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》第二章 拆迁管理 ! ?第九条 《拆迁房屋《的单位?取得房屋《拆,迁许:可证:后方可实施拆—迁 — 第《十条 拆迁房屋的单!位申请?领,取房屋?拆迁许可证》。时应:当,向,房屋拆迁管理部【。门提交下列资料 】    (【一)建设项目批准】文件; —    (二—)建设用《地,规划许可《证; ?    (【三)国有土地使【用权批?准文件; 】    《1,、建设单位通过【划拨方式取得—土地:使用权的提交建【。设用地批准书、【土地使用权证; 】 ?    2、建设单!位有:偿取得土地使用权】的提交土地行政主管!部门与建设单位【签订的国有土地使】用权出让《、转让合《同; ? ,  ?   3、》建设单位在原—使用土地《范围内实施拆迁【的提交原《土地使用权证; 】 , ,   ?  4、土地—行,。政主:管部门认可的其他】文书 《  ?  (四)拆—迁计划和拆迁方案】; 《     拆—迁计:划应当包括建设工程!项目名称《、性质、工程量、占!地面积?、拆迁范围、拆【迁方式、《拆迁期?限、拆迁费用—概算、工程开工时】间、:工程竣?工,时间等;拆》迁方案应当包括被】拆迁房屋的》性质:、用途、面积、权】属和拆迁地段区【位、还建方式、安置!房地点、临时过渡方!式、拆迁资》金落实情况》、拆迁的实施—步骤和安全防护【、环:保措施等属现—房,安置的?应提供安《置房屋的权属证明】资料 》    (五)办理!存款业务《。的金融机构出—具的:拆迁补偿《安置资金《专用存款帐户—的存款?证明; 【   (六》)法律、《法规、规《章规定应提交的其】他材料 】 第十一条【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应与拆迁人、出具】。拆迁补偿安置资【金,证明的金融》机构签订拆迁补【偿安置资金使用【监管协议《明确资金的监管【数额:。、,使用程?。序,。和违约责任等— 《 第十二【条 房屋拆》迁管:理部门?应当自收到申请【之日起?。30日内对》申请:。事,项进:行审查;对符合条】件的核发《房屋拆迁许可证并附!详,细的拆迁《范围图 《。 《 第《十三条 房屋拆【迁管理?部门:发放房屋《拆迁:许可证?的同时应当》。在拆迁范围内—发布房?屋拆迁?公告公告应载明【房屋拆迁《许,可,证批准文号、—拆迁人、拆》迁范:围、拆?。迁期限、拆迁补偿安!置方式、《拆迁实施单位—等事:项 《   ?  房屋拆迁—管理:部,门和拆迁人应—向被拆迁人做好【。政策:宣传及有关拆迁事项!的解释工作 ! ,。 第十四条 】拆迁范围由》。房屋拆迁管》理部门依据》建设用地规》划许可证确定—用地范围外的房【屋与范围《内的房屋《不可分?确须跨规划用地【红线进行拆》迁的房屋拆迁管理】部,门与规划行政—管理部门《商定后可《以适当?调整 — 第十五条 !拆迁范围确定后房屋!拆迁管理部门应当】在拆迁范围内发【布房:屋拆迁暂停办理有关!。事项的通告并—书面通?知规划、建》设、国土《、,工商和房屋行政管理!部门暂停办理—相关手续通告应【载明拆迁范围—、暂停?事项、暂《停期限等《    房】。屋拆迁暂《。停办理有关事项的通!告发布?后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得在—拆迁范围内从事【下列活动 》  《  (一)新建【、扩建、改》建(含装饰、—装修)房屋》。;    】(二)改变房屋【和土地?用途:; 》   (三》)建立新的房屋租赁!关系; 《    (四)!。以,被拆迁房屋为注【册住址办理工商营】。业注册登《记手:续     !。暂停期限《最长不得超过—一年拆迁《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!的必须在期限届满】前一个月《向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提?出申:请,并说明需延长期限的!理由和拟采取的措】施经批准后方可延长!房屋拆迁管》理部门批《准延期申请》后应将延长暂停期】限的决定通知规划、!。建,设、国土、工商和】房屋行?。政管理部门并在拆迁!范,围内公示 ! : 第十六条 拆【迁人应当在房屋【拆迁许可证确定【。的,拆迁范围和拆迁【期限内实《施房:屋拆迁   !  需要延》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!应当在拆迁期限届】满15日前向房屋拆!迁管理部门》提出:延期拆?迁申请;房屋拆迁】管理部门应》。当,自收到延期》拆迁申?请之:日起:10内给与》答复:拆迁期限经批准延】长,。的房屋拆迁管—理部门应《将有关变更事项予】以公告拆迁期限届满!拆,迁人未按规定申请延!期的房屋拆》迁许可证自》。动失效 【。 《第十七?条 拆迁范》。围内房屋拆迁完毕拆!。迁,人应报房屋拆—迁管理部门确—。认,;未经确《。认规划管理部门【不予核发建设—工程规划《许可证 》 》 第十八《条 拆迁人可以自】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!有拆迁?资,格的单?。。位实施拆迁 !    房屋拆【迁管理部门》不得作为拆迁—人不得接受拆迁【委托 【 第十九条 】。自行拆迁的单位【其实:施房屋拆迁、拆【除的:人员:必须接受业》。务,培训具备相》。应的专业《。知识与技能 【 , 》第二十条《。。 拆迁人委》托拆迁的必须向被】。。委托:的单: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!拆迁委托合同拆迁】人,应在拆迁《。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!15:日内将?拆迁委托合同—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。备案被?委托的拆迁单—位不:得转:让拆迁业务 ! 第二十一】条 实施拆除房屋】及附属物的施工【。单位应具有与房屋】。拆除工?程相适应的人工【力,。量、机械设备—、施工资金和保【证,安全施工的条件并接!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的管理和监督—。 