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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。。 , 第三章【。 资:。质许可   【 第九条 下!列,建筑业企业资质的】。许可由?国,务院建设主管部【门实施 》。 :。  (?。一)施?工总承包序列特级】资质、?一级资质;》  ? (二)国务院【国有资产《管理部门直》接监:管的:企业及?其下属一层》级的企业的施—工总承包《二级资质、三级【资质:;   (三!)水利、交通—、信息产业方面的】专,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!;,   (【。。四)铁?路、:民航方面的专—。业承包?序列一级《、二级资质》;   (五!)公路?交通工程专业—承,包不分等级资质【、城:市轨道交通专—业承包不分》等级资质 — :    —申请前款所列资质】的应当向企》业工商注《册所在地省、—自治区、直辖市【。人民:政,府建设主管部—门,提,出,申请:。其中国?务院国有《。资产管理《部门直接监管的【企业及其下》属一层级的企业应】当由国务院国有【资产管理部门直【接监管的企》业向:国务院建设主管【部门提出申》请 》   省、—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!政府建?设主管部门》应当自受理申请【之日起2《0日内初审完毕并】将初审意《见和申请材》料报国务院建—设主管部门》   — 国务院建设【主管:部门应当自省、自】治区、?直辖市人民政府建】设主:管部门受《理,申请材?料之日起60日内】完成审查公示—。审查意见公示时间】为10日其中—涉及铁路、交通【、,水利、信息产业、】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!企业资?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!部门送国《务院有关部门—审核国务《院有关部门在—20日内审核完毕】并将审核意》见送国务《院建设主管部门【 : 第十条 下!列建筑业企业资质】许可由?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!省,、自治区、直辖【市人民政府建—设主管部门实施 】 ?   (一)施【。工总:承包序列《二,级资质(不含国务】院国有?资产管?理部门直接监—。管的企业及其下【属一层级的企业【的施工总承包—序列二级资质—); ?   》(,。二)专业承包序【列一:级资质(不》含铁:路、交通、水利【、信息产业、民【航方面的专业承包】序列一级《。资质)?;,   (【三)专业承包序列二!。级资:质(不含《民,航、:铁路方面的专—。业承包序列》二级资质);— ?   (四》)专业承包序列不分!等级资质《(不含公路交通工程!专业承包《序列和?城,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!序列的?不分等级资质) !    —前款规定的建筑业】企业资质许可—的实施程序由省、】自治区、《直辖:市人民政府》建设主管部》门依法确定 【    省、】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!政,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!自,作出决定之日—起30日内》将,准予资质许》。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!。设主管部门》备,案 第十!。一条 ?下列建?筑业企业资质许【可由企业《工,商注册所在地设区】的市人?民政府建设主管部】门实施 【  :  :(一)施工》总承包序列三—级资质(不含—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!部,门直接监管》的企业及其下属【一层级的企业的施】工总承?包三级?资质);  ! (二?)专业?承包序列三级资质】;,   —(三)劳务分包序列!资质; 《   (四)燃!气,燃烧器具安装、【维修企业资质 【    【前,款规定的建筑业企业!资质许可的实施【程,序由省、自治—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!建设主管部门—依法确?定 :    企】业工商注《。册所在地设》区的市人民政府建】。设主管部门应当【自作出决定》之日起30日内将】准予资?质许可的决》定通过省、自治【区、直?。辖市人民《政府建设主》。管部:门报国务《院建设主《管部门备案 【 , 第十》二条 建筑业企【业资质证书分为正】本和副本正》。本一份?副本若干《份,由国务院建设主管】部门统一印制正【、副本具备同等法律!效力资质证书有【效期为5《年 第!十三条 建筑业企】业可以申请》一项或多项建筑业】企业资质;申请多】项建筑业企业—资质的应《当选:择等级?最高:。的一项资质为企业】主项资质 ! 第十?四条 首次》申请或者增项—申请建筑业企业【资质: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!  《 (一)建筑—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!相应:的电子文档;— ?。   ?。(二)企业法—人营业执照》副本; 【  (三)企业【章程; —   (四》)企业负责》人和技术、财—务负责人《的身份证《明、职称证》书、任职文件及【相关资?质标准要求提供的】材,料; 》   (五)建筑】业企业资质申请【。。表中所列注册执业】人员的身份》证,明、注册执》。业证:书;  【。 (六)建筑—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!的非注册《的专业技术人员【的职:称证书?、身份证明及—养老保险凭证; 】  《 (:七,)部分资《质标准要求企业必】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!术,人员:的职称证书、—身,。份证明及养老保险】凭证; 【  (八)建—筑业企业资质标【准要求的企业—设备、厂房的相应证!明; ? : ,  (?九):建筑业企业安全【生产条?件有关材料; 【   》(十)资质标准要求!的其他有关》材料 第!十五条 建筑业【企业申请《。资质:升级的?应,当提交以下材—料 》  (一)本—规,定第十四条第(一)!、(二?)、(四)、(五】)、(六)、(八)!、(十)项所列资】料;:    (二!)企:。业,原资质证书副本复】印件; 【  (三)企业年度!