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四章 个【人建:房审批程序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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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【。 符合条件和要【。求的各类个人住宅】建,设均须按照下列【程序依次《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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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(一?)在规划部》门,办理个人建房选址】意见书、建》设用地规《划许可?证(危房翻建除外】。);
】
? (二)《。在国土?部门办理农地—转用、土地》征收(用)、—土,地使用权《出让或转让、个人】建设用地通知书(】附标:明四界的宗》地图)?或土:地使用证《书,。等手续(原有—住宅用地《范围内?翻建除外);
】 :
(三)!在规划部门办理【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证;
! 《
(》四)在建设》部门办?理施工?许可手续;》
?
《
(五)—在规划、国土—资源、建设等部【门办:理竣工验收》手,续;
?
》
: (?。六)在房产部门办理!房屋产权登记手【续
—。
: 第二?十四:条 符合建》房条件的村》(居)民《确,。需单独建设》住宅:的应当以户为—单位:向常住户口》所在地的村(居)】民委员会《提出用地《申请、持村(居【)民:委员会同意建房的意!见向所在镇(—乡)人民政府或【街道办事《处提出建房申请【。
?。 ?
村(居)民!委员会在接到—个人建房申请后【应当及?时,依法召开村(居)】委会议或《村(:。居,)民代表会议进行审!议在本村(居)委】会或者该户村(居)!民所在的《村(居)民小—组,。张榜公布征询本村村!(居)民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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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在张榜公布期—间本村村(居)【民未提出异议或者】异议不?成立的村(居)【委会应当在农村村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!请表上?签署意见(注明【宅基地和现》有,住房:以及家庭《成,员,情况)?连同建房申请人的】书面申请报送镇(】乡)人民政》府或街?。道办事处审》核;公布《期间有?异议的村(居)【民委员会《应当召集村(居)民!会议:或,者村(?居)民代表会议【。讨论决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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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二十五条 镇(乡】)人民?政府或街道办—事处在?接到村(居)委会】上,报的有关《申请材料后》。应当及时会同—基层国?土资源、规划管理】机构:进行:实地:踏,勘审核审《核内容包括》申请人是否符—合,住宅用?地和建房条》件、拟选址》和用地?是否符合规划、建】房方案以及层数【、,高度、间《距是否符合标准【。和技术规范等
】 :
《。 镇(乡》)人民政《府或:街道:办事处审核》完毕后应当将审核意!。见报经黄州区人民】政府或?。。。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!会审查后连同申请材!。料一并报送市—规划、国土资—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!用地和建房》
》
第二十六条】 市规?划部门按下列程序】和要求?审核审批《。
!。 (一)提出申【请并提交下列材料
!
】 ,1、书面《申请:(拟建地点、层【数、面积、户主【姓名、联系电话);!
:。
【。 2、常住》人,口户籍证《明及:身份证明;
【
】3、:所在村(《居,)民委员《会意见及四邻意见;!
—
4、所属镇!(乡:),人民政府或街—道办事处、黄州区】人民政府、黄冈【经济开发《区管委会审核意见;!。。
? :
5、土地!权属证明(含—宗地图);
【 , :
6—、属改建《、扩建、翻建的提供!原有房屋权属证书】;
》 :
,
?。7、属拆迁还建【的提:供经市政府审批【的拆迁还建》安置方案和拆—迁主管部门》的拆迁证明、拆迁还!建协议书《等原件;
》。
》。。
《8、属危房》改建的提供经房【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!的房屋安《全鉴定部门的危房】鉴定:书和原?。。。房,屋照片;《
!。 9、拟建房屋及】周围1?500或11000!的现状地形图;
! ?
10【。、其:他有:关的材料《及图件
《
】 (:二)个人《住,宅建设申请由所【在辖区内的规—划,派出机构统》。一受理?。受理后单独》或者会同国土资源】分局在?。5个工作日内进【行现场勘察提—出,初审意见报市—规划行政《主,管部门审核》后对符合城市规划、!集镇村庄建设—规,。划和土地利用—规划要求的核发【个人建?房选址?意见书?、建设用地》规划许可证》。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副本(含附图);!对不符合规划要求】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!决定书?面通知申《请人并说明理由
!
】(三)个人取得建设!工程规划许可—证副本后应到市建】设行政主管部门办】。理建筑工程施—工许可?证并向市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申《。请放线后方可—。开工:建设
?
?
(【。四)个人住宅—。竣工验收《合格:后核发建设工—程规划许可证正本;!户主持建设》。工程规划许可证正】本及其它《。有关证件和材料办】理房屋产权登记【手续
】 , 第二十《七 条?市国土资源》部门:按下列程序和要求】审核:。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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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一)?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!材料
?
