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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章】 拆迁管理 — 第九条 【拆迁房屋的单位【取,得房屋拆《迁,许可证后方可—实施拆迁 】 , 第十条 拆迁!房屋:的单位申《请领取房屋》。拆,。。迁许可证时应当向】房屋拆迁管》理部门提交》。下列资料  !  (一)建—设项目?批准:文件; 【   (二)—建设用地规》划许可证; 【。。    (三【)国有土地使—用权批准文》件;   】  1、建设单【。。位通过划拨》方式取?。。得土地使用权—的提交建设用地批】准书:、土地使用权证【;     !。。2、:建设:单位有偿取得土地】使用权的提》交,土地行政主管部门】与建设单位签—。订的国有《土地使用权出让、转!让合同; —    》 ,3,、,建设单位在原使用】土地范围《内实施拆迁的提交】原土地使用权证; ! ,  ?。。   ?4、:土地行政《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!文书 ?    (四】),拆迁计划和》拆迁方案; 【     —拆迁计划《应当包括《建设工程项目名【称、:性质:、工程量《、占地面积、拆【迁,范围、拆迁方式【、拆迁期限》、,拆迁费用概算、工】程开工时间、工【程竣工时间等;拆迁!方案应当包括被拆】迁房屋的性》质、用途、面积、权!属和拆迁地段区位】、还建方式、安置】。房地点、临时过渡】方式、拆迁资—金,落实:情况、拆《迁的实?施步骤和安全—防护、环保措施等】属现房?安置:的应提?供安置?房屋的权属证明资】料    (!五)办理存款—业务的金融机—构出具?的拆迁补偿安—置,资金专?用存:。款帐户的存款—证明; 《    (六】)法律、《法规、规《章规定应提》交,的其他材料 】 第十一】条 房?屋拆迁管理部—门应与拆迁人、【出具拆迁补偿安【置资金证明的金融】机构:签订拆迁《补偿安置资金使【用监管协议明确资】金的监管数额、【使用程序和违约责】任等 】 第十《二条: 房屋拆迁管理【。部门应当自收到申】请之:日,起,30日?内对申请事项—进行审查《;对符合条件的【核发房屋拆迁许可】证并附详细的拆迁范!围图 【 第《。十三条 房屋拆迁管!理,部门发放房屋拆【迁许可证的》同时应?。当在拆迁范围—。内,发布房屋拆迁公告】公告应?载明房屋拆迁许可证!批准文号、拆迁人】、拆迁?范围、拆迁期—限、拆?迁,补偿:安置:。方式、?拆迁实施单》位等事?项     !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和拆迁人》应向被拆迁人做【好政:策宣传及有关拆迁事!项的解释工作 ! 第十四】条 拆迁范》。围由房屋拆迁管【理部门依据建设用地!规划许可证确—定,用地:。范围:外,。的房屋与范围内【的房屋?不可分确须跨规划】用,地红线进行》拆迁:的房屋拆迁管理部】门与规划《行政管理部门—商定后可以适当【调整 》 ? 第十五条— 拆迁?范围确定后房屋【拆迁管理部门应当】在拆迁范围内发布】房屋拆迁暂停办理】有关事?项的通告《。并,。书面通知规划、建】设、国土、工商和】。房屋行?政管理部门暂停办理!相关:手续通告应载明拆】迁,范围、暂停事项、暂!停期限等  !  房?屋拆迁暂停办理有】关事项的通告发布后!任,何单位和个》。人不得在《拆迁范?围内从事下》列活动? ,。    —(,一)新建、》扩建、改建(含装】饰、:装修)房《屋;:    (二!)改变房屋和—土地用途; !   (三)—建立新?的房屋租赁关系; ! ?   (《四)以被拆迁房屋】为注册住址办理工商!营,业注册登记手续【  》   暂停》期限最长《不得:超过一年拆》迁人需要延长暂停】期限的必须在期【限届满?前一个月向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提出申】。请并说明《需延长期限的理【由和拟采取的措施经!批准后方可延长房】屋拆:迁管理部门批准延期!申请后应将延长【。暂停期限的决定通知!规划、建《设、国土、工商和房!。屋行:政管理部《门,并在拆迁范》围,内,公示 》 》第十六条《 拆迁人《应当在房屋》拆迁许可证》确定的拆《迁范:围和拆迁期限内实】。施房屋拆迁 !    需》要,延长拆?。迁期限的拆》迁人应当《在拆迁期限届满1】5日前向《房,屋,拆迁管理部》。门提出延期拆迁申】请,;房屋?拆迁管理部》门应当自收》到,延期拆迁申请之日】起10?内给与?答复拆迁期》限,经批准?延长的?房屋拆迁管理—。部,门应将?有关变更《事项予以公告拆迁期!。限届满拆迁人未【。按规定?申请:延期的房屋拆—迁许可证自动失效 ! 【第十七条 拆迁范围!内房屋?。。。拆迁完毕拆迁人应报!房屋拆迁《管理部门确认—;未:经确:。认规划管理部门不】。。予核发建设工程【规划许可证 —。。。 【第十八条 拆迁人可!以自行拆《迁也可以委托—具,有拆迁资格的—单,位实施拆迁》 ?     房屋【拆迁管理部门不得】。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!拆迁委托 》 《 第十九条 】自行拆迁的单位其实!施房:屋拆迁、《。拆除的?人员必须接受业务】。培训具备相应的专】业知识与技能 ! ? 第二十》条 拆迁人委托拆】迁的必须向被委托的!。单位出具《委托书?并订:立拆迁委托》合同:拆迁人应在拆迁委】托合同订立》之日起15日内【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!屋拆迁?管理部门备案被委托!的拆迁单《位,不得转让拆迁业务】 《 :。 :第二十一条 —实施:拆除房屋及附属【物的施?工单位应具》有与房屋拆除工程相!适应的人工力量【、机械设备、施工】资金和保证安全施工!