》 : 第二?十二条? 拆迁人与被—。拆迁人应订》立拆迁补偿安置【。协议协议《应包括下列内容 】。 ,    (一【)补偿方式; 【    (【二)货币补偿—。金额:; : ,  ?  (三)被拆迁房!屋及安置房》的地点?、结:。构、楼?层、位置、》户,型和建筑面积;【    (四!)结算方《式; ? ,    (五)搬!迁期限;  !  (六)》搬,迁过渡方式和过【渡,期限;?    (】七)产权调》换房屋交《付的告知方式—;    (!八):拆迁补偿安置协议】变更的条件; !    (》九)违约责任与纠】纷解决办法; 【 ?   (十)当事人!双方:认为需?订立的其他条款【。 ?。 : : 第二十三条 拆】迁租赁房屋的拆【迁人应当与被拆迁】人、房屋承租—人订立拆迁补偿安】置协议 —     被拆【迁人以房屋所有权】。证载明的所有权人】为准房屋承》。租人以租用公房凭】证、房屋《租赁协?。议载明的房屋承【租人为?准有下列情况之【一的应当界》定为租赁行》为  —  (一)房屋所】有权:人,与使用人《有租赁协议; 】    (—二,)房屋所有》权人与使用人无租】赁协议使用人—定期交纳租金的; !。    (三)!历史遗留的事实租】赁 —。 , 第二十》。四,条 拆迁下》列房屋拆迁人应当在!拆,迁前:就,被拆迁房屋有关【。事项向公证机关【办理证?。据保:全提出补偿安置【方案报房屋拆—迁管: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!施拆迁 —    (》一)产?权不明确的房屋;】 ,    (【二)房屋所》。有权人不在本地又】未,委托代理人的房【屋; 》    (》三)房屋《所有权人下落—不,明,的房屋;《 《 ,  (四)房产管】。理部门代管的房屋】 ? ,    拆》迁设有抵《押权:的房屋依照国家有】关担保的《法律:执行 《 —第二十五条 被拆迁!。房屋补偿《安置面积按原房屋】建筑面积计算;【 】第二十?六条 被拆迁房屋的!性质分为住宅和非住!宅房屋?。以房屋?所有:权证登记用》途为:准;房屋所有—权证登记不明确或】。已取:得建:筑,。审批手续尚》未办理房屋所—。有权证的以城市【规划部门批》准的建?筑用地?性质:为准 《 第二十!七条 ?被拆迁人与拆迁人】订立拆迁补》偿安置协《议后:被拆迁?人应将原《房屋所有权证—。、,土地使用证或相关证!明交给拆迁人由【拆迁人交有关行【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!手续 】。 , 第二十八》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!议订立?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!租,人在搬迁期》限内拒绝搬迁的拆】迁人可以《依法向仲裁委员【会申请仲裁也可【。以依:。法向人民法院—起诉诉讼期间拆【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!民,。法院先?予执行 ! 第二十九条【 在房屋《拆迁公告规》定的拆迁期限—内拆迁人与被—拆,。。迁人或者拆迁人【、被拆迁人与房屋承!。租人达不成拆迁补】偿安置协议》的,经当事人申请由【房屋:。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!屋,拆迁管?理部门是被拆—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!府裁决 《   》  裁?决应当?。自收到申《请之:日起30日内作【出  —   当事人对裁决!不服的可自》裁,决书送达《之,日起60《日内向上一级—行政机?。关申请复议》也可以自裁决书【送达之日起3—个月内向人民法院】起诉拆迁人已对【被拆:迁人、房屋承租【人给与货币补偿或】提供拆迁安置房、周!转房的行《政复议、诉讼期间】不,停止拆迁的执行 】。 : 第三【十条 被拆迁人或者!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!定的搬?迁期:。限内未搬迁》的由房屋所在地的】。市、:县,人民政?府责成有《关部门强制拆迁【或者由房屋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】申请人?民法院强制拆—迁,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在裁决期限届满】未申:请人民法院》强制拆迁的拆迁当】事,人可向人民法—院,申请强制拆》迁   【  实施强制拆迁】前拆迁人《。应当到公《证机关办理房屋拆】迁证据保全 — , 《 第?。三十一条 拆迁中涉!及军事设施、教堂、!寺庙、文物古迹的依!照有关法律、—法规的规定》办理 — 第三十二条! 尚:未,完成拆?迁补偿安置的—建设项目转》让的必须经》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同:意原拆?迁补偿安《置协议中《有,关权:利、义务随之—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!让人与受让人应当书!。面,通知被拆迁人并自】。转让合同签订之日】起30日内予—。以公告? ?。 第三十三》条, 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应当建立、健全!拆迁档案管理—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!资料:的管:理;拆?迁人、受委托拆迁单!位应:当,如实提?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! ? : 第三《十,四条 房屋拆迁【管理部?门,(由财政《。。全额拨给事业费的】除外)可以》按省人民政府规【定的标准向》。拆迁人收取拆—迁,管理费     !拆迁:管理费按《照预算外资金管理的!有关规定实行—财政专户《存储专?款专用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