】 1、向《所在村(居)民【委员会提出》书面申请;
—
,
】2、经村(居)【民代表会《议或村(居》)民会议讨论—通过并?由村(居)委—会签署?意见;
【 :
,
: ,3、所属镇(乡【),人民政府或》街道办事处、—黄州区人民政府、黄!冈经济开发区管【。委会审核并签署意见!;
【
4》。。、在市或城镇规划区!内的应报市规—划行政主管部—门审查同意并—出具个人建》。房选址意见书
】 《
(二)【报市人民政府批准】涉,及占用农用地—的应当由市国土资】源行政主管部—门拟:定农用地转用—方案依法《报有批准《权的人民政府办理】农用地转用审批手】续,同时:一并:办,理土地?使用审批手续;对】占用耕地的要先落】实耕地占补平衡后】再按规定办理—用,。地,审批手续《
《
(【三)予以批准的【核发用地批准文件(!附标明四界的—宗地:图,)并:组织实地放线划定】四至范?围;不予批准的应】。当依法书面通知申】请人并说明理由【
:
》
(《四)验收《发证:
【 ,第二十八条 市规划!、国土资源、—建设、?房产等行政》主管部?门应当公开办事【制,。度将个人建房的【审批结果在申—请对象所在单位【或所在村(居)委会!、建:设现场和《黄冈市规划、国土资!源、建设、》房产网站上予—以公示接受社会监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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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九》条 业?主单位或者村(居】)民委员《。会根据建房》。户数量和实际—用地需?求,申请住宅小区—建设的应当持下列】材料向?市规划?、国土资源》。部门提?出用地和《建房申?请
《。 :。
(一【。。)住宅小区建—设申:请;:
! (二)经市政府】审批同意的住—。宅,小区修建性详—细规划;
—
】(三)镇(乡)人民!政府或街《道办事处、黄州【区人民政府、—黄冈经济《开发区管委会审【核意见;
》
!(四)属拆迁还建的!提供拆迁安置—方案、拆迁证明和】拆迁协议;
!
(五)!建房:户,户数和每《户面积安排说明;】
》
? :(,六)使?用林地的应提供使用!林地审核同意书;】
【
(《七)其?他需要?。提交的材料
】 , 村(居)【民个人申请在住宅】小区:内建设?住宅的应当按本办法!的有关规定》提交申请材料村【(居)民委》员会审查《确认后统《一报镇(乡)人【民,政府或街《道办事处和黄州【区人民?政府:或黄冈经济开发【区管委会审核—经,审核:符合住宅建》设条:件的报?市规划、国土—资源行政主管—部门审批分》户核发土地使用证和!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。证
《 : 村(居)民住宅!小,区用地批《准,。后不得变相进行【经营性房地产开发】或,用于不符合规定条件!。。的个人建房否则按】非法用地处理
】
?
, 第三十》条, 个人建《房,与周围建筑》有利害关系的应【当提供相邻房屋产】权证和土地使—用证持有人同—意建设并《经公证的《书面协议
》
— 第三十《一条 市建设—、消防等部门对市】区个人住宅》。建设:应当按照建筑工程】。管理程序审核施工图!纸进行质量》、消:防检查验收》;未经验收或验收】不合格的《市房:产,部门不得办》理房屋产《权登记手续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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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二条 个!人需要建生活配【套等临时《用房应按规定到市】规划、国土资源行】政主管部《。门办理个人》临时用地、建房手】续个人所建临时【用房不得超》过批:准的:占地和建筑面—积不:得,改变使用《性质使用期不得【超过两年使》用期满证件》自,行失效确需》延长使用期的—必,须在证件到期—前一个月内重新【办理:延期手续临时—使用期满《。后建房个人必须无条!件拆除临时房屋;因!国家:建设:需要不论《是否期满必须拆除】
《
笫三十【三条: 村(居)民需【要在用地范围内【建造围墙《的,应当经村(居)【民委员会审核—同意并?向市规划、国—土资源部门申请【办理规划和土地手续!。。由镇(乡)人—。民政府或街道办【事处:监督实施《现,场查:验,和,确,认建造?围,墙的位置、高度等】事项
【 个人建房—需要设立围墙的不得!超越经批准的宅基地!范围:不得妨?碍公共通道、管【线等公共设施不【得影响相邻》房屋的通风、采【光和日照高度不【得超过2.5—米临街应《建设通透式围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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