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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章 信用信息采集】、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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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建【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!信息系?统由建设项目信息】、建筑市《场各:方主体基《本信息、诚信行为】信息(包括》良,好行为?记,录、不良行为记录】)、工程建设—统计及信用》评价信息构成
】第,八条: 建设项目信—息包括下《列内容
》。 (一)建设项目!的基本情《况;
《 (二)建设【项,目履行法定工程建】设程序情况》;
(三)】参与工程建》。设各方市场》主体项目《管理、服务、合同履!约情况
第—九条 建《筑市场?各方主体基本信息】包括下列内容—
(一)企业!基,本信息?
1、企业】登记:。注册基?本情况;
【 2、企业法人【代表、?技,术负责人、》财,务负责人、经营负责!人及资质标准—中要求的执(—从)业人员的情况;!
3、企业取!得的专?项许可;
【 ,4、企业主项—及增:项资质类别与—等级;行政》机关:依法对企业》资质进?行监督检查结果【;
5、企业!的经营?状况、经营业绩;】
?。 6、依法》登记的?其他有关企业—。身,份的情?况
? (二《),从,业人员基本信—。息
1、!个人身份证明—及履历;
【 2:、个人执业注—册状况及持》证上岗状况;
! ,3、个人工》作业绩?;
4、个】人劳动合同签订【及交纳?。社会保险情》况;
5、依!法登记的其他有关个!人身份的情况
】。第十条? ,建,筑市场各《方主体?。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包!括下列内容
】。 (一?)企业及其从业【人员受到市》。级(含市级)以上政!府有关表彰》奖励:;
(二)承!担的工程(项—目)获得的》市级:(含市级)以上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!类表:彰奖励;《
: (三《)企业和从业人员获!得的市级(含市【。级)以上建设行政】主管部?门各类表《彰奖励?;,
? (四)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认为可以】记,录的有关《企,业及从业人员的【其他良好行为
【
第十一条 建筑市!场各方主体不良【行为记录信息包括】下列内容
】(一)违反国家、】省、市颁布的法【律、法规的行为【;
(二【)违反工程》建设法?律、法规《、规章、规》范、:标准、规《程的行为;
!(三)违反合—同管:理、劳动用工、环】境,保护:、城市建设管理【等,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行!为;:
: (四)违反合同!约定拖欠工程—款、职工工资—(含农民《工工资)的行为【;
:
?(五)以商》。。业贿赂或《其他不正当》手段扰?乱市场秩序的—行,为;
(六)!发生重?大工:。。程质量和安全事【故行为;
】(七)各级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!执,法监督机构、有关行!政主管部门》。和执法部《。门、有关行业协【会依法、依规认【定记录的其他—不良行为
— 建筑市场各】。方,主体不?良行为记录根据国】家,有,。关法:律、法规《、规章、按》照,湖北省建筑市场各】方主: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!标准认?定;从业《人员不良行为记录】参照该标准认定
!第十:二条 工《。程建设统计及信【用评价信息包括【下列:内容
(一】)企业统计年—报、:。季报等有关统计报表!;
:
(二)—企业报表的统计及分!析;
(【三)企业的信用【。评价记录;
】 (四)从业人员的!信用评价《记录
第十三条 !信用信息的采集采】取以下几种方—式
》(一)各《级建设?。行,政主管?部,门,或其委托的执—法监督机构、有关行!业协会对现场的检】查记录?;,
(二)【企业按?要求填?。。报;
《 (三)各级建】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!委托的?执,法监督机构、有关】行,。政管理部《门、行业协会提供】的建筑市场》主体诚信《行为记录《。;
? (四)通过【与工商、《税务:、纪检?、监:察、司法、银—行等部?门,建立的信用信息共享!机制获?取的建?筑市场各方主体的】诚信行为记》录
提—供信用信息的企业、!单位、部门对其【提供的信《息内容的真实性负】责
?第十四条《。 信用信息的记【录按:照管:理权限和属》地管理原则由各级】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或其:委托的执法监—督机:构按照职《能负责审核、记【。录录入?监管信?。息系统形成建筑市场!各方主体的信用档】案
