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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章 水价的制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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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水利工程!的资产?和成本?、,费用应在供水、发电!、防洪等各项—用途中?合理:分,摊、分类补偿具体】。分摊和?核算办法《按国务院财政—、价格和水行政主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!行,
第?十条 农业供水价格!按补偿供水生产成】本和费用的》原则核定不计税【金,和利润
非】。农业:供水价格在补偿【。供水生?产成本、费用—的基础上按供水【净资:产计提?利润:利润率按国内商业银!行,长期:贷款利率加2至3】个百分?点确定非农业供【水价格中《含税金的应》按国家规定》执行
第十一条】 农业排水》价格按省有关规定】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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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农业—。排涝:(渍)价格按略低于!供水:价格的原则核—定供、排兼用的水利!工程排水价格单【独,核,定排水水费》。与供水水费分别【计收
第十二条】 水:利工程供水应逐步推!行基本水《价,和计量水价相结【。合的:两部制水价具—体办法由省价—格主管部门会同【省水行?政主管部门确定
! , 基本水《价按补偿供水直接工!资、:管理费?用和:50:%的折旧费、修理】费,的原则核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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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量水价【按补偿基《本水价以外的—水资源费《、材料费《等其他成本、费用】以及计入规定利润和!税金的原则核—定
第十三条【 水力发电用—水属结合用水的(指!水用:于发电后进入—本,贯流系统水质—符合标准并结合【用于灌溉及其他兴】利,。的下同?)其用水《价格(元燉》立方:米)按照《用水水电站》所在电网平均销【售电价的0.8%核!定不结合用水的其】用水:价格(元燉立方【米)按照用水水电】站所在电网平均【销售:电价(元燉千瓦【时)的1.6—%~2.4%—核,定发电用水》交纳水资源费的【其价格应按上述【规定加上水资—。源费核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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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利用:同,一水利?枢,纽工程供水发电【的梯级电站》第一级用《水价格按上述原【。则核定第二级—及以下各级用—水,价格:分,别按其上一级用水】价格的60%—~80%核定
第!十,四条 在《特殊情况下动用水利!工程死库容的供【水,价格可按正常供水价!格的2至3倍核定】各级政府《应按照分级管理、分!级负责的原则—给予:供水经?营者:适当补助
第【十五条? 利用水库和由水利!工程调控水位的湖】泊,、河道?水面进行《水产品养殖并能【。保证最低养殖水【位的按?农,业用水政策和养【殖产值的一定—比,例核定养殖》水价不依《靠水利工程调节养殖!水位的湖泊养—。殖单位不缴纳水利】工程水费《
第十六条— 上一环节水—利工程向下》一,环节:水利工程《(包括水源枢—纽工程向渠道灌【区、上级泵站向下一!级,泵站等?)供水的其供水【价格根据上一环节】的成:本,、费用?。情况结合下》一环:节,的,供水结构分别核【定按综合水价—结算也可制定—分类水?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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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各【类用水均应实行定额!管理超定《额用水实行累—进加价超定》额加价?标准由省《价格:主管部门会同省【水行政?主管:部门按照优先保障生!活,。。用水:、抑制浪费水资【源,的原则以及各地【水资源丰缺状况制定!
第十八条 【供水水源受季节性】影响较?大,的水利工程可实行丰!枯,季节水价或季节浮】动价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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