原—房屋照?片;
《
】9、拟?建房屋及周围1【500或11—000的现状地【形图;
— :
》10、其他有关的】材料及图件》
?。 , , ,
: (二)个人住宅!建设:申请:由所在辖《区,内的规划派出机【构统一受理》受理后单独或者【会,同国土资《源分局在5个工【作日内进行现场【勘察提出初审—意见报市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审核—后对符合城》。市,规划、集镇村庄建】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!划,要求的核发个人建房!选址意见书、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】。证、建设工》。程规划许可证副【本(:含,附图);对》不符:合规划要求的做【出,不予行政许》可决定书《面通知?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】
?。
【(三)个人取得建设!工程规划许》可证:副本后应到市建设】行政主管《部门办理建筑工程】。施工许可证并向市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。。申请放?线,。后方可开工建设
!
— (?四)个人《住宅竣工验收—合格后核发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证正】本;户主《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正本及其它有关】证件和材《料办理房屋产权登记!手续
》
? , ,第,二十七 条市国【土资源部门按下【列程:序,和要求审《核审批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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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—)提出申请并提交下!列材料
】
《 ,1、向所在》村(居)民委员会提!出书面申请;—。
—
2、经村】。(居)民《代表会议或村(【居)民?会议讨论通过并由村!(居)委《会签署意见》;
《
《
3《、所属?镇(乡)人民政【府或街道办事—处、黄州区人—民政府、黄冈经济】开发:区管委会审》核并签署意见;
!
】4、在市《或城镇?规划区?内的应报市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!并出具个人建房【。。选址意见书
】 :
》(二)?报市人民《政府批准涉及—占用农?用,地的应当由市—。国土资源《行政:主管部门拟定—农用地转用方案依法!报有批准权的人民】政府办理农》用,地转用?审批:手,续同时一并办理土】地使:用审批?手续;对《占用耕地的要先【落,实,耕地占补平》衡后再按规定—办理用地审批—手续
【
》(三)予以批准的】核发用地《批准文件(附—标,明四界的宗地图)】并,组织实地放线划定】。四至范?围;不予批》准的:应,。当依法书面通—知申:请人并说明》理由
《
【 (四)验收—发证
》
》第二十八条 市规】划,、国土资源、—建设、房产等行政主!管,部门应当公开—办事制?度将个人建》房的审批结果在申】请对象所《。在单:位或所在村(居)委!会、建设《现场:和黄:冈市规划、国土【资源、建设、房【。产网站上予》以公:示接受社会监督
】
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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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二十九条 业主单!位或者村(居—),民委员会根据建房】户数量和实际用地需!求,申请住宅小区建设的!。应当持?下列材料向市规划、!国,土资源部门提出【用地和建《房申请
》 《
(》。一,)住宅小区建设申请!;,
:。 :
—。(二)经市政—。府审批?。同意的住宅小区修】建性详细规划—;
】
(三)镇【(乡)人民》政府或?街道办事处、黄州区!人民政府、黄冈【经济开发区管—。。委会审核意见;
! ?
(四)】属拆:迁还建的提》供拆迁安置方案、拆!迁证明和拆》。迁协议;
【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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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建房】户户:数和:每户面积安排说明】;
! (?六)使用《林地的应提供使【用林:地,审核同意书;—
! (七)《其他需?要提交?。的材料
】 , 村(居)》民个人申请在住宅】小区内建《设,住宅的应当按本办】法,的有关规定提交申】请,。。材,料,。村(居)民》委员会审查确认【后统一报镇》(乡)人民政府或】街道办事处和—黄州区人《民政府或黄冈经【济开发?区管委会审核—经审:核符合住宅建设条】件的报市规划、【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!门审:批分户?核发土地《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!划许:可证
!村(居)民住—宅小区用地批准后】不得:变相进行《经营性房地产开发】或用于不符合规【定条件?。的个人建房否则按非!法用地处理
】
? 第?三十条 个人—建,房,。与周:围建筑有利害关系】的应当提《供相邻房屋产权【证和土地使》用,证持有人同意建【设并经公证的书面协!议
》
第三—十一条? 市建设、消防等部!门对市区个人住宅】建设应当《按照建筑工程—。管理程序审核施工】图纸:进行质量、》消,防检查?验收;?未经验收或验收【不,合格:的市房?产部门不得办理房】屋产权登记》手续:
】第,三十二条 个—人需要建生活配套】等临:时,用房应按规》定到市规《划、国土《资源行?政主管部《门,办理:个人临时用地、建】房手:续个人?所建临?时用:房不得超《过,批准:的占地和建》筑面积不《得改变使用》性质使用期不得超过!两年使用期满证【件自行失效确需延】长,使用期?的必须在证》件,到期前?一,个月内重新办—理延期手续临时【使用期满《后建房个人必—须,无条件拆除临—时房:屋,;因国家建设—需要不论《是否期满必须拆除】。
笫!。三十三条《 村(居)》民需要在用地范【围内建造围墙的应当!经,村(居?)民委?。员会审?核同意并向市规【。划、国土资源部门】申请办理《规划和?土地手续《。由镇(乡)人民政府!或,街,道办事处监督实施现!场查验和确认—建,造围墙的位置、【高度等事项
【 : 个人》建,。房需要设立围—墙,的不得超越》经批准的宅》基地范围不得妨碍公!共通道、管线—等公共?设施不得影响—相邻房屋的通—风、采光和》。日照高度不得超过2!.5米临街应建设】通透式围墙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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