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《
第四《章 水?价申报与审批
【
第十九条 】水利工程供》(排)水价格—应按以下原则审【批
:
(《一)有利于国民经济!和社会发展有利于水!利事业?。发展
— (二)有【利于水资源的合理】配置促进节》约用水
《
《 (三)有利于【供(排)水经—营者的成本补偿、合!理收益兼顾》供(:排)水受益户的【。承,受能力?分步实施逐步到【位
(】四)有利于健—全供(排)水成本】约束:。机制规范《供(:排)水价格
—
(—。五)有?利于减轻农民、企】业等用水《。户的不合理》负担
?
第二十条 供【(排)水经营者符】合下列条件的—可以提出《调价申?请,
,
: ,(一)按国家法【律、法规合》法经营价格不足【以补偿简《单,再生产的《;
》 ?(二)政府》给予补贴后》仍然有?亏,损,的;
(三)!合理:补偿扩大再》生,产投资的
第二十!一条 供《。(排)水经营者申请!制定:和调整供(排)水价!格时应向价格主管部!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!提供供(排)水生产!经营:及成本情《况并出具有关账簿、!文件以及《其他资料
—第二十二《条 省属和跨—。市(:州)水利工程经授权!的本省境《内中:央直属水《利工程和涉及—外省供(排)水受】益的省内《地方水利工程大型】灌区涉及《市(:州):政府所在市区—及中央和省属重点企!(事)业《单位的水利工程其供!(,排):水价格由省价格【主,管部:门会同省《水行政主管部—门审批
第二十】三条 市(》州,)所:。属和跨县《(,市)水利工程、中】型灌区、以及涉及县!(市)政《府,所在城区的水—利工程?其,供(排)水价格由市!(州)价《格主管部门会同市】(,州)水行《政主管部《门根据省《定的标准范围审【批并报省价格—主管部?门和省?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!
:第二十四《条 除本办法—第二十二《条、第二十三条【规定以外的水利【工程:供(排)水价—格由县(市、区【)价格?主管部门《会同县(市、区【)水行政主管部门根!据省定的标准范【围审批并报》市(州?)价格主管部门【和市(州)》水行:。政主管部门备案
】
第:二十五条 列入价】格听证目录的水利工!。程供水价格在制定】。或,调,整价格时应实行价】格听证听取有关方】面的意见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