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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》 《 第三章 —。拆迁补偿与安置【。 第三十五】条 拆迁《人,应当依法对被—拆迁人给予补偿【拆迁补偿的方式【。可以实行货币补【偿也可以实行产权】调换    ! 除本细则第四十二!条第三款、第四【十七条第《。二款规定的情况外被!拆迁人?可以选择补偿方式】 【 第:。三十六条 》实行货币补偿的货】币补偿金额应以房】产管:理部门会《同有:关部门公布的房地】产市场指导价为【基,本依据结合被—拆,除房屋的区位、结构!。、,用途、建筑面积等】因素:以房:地,产市场评估》价格确定房屋使【用面积需要》换算成建筑面—积的:由具有房产测绘【资质:的测绘机《构实地测绘》确定 】。 :第三十七条》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!的拆迁人与被拆迁】人应当以被拆—迁房屋市场》价格和所调换房屋所!在地段房屋交—易的市场价格结清产!权,调换的差《价同等条件下先搬】迁的:被拆迁人及》承租:人可优先选择安置】。房层次、朝向 【 ? , 第三十八【。条 房屋拆迁评【估,由具有合《法资质的房》地产评估机构承担拆!迁当事人应》。采取公开、公平的方!式选择、确定房地产!评估机构拆迁—。评估机构确定—后一般由拆迁人与评!估,机,构,签定书?面委托协议》产权调换房屋与被】拆迁房屋应》由同一?家房地产评估机构评!。估估价机构对被拆迁!房屋:。。进行评估时被拆迁人!应,当予以配合估价【报,告应由专职注—册的:房,地产估价师签字【并送达到拆迁当【事人估?。价时点为房》屋拆迁公《告发布之日 — 第三!十,九条 拆迁当事【人对估价结果有【异议的自收》到估价报告之—日,起5日内可以—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!请复核?估价也可以另外【委托:评估:机构评估拆迁当【事人对原评估机构】的,复核结果有》异议或?者另外委托估价的结!果与原估价》结,果有差异、且拆迁】人与:被拆迁人《协商达不《成一致意《见的自收到复核【结果或?者另外?委托的评估机构【出具的?。估价报告《之日起5日内可以】向市、县《房屋拆迁评估专【家鉴:定,组申请鉴定 — ? 第四十条】 与:拆迁:人、被拆《迁人或者《房屋承?。租人有利《害关系的评估机构和!估价人员不得—承担该拆迁房屋、】产权调换房屋的【评估已经评估—的其评估结果无效】 》 , 第四十一条 房!产管理?部门应?当,向社会公示一批资】质等级高、综合【实力:强、:。社会信誉好的评【估机构供拆迁当事】人选择? ?。 第四十】二条 ?被拆迁人与房屋【承租人就解》除租赁关系有约【定的从其约定;没】有约定的被》拆迁人与房屋承租】。人,协商解决《被拆迁?人与房屋《承租人解除租赁【关系的或被拆迁人】对房屋承租》人进行?安置的拆迁人—应当按?市场评?估价格对被拆迁人】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!房屋承租人对解【除租赁关《系达不成协》。议的实行产权调换 !。 ? 第四—十三条 拆》迁已购公有住—房,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!迁房屋的市场评估】价格对被《拆迁人给予补偿 ! , , 第四—十四条 拆》迁,单位:自管:公有住房和国有【直管公有住》房的可?以参照国家》住房制?度改革的《相关政策《和,本细则的规定由拆迁!人对被拆迁人、房屋!承租:人给予补偿安置 】 》 :。第四十五条 —拆迁国有直管公有住!房需要实行》产权调换《的由拆迁《人按户偿还产—权给直管公房管【理,部门每户不》足一室一厨一厕的】按一室一《厨一厕偿还直—管公:房管理部门》负责安置房屋承【租人 【 第四十六【条 被拆迁人属【于城镇最低》收入家庭的其被【拆迁居住用房建筑面!积小于36平—方米(?在本市另有住房【的应一并计算面积)!实行:产权调?换拆迁人应当—提,供在规划区内—建筑面积不小于45!平方米的成套房作】为产权调换房—屋,不结算差《价 【 第四十七条 拆!迁公益事业用—房的拆迁人应依【照有关法律、—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!划的要求《予以重建或者给予】货币补偿 —     拆迁】非公益事业房屋的】附,属物不作产权—调换:由拆:迁人给予货》币,。补偿 》。 第四十八!条 拆除违》章建筑和超过批准】期限的临《时建:筑不:。。予补偿;拆除未超】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!筑以批准期》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!剩,。余期限按重置成本法!评估其残值给予【。补偿违反本细则第十!五条第二款(一)至!(四)项规定导【致补偿标准》增加的增加的部分】不予补偿 【 第四十】九,。条 拆迁村民—房屋可以《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!实,行产权调换或划地】迁建实行货币补偿】或,。产权调换的》按本:细,则的:有关规定执》行;实?行划地迁建的由拆迁!人按被?。拆迁房屋的重置【成新价?对被拆迁人补偿后】。由被拆迁人》在拆:迁人提供《的已征用的》土,。地上按规划要求自】行迁建被拆》迁,房屋建筑面积按【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!为准;?无,房屋所有权证—的以实际测量—。的正式房屋建—。筑面积为准 —     正】。式房屋必须》符合下列条件 【   》 (一)具有承【重支柱;《   — (二)有顶盖;】 ,    (【三)四周有围护墙体!门、窗齐《全;:    (四!。),檐口高度在》22米以上 — — 第五十条 用【于产:权调换的《住宅房?屋有下列《情况:之一的不得用于拆】迁安置?   — (:一)不?符合国家《房屋质量安全—标准的; —。。。   《 (二)房屋建筑】面积未达到国家【规定的最低户型【标准的;《    (三!)无合法《产权证?明的;  】  (四《),有,权属纠纷的》; 》   (五》)设有抵押权的 ! ? 第五十一条 !政府作为土》地储备、建》设,公用设?施的项?目以及拆迁后新建房!。屋性质不适合原地还!房的被拆迁》人应服从异地还【房或者?选择货?币补偿 【 , 第五十二条 !。拆迁住宅房屋—拆迁人应当对—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!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!在过:渡期限?。。内被拆迁人》或房屋承租人自【行安排住处的—拆迁:人,应当支付临时安【置补助费搬迁补【助费和临《时安:置补助费的具体【标准由房《屋拆迁管《理部门会同物价部】门,制订每年《公布一次被拆迁【人或房屋承租—人使用拆迁》人提供?的周转房的拆—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!补助费 《 【第五十三条 房屋拆!迁,过渡期限最》长不得超过24个】月拆迁人不得擅自延!长过渡期限因拆迁人!的责任延《长过渡期限的—应当:自逾期之月》起,按临时安置补助【费的三倍支付—给自行?安排住处的被拆迁】人或房屋承租人;】对周转房的使用人】。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支!。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! — 第五十四》条, 拆迁非住》宅,房屋:拆迁人?应当补偿被拆迁【人或房屋承租人下列!费用 ?。 ,。    (—。一)按照国家—和有关规定的货物】运输价格、设备安】装价格计《算的设备搬迁和安】装,费用:;    】(二)因拆迁造【成的停?产、停业补助费用】费用的?具体标准由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会同【物价部门制》订 —。 第五?十五条 产权性【质为住?宅但在拆迁公—告发布?前以被?拆迁房屋为注册【地依法领取了营【业,执照的经营性用房可!根据:其经:。营情况由拆迁—人给予合理》补偿具体补偿标【准由房屋拆迁管【理,部门另行制定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