的条件并接》受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的管理和监督】 , : 》第二十?二条 ?拆迁人与《被拆迁人应订立【拆迁补偿《安置协?议协议应包》括下:列内:容 ? , ,   (一)补偿方!式;  【 , (二?)货币补偿金—额;: : :   (三)被【拆迁:。房屋及安置房的地】点、结?构、楼层、位置、】户型和?建筑面积; !   (四)结算方!。式,; :    —(五)搬迁期限;】    【(六)搬迁》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!; 《    (七—)产权调换房屋交】。。付的告知方》。式; 《    (八【)拆迁补偿安置协】议,变更的条件; 【 :。    (》九)违约责任与纠】。纷解决办法; 】。 :   (十)—当事人双《方认为需订立—。的其他条款 — : , , 第二十三条】 拆迁租《。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!与被拆迁人、—房屋承租《人订:立拆迁补偿安—置协议? ,    — 被拆迁人以房【。屋所有权《证载明的所》。有,权,人为准房屋承租【。人以租用公》房凭证?、房屋租赁协—议载明的房屋承租人!为准有下列情—况之:一的应?。。当界定为租赁行为】 《   (一)房【屋所有?权人与使用人有租】赁协议; 》 :    (二)【房,屋,所有权人与使用人】无租赁协议使用【人定期交纳租金的;! 《   (三)历史】遗留:的事实?租赁: : 第二】十四条 拆》迁下列房屋拆迁人应!当在拆迁《前就被拆《迁,房屋有关事项—向公证机关》办理证据保全提出】补,偿安:置方案?报,房屋:拆迁管理部》门审核同意》后实施拆迁 —    (一】)产权?不,明确的房屋; 】 :  : (二)房屋所有权!。人不在本地又未委托!代理:人的房屋; —    (三)!房屋所有权人下【落不明的房屋;【 :。。 ,    《(四)房产管理部门!代管的房屋 !   ? ,拆迁:。设有抵押《权的房屋依》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!律执行 【 第二十【五条 被拆》迁房屋?补偿安置面积按原】房屋:建筑面?。积,计算;? — :第二十六条 被拆迁!房屋的性《质分为住宅》和非住宅房屋以房屋!所有权证登记用途为!准;房屋所》有,权证登记《。不明确?。或,已,取得建筑审批—手续尚未办理房【屋所有权证》的,以城市规划部门批】准的建筑用地性质】为准 】 第二十七条【。 被:拆迁:人与拆迁人订立【拆迁:。补偿安置协》议后被拆《迁人:应将原房屋所有权】证、土地使用—证或相关《证,明交给拆迁人由拆迁!人交有关《行政管理部门办理】注销:手续: 《 : , 第二十八条 拆迁!补偿安置《协议订立后被—拆迁人?或房:屋承:租人在搬《迁期限内拒绝搬【迁的拆迁人可以依】法向:仲裁委员《会申请仲裁也可【以依法向人》民法院起诉诉讼期】间拆:迁人:可,以依法申请人民【法院先予执》行 》。 第二十【九条 在《房屋拆?迁公告规定的—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!被拆迁人或者—拆迁:人、被拆迁人与【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!迁补偿安置协—议的经当《事人申请由》房屋拆迁管理—部,门裁决房屋拆迁【管理部门是》被拆迁?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!裁决   】。  裁决应当—自收到申《请之日起30—日,内作出 【    当事—。人对:裁决不服的》可,自裁决书送》达之日起60日内向!上一级行政机—关,申,请复议也可以自裁决!书送:达之日起3个月【内向人?民法院起诉》拆迁:人已对被拆迁人、房!屋承租人给与货币补!偿或提供拆》。迁安:置房、周转房的行政!复议、诉讼期间【不停止拆《迁的执行 — 第三】十条 被拆迁人或】者房屋承租人—在裁决规定》的搬迁?期限:内未搬迁的由房【屋,所在地的市、县人民!政府责?成有关部门》。强制:拆迁或者由房屋【。拆迁管理《部门依法申请人民】法院强制《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在裁决期限届【满未申?请人民法院》强制拆迁的》拆迁:当事人可向人民法】院申请强制拆—迁 》 , ,  实施《强制拆迁前拆—迁人应?当到公证机关办【理房屋拆迁证据保】全 : 【第三:十,一条 拆迁中涉【及军事设施、教堂】、寺:庙,、文物古迹的依照】。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!定办:理 【 , 第三十《二条 尚未完—成拆迁?补偿安置《的建设项目转让【的必须经房屋—拆迁管?理部:门同:意原拆迁《补偿安置协议中【有关权利、义—务随之转移给受【让人项目转让—。人与受让《人应当书面通—知被:拆迁:人并自?转让合同《签订之?日起:30日内予以公【告 第—三,十三条 房》屋,拆迁管理部门应【当建立、健》全拆:迁档案管理》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!资料的?管理;拆迁人—、受委托拆》迁,单,位应当如实》提,供有关情《。况和资料 》 【第三十四《条,。 房屋拆迁》。管理部?门(由?财政全额拨给事【业费的除外)可以按!省人民政《府规定的标准—向,拆迁人?收取拆迁管理—费     【拆迁管理费按—。照,预算外资《金管理的有关—规,定,实行财政专户存【储专款专《。用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