财,务、统计《报表; 《 :   (《四)企业安全生【产许可证副本—; ?   (五)满足!资质标准要求—的企业?工程业绩的相关证】明材料 【。 第十六》条 资质《有效期届满》企,。业需要?延,续资:质证书有效期的应】当在资质证》书有效?期届满60日前申请!办,理资质延续手续 】 :    对在资质!有效期内《遵,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、技术》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!良行为记录且注【册资本、专业技术】人员满足资质标准】要,求的企业经资质【。许可机关同意有效】期延续5年 ! 第十七条 【建筑业企《。业,在,资质证?书有效期内名称【、地址、《。注册资本、法定【代表人等《发生变更的应当【在工商部门办理变】更手续后30—日内办理资质证书】变更手续  !  由国》务院建设主管—部门颁发的建筑业】。企业资质证书涉及企!业名:称变:更的应当向企业工】商,注,册所在地省、自治】区、直辖市人—民政府建设主—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!省、自?治区:、直:辖市人?民,。政府:建设主管部门应当】。自受理申《请之日起《2日内将《有关变更《证明材?料报国务院》建设主管部门由【。国,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在!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! — ,  : 前款规定以外的】。资质证书变》更手:续,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!。地的省、自》治,区、直辖市人民政】。府建设主《管部:门或者设区》的市人民政》府建设主管》部门负责办理省【、自治区、直—辖市人民政府—建设主管部门—或者设?区的市人民》政府建设《主管部门应当自【受理申请之日起2】日内办?理变更?。手续并在办理—资质证书变更—手续后15日—内将:变,。更结果?报国务?院建设主管》部门备案 【 ,   涉及铁路】、交通、水利、信息!产业、民航等方面的!建筑:业企业资质证—书的变?更办理变更手续的建!设主:管部:门应当将企》业资质变更情—况,告知同?级有关部门 ! 第十八》条 申请资质证书】变更:应当提交以》下材料 【  (一《)资质证书变更【申请; 》   (二)企业!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!; 》 , (三)建筑业企】业资:质,证,书正:、副本原件; !   (四)与资质!变更事项有》关的证明材料 】    —企业改制《的除:提供前款规定资料】外还应当《提供改制重组方案、!。上,级资产管理》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!批准决定《、企业?职工:代表大会同意—改,制,重组的决议 【 第十九条】 企业?首次申?请、增?。。项申请建筑业企【业资质不考》核企业工《程业绩其资质—等,级,按照最?低资质等级核定【 ,    已】取,得工程设计资质的企!业首次申《。请同类别或相近【类别:的建筑业企》业资质的可以—将相应规《模的工程《总承包业绩作为工程!。业绩予以申报但【申请资质等》级最高不超》。。过其现有《。工程设计资质—等,级 》 第二十》条 企?业合并的合》并后:。存续:或者新设立的建筑业!。企,业可:以承:继合并前各》方,中较高的资质等【级但应当符合—。。相应的资质等—级条件  】  企业分—立的分立后企业的资!质等级根据实—际,达到的资质条—件按照本规定的【审批程序核定 ! , , , 企业改制的改制!后不再符合资—质标准的应》按其实际达到—的资质标准及—本规定?。申请重新《核定;资《质条:件不发?生变化的按本规【定第十?八条:办理 — 第二十一条 】取得:建筑业企《业资质的企业申【请资质?升级、资质增项在申!请之日起《前一年?内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资质《许可机关不予—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!申请:和增项申请 !  (一)》超,。越本企业资质等级】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!承揽:工程或允许其—他企业或个人以【本企业的名义承揽】工程的;《 《  (二)》与建设单位或—企业之间相互—串通投标《或以行贿等》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!的; 》   ?(三)未《取得施工许可证擅】自施工的;》 《  (?四)将承包的工【程,转包或违《法分:包的; 【  :。(五)?违反国家工程建设】强制性标准》的;   (!六,)发: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!故或者发《。。。生过两?。起以上?一般生产安全事【故的:;   (】七)恶意拖欠分包企!业工:程款或者《。农民工工资的—;   【(,八)隐瞒或谎报、拖!延报告工程质—量安全事故或破【。坏事故现场、阻【碍对事故调查的【; ?   (九)按照!国家法律、法—规和标?。准规定需要持证【上,岗的技术工种—的作业?人员未?。。取得:证书上岗《情节严重的; 【 ,  ? (十)未依法履行!。工程质量保修义务】或拖延履行保—修义务?造成严重后》果的; 【  (十一)涂改、!倒卖、出租、出【。借或者?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!建筑业企《业资质证《书;   】(十二)其它违【反法:律、法规的行—为, 第【二十二条 企—业领取?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!证,书,时应当将原资—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!关予以注《。销 ?  ?  企《业需增补(含增加】、更:换、遗失补办)【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!的应当持资质证书】。。增补申请《等材料向资质许可】机关申请《办理:遗失资质证书的【在申请补办前应【当在公众媒体上【刊登遗失声明资质】许可机关应当在2】日,内办理?完毕 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