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 》。 第?三章:。 资质许可》   — 第九条 下列建!筑业企业资质的【许可由国务院建【设,主管部门实施 ! ,  (一)施工【总,承包序列《特级资质、一—级资质; 》   (二)国务】院国有资产管—理,部门直?接监管的企业及【其下: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!工总承包二级资质】、三级资质; !。   (三》),水利、交通、信息产!业,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!一级资质; —   (四【)铁路、民航—方面:的专业承包序列一】级、二级资质;【 ?   (五)公【路交:通工程专业》承包不分等级资【质、城市轨道—交通专业承包不【分,。等级资质 【 ?   申请—前款所列资质的应当!。向企业?工商:注册:所在地?。省、:自治:区、直辖市》人民政府建》设主管?部门提出申请—其中国务院国有资】。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!的企业及其》。下属一层《级,的企业应当由国【务院国有资产管【理部门直接》监管的企业向国务院!建设主管部门提出】申请   】 省、自治区、直!辖市人民政府—建,设主管部门应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】起20?日,内初审完《。毕,并将初审意见—和申请材《料报国务院》建设主?管,部门 》    》国务院建设主管【部,门应当自省、自治】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!建设主管部门受理】申请材料之》日起60日内完成】审查公示审查—。意见公?示时:间为10日其中涉】及,铁路、交通》、水利、《信息产业《、民航?等方面?的建筑业《企,业资质由国》务院建设主管—部门:送国:务,院有关部门审核国】务院有关部门在20!日内审?。核完毕并《。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!建设:主,管部门 】 第十条 下列【。建筑业企业资质许】可,。由企业?工商注册所在地省、!自治区、直辖市人】。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!实施 —   (一)施工】总承包序列》二,级资质(不含国务院!国,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!监管的企业及其【下属一层《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!。包序列二级资质);!   —(二)专业承包【。序列一级资质—(不含铁路》、交通、水》利、信息产》业、:民航:方面的专业》。承包序列一级资【质); 【  (?三)专业承》包序:列二级资《质(不含民航、铁】路方面的专业—承包序列二级资质】);: :   《(四)专业承包序列!不分等?级,资,质(不?含,公路:交通工程专业承包】序,列和城市轨道交通】专业承包序列的不】分等级?。。资质)?    】前款规?定的建?筑业企业资质许可】的实施程序由—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】市人民政府建设主】管部门依《法确定 —    省—、自治区、直辖【市人民?政府建设主管—部门应?当,自作出决定之—日起3?0日内?将,准予资?质许可?的决定报《国务:。。院建设主管部门【备案 第!十一条 下列建筑业!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!。工商注册《所在:。。地设区?的市人民政》府建设主《管部门实施 —  《 ,  (一《)施工总承包—序列三级《资质(不含国—务院国有《资产管理部门直接】监管:的企业及其下属【一层级的企业—的,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!);  【 (二)专业承包】。序列三级《资质;  】。 (三)劳务分【包序列资质;— :   (四)燃】气燃烧器具安装、维!修企业资质》  》  : 前款规《定的建?筑业企业资》。质许可的实施—程,序由省、自治区【、直辖市人民政府】。建设主管部门依法】确定 —。   企》业工商注册所—在,地设区的市》人,民政:府建设主管部门【。应当自作出决—定之日?。起30日内》将准予资《质许可的《决定通过省、自【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!府,建设:主管部门报》国,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!案 《 第十二条 建!筑业企业资》质证书分为正—本和副本正本一【份副本若干份由国务!。院建:设主管部门统一印】制正、副本具备同】等,法律效力资质证【书有效期为5年 】 《。 第十《三条 建筑业企【业可以申请一项【或多项建筑业—企业资质;申请多】项建筑业企》业资质的应》。当选: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!质为企业主》项,资质 《 第十四【条 首次申请或【者增项申请建筑【业企业?资质应当提》交,。以下材料 【   (一》)建筑业企业资质申!请表及?相应的?电子文档; —   (二)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】副本; 》   (三)企】业章程; 【   (四)—企业负责人和技术、!财务负责人的—身份证明、》职称证?书、任职《文件及相关资质标】准要求?提供的?材料;   !(五)建筑业企业】资质:申请表中所列—注册:执业人员的身份【证明、注册执—业证书;《。 ,   (六【)建:筑业企业资质标【准要求?的非注?册的专业技术人员】的职称证书、身份】证明及养《老保险?凭,证;  【 (七)部分资【质标准要求》企业必须《具备:的特殊专业技术人】员的:职称证书、身份【证明:及养老保《险凭:证; 》  : (八)建筑业【企,业资质标准要求的】企业:设备:、,厂房的相应》。证明;?   (【九)建筑《业,企业安全生》产条件有关材料; !   》(十)?资质标准要求—的其他有关》。材料 》 , 第十五条— 建:筑业:企业申请资质升级】的应当提《交以下?材料 》   (一)本规】定,第十四条第(—一)、(二)、(】四):。、(五)、(六)、!(八:)、(十)》项所列资料;—  》  (?二)企业原资质【。证书副?。本,复印:件; —  (三)企业年度!财务、统计报—表; 《   (》四)企业安全生产】许可:证副本;  !。 ,(五)满足资质标准!要求的企业》工程业?绩的相关证明材料】 第【十六条 资质有效期!届满:企,。业需要延续》资质证书有效期的】应当在资《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!0日前?申请办理资质延续】。手续    ! 对在资质有效【期内遵守有关法【律,、法:规,、,规章、技术》标准信用档案中【无不良?行为记录且注册资本!、专业技《术人员满足资—质标准要求的企业】经资质许可》机关:。同意有效期延续5】年 : 第十七条! 建:筑业企业在资质【证书有效期》内名称、地址、【注册资本、法定【代,。表人等发生》变更的应《当在:。工商:部门办理变更—手续后30》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!更手续 》 :   由国务院】建设主管部门颁发】的建筑业企业资【质证书涉《及企业名称变更的】。应当向企《。业工商注册所在地】省、自治区》、,。直辖市人民政—府建设主《。。管部门提出变更申】请省、自治区、直】辖,市,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!门应当?自,受,理申请之日》起,2日内将有》关变:更证明材料报—国务院建设主管【。部门由国务院建设】。主管部门在2日内办!理,变更手续 !    《 前款规定》以外的资《质证书变更手—。续由企业工商注【册所在地的省、自治!区、直辖市》人民政府建设主管】部门或者设》区的市人民政府【建设主管部门负【责办理省、自治区、!直辖:市人民政府建设【主管部门或者设【区的市人民政府【建设主?管部门?应当自受理》申请之日起2日【内办理变更手—续并在办理资质证】书变更手续后—15日内将》变,更结果?。报国务院建》设主管?部门备案  !  涉及铁—路、:交,通、水利、》信息产?业、民航《等方面的《建,筑,业企业资《质证书的变》更办理?变更手续的建设主管!部门应?当将企业资质变【更情况?告知同级《有关部门 ! 第十?。八条 申请资质【证书变更应当—提交以下材料— :   (一)资】质证书变更申—请;  【 ,(二)企业法人营业!执照复?印件;  】。 (三)建》筑业企业资》质,证书正、副》本原件; 】  (四)与—资质变更《事项有?关的证?明材:料,。 :  ?  企业改制的除!提供:前款规定资料外还】应当提供改制重组】方案、上级资产管理!。部,门或:者股:东大会的批准决定、!企业职工代》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!的决议 【 第十九条 【企业首次申请—、增项?申,请建筑业企业资质】不考核企业》工程业绩《其资质等级按照最】低资质?等级:核,定 》   已取得【工程设计资》。质的企业首次申【请同类别《或相近类别》的建筑业企》业资质的可以将相应!规模的工程》总承包业绩作为【工程业绩《予以:申,报但申请《资质等级最高不超】过其现有工程设计】资质:等级 ? : 第二十条 企!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!或者新设立的建筑业!企业可以承继—合并前各方中—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!。当符:合相应的资》质等级条件 【    》 企业分立》。的分立后企业—的资:质,等级根据实》际,达到的资《质条件按照本规【定的审?。批程序核定 !  :。 ,。。 企业改《制的改制后不再【符合资质标准—的应按其实》。际达到的资质标准及!本规:定申请重新核—定;资质条件不发】生变化的按本规定】第十八?条办理 】 第二十《一条:。 取: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!企,业申请资《质升级、资质—增项在申请之日起】前一:年内有?下列情形之一的【资质许可机关不【予批准企业》的资质升级申请和】增项申请  ! (一)超越本企业!资质等级或以其【他企业的名义—承揽工程或》允许其他企业或个】。人以本企业的名义】承揽工程的; 】 ,   (二)与建设!单位或企《。业之间相《互串通投标或—以行贿?等不正当手段—谋取中标的; 【   (—三)未?取,。得施工许可证—擅自:施工的; 】  (四)将承【包的工程《转包:或,违法分包《的;   】(五)违反国家【工程建设《强,制性:标准的; — ,  : (六)发生过较】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!发生过两《起以上?一,般,。生产安全事故的【; ? : , (七)恶意拖欠】分包企业工程—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!;, :   (八—)隐瞒或谎报、拖延!报告工?程质量安全》事故或破坏事故现】场、阻碍对事故调】查的; 《   (九)】按照国家法律—、法规和《标准:规,。定需要持证上岗的】技,。术工:种的作?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!岗情节严重的—;   (十!)未依法履行工【程质量保修义务或】拖延履行保》修,义,务造成严《重,。后果的?;   【(十一)涂改、倒卖!、出租、出借—或者:以其他形式》非法转?让建筑?业企业资质证—书; 《   (十二)其!它违反法律》、法规的行为— —第二十二条 —企业领取新的建筑】业企业资质证书时】应当将原资质证【书交回原《发,证,机关予以注销— ?    企业需增!补(含增《加、更?换、遗失补办)建筑!。业企业资质证书【的应当?持资质证书增补【申请等材《料向:资质许可机关申【请办理?遗失资质证书的【在申请?补办前应当》在公众媒体上刊【登遗失?声明资质许可机【关应当在2日内【办理完毕 》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