?。第十五条 建—。。筑市场各方主体的】。诚信行为应》经过下列《法律文书《或,。其他文件之》。一认定
》 :。(一:)按照本办法第十条!规定受到的各类表】彰奖励?决定或文件;—
《(二)已生效的判决!书或仲?裁,裁决书;
】。(三)已生》效的:行政处罚决定—书;
—(四)各《。。级建设行《政主管?部门或其委托—的执:法监督机《构、有关《行政:管理部门及相—关执法部《。门、行业协》会签发的责令—整改通?知,书、通报批评等【不良:。行,为,记录;
》 (五)经—有关职能部》门或机构查证并【做出处理决定的【文书;
(】六)媒体披露、投诉!举报查实并认定的不!。良,行为认定文书或【文件;
》 (七)信—用评价机构》。信,用评价的文件
第!十六条 《信用信息采集、记录!按照下列规》定进行?。。。
(一)建】设项目信息由各级】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或》其委托的执法监督】机构根据工程建设】项目按工程建设程序!办理有关手》续等凭证项》目管理?、服务、《合同履?约等资料及时审核】、记录录入信—用信息系统
!(二)?建筑市场《各方主体《的基:本信息、《统计报表由企—业按要求上》网填报经各级建设行!。政主管?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!监督机构审核、记】录录入信用信息系】统,本市企业及》其从业人员的基【本信息在《申报、注册、—备案资质《、资格、许可证时】同步填报企业及其从!业人员的《基本信息《。变更:的,凭,变更文件及时填报变!更情:。况录入信用信—息系统?企业:统计报表《按报表制度》规,定的时间及时填报】录入信用信息系统】;
》(三)企《业及:其从业人员的良好】行为记?录,信息依据本办法第十!五条第(一)款由企!。业提供各《类表彰奖励决定或文!件填报经各》。级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或?其委托的执法监【。督机构审核、记录录!入信用信息系统
! (四《。)建:筑市场各《方主体的不》良行为记录信—。息依据本办法—第十五条第(—二)、(三》)、(四《)、(五)》、(六)《款由各级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或》。。其委托的执法—。。监督机?构,按照:。职能负责审核、【。认定、记录录入【信用信息系统;
! (五)采集信用!。信息活动中》涉及的?金融机构、行—业,组织、公《用事业单位及中介】组织掌?握的企业及从业人员!信用信息由信息【掌握:部门向?各级建设行》政主:管部门或《其委托的执法—监督机构提供经审】核、认定后》录入信用信息—系统;
》 (六)通—过与:工,。商、税务、纪检、】监察、司法、—银行:等部门建立的信【息,共享机制获取的【企业及从业》人员信用信息由各】。级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或其委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审!。核、认定后录入信用!信息系?统;
《 (七)企—业的信用评价记【录,由各级负责监管信息!系统和平台维护【、管理的机构依【据信用评价的有【关文件录入信用信息!系统;
【(八)工《商注册不在本行政】区域的建筑》。市场主体《在建设?项目所在地的诚【信行为记《录由建?设项目所在地建【设行政主《管部:。门,或,其,委托的执《法监督?机构负责采集、审】核、记录、汇—总和公布《同时将诚信》行为记录抄送该企业!工,商注:册所在地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录入信用信!息,系统:
第?十,七条 各级负责监】管信息?。系统和平台维护【、管理的机构要保证!。信息的及时更新【企业及其从》业人员?信用信息的录入、更!改、增加、》删除必须以具有【法律:效力的文书和行政文!件,为依据不得》擅自更改企》。业及其从业人员【信用: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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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各市、!县、区?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或其】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!要对建?筑市场各方主体不】良行为记录》及时整?理并将符合国—家和: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!不良行为记》录认定标准》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!。在行政处《罚决:定,做出后3日内—及时上报报送内【容包括建《筑市场各方主体【的基本信息、在建筑!市场经营和生产活】动中的不良行为【表现:。、相:关处罚?。决定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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