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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第【二章 ?信,用信息采集、记录
!
第七条 【建筑市场各方—主体信用《信息系统由建设项】目信:息、建筑市场—各方主体基》本,。信息、诚信行—。为信息(包括—良,好行:为记录、不良行【为记录)、》工,程建:设统计及《。信用评价信息构成
!
第八条 建—。。设项目信《。息包:括下列内《容
(一)建!设项目?。的基本?。情况:;
《 (二)建设项【目履行?法定工程建设程【序情况;
】(三)参与工—程建设各《方市场主《体项目?管理、服务、合同】。履约:情况
第九条 建!筑市场各方》主体基本信》息包括下列内容
!。 (一)》企业基本信息
】。 1、企业登记注!册,基本情况;
—
2《、企业?法人:代表、技《。术,负责人、财务负【责人、经营负—责人及资质标准【中要求的执(—从)业人员的情况】;
3、【。企,业取得?的专项许《可;
4、】企业主项及》增项资质《类别:与,等级;行政机关依法!对企:。业资质进行监—督检查结果;
!。 5、?企业的经《营状况、《经营业绩;
!6、:依法登?记,的其他有关企业身份!的情况
《
(二》)从:业人员?基本:信息
— :1、个?人身份证明》及,履历;
【2、个人执》业注册状况及持【证上岗状况;
【
, 3、个人工作业!绩;
》 4、个人》劳动合同签订及交】纳社会保《险情况;《
,
, 5、依法登【记,的,其他有关《个,人身:份的情况
第【十条 建筑》市场各方《主体良好行为记录】信息:包括下列内容
! (一)企业及其】从业人员受》到,市级:(含市级)》以上政府有关表彰】奖励;
— (二)承担—的工程(项目)获得!的市级(含市级)】以上建?设行:政主管部门》各类表?彰奖励;《
? (三)企业和【从业人员获》得的市级(含—市级)以上》建设行?政主管?部门各类《表彰:奖,励;:
,。
(四)建设】行政主管部》门认为?可以记录的有关【企业及从业》人员的其他良好行】为
:
第十一《条 建?筑市:场各:方主体不良行—为记录信息包括【下列内容《
: (一)违反国家!、省、市颁布的法】律、法规的行为;】
(二)违】反工程建设法律、】法规、规章、规【范、标?准、规程的行为;】
(三)违反!合,同管理、劳动用【工、环境保》护、城市建》。设管理等有关法律、!。法规的?行为;
【(四)违反》合同约定拖欠工【程款、?职工工资《(含农民工工—资)的行为;—
(五)【。。以商业贿赂或其他不!正当手段《扰乱:。市场秩序的行为【;
(六)】发,生重大工程》质量和?安全:事故行为《;
? (?七)各级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【或其委托《的执法监督》机构、有关行政主】管部:门和执法部门、【有关行?业协会依《法、:依规认定记录的其他!不良行为
】 ,建筑市场各方—主体不良行为记录】根据国家《有关:法,。律、法规、规章【、按照湖北省—建筑市?场各方?主体不良行为—记,录认定标准认定;从!业人员不良行为【记录参照《该标准认《定
第十》二条 工程建设【统计及信用评价信息!包括下列《内容:
: (一)企—。。业统计年报、季报】等有关统计》报表;?
(二)【企业报表的》统,计及分?析;:
(》三):企业:的,。信,用评价?记录;
》 (四)从—业,人员的?信用评价记录
】第十三条《 信用信息的采集】采取以下几》种方式?
(一)各】级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或其委托》的执法监督机构、有!关行业协《会对现场的检查记录!;
? :(二)企《业,按要求?填报;
》 (?三)各级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或其委托的】执,法监督?机构、有关行政管】理部门?、行业协会》提,供的建?筑市场主《体诚信行为记—录;
》 (四)通过与工】商、税务、》纪,检、:监,察、司法、银—。。。行等部门建立的信】用信息共享机—制获取的建筑—市场各?方主体的诚信行为】记录
—提供信用信息的企】。业、单位、部门【对其提供的信息内容!的真实性负责
【
第十四条 信用】信息:的记录按照管理【权限:和属:地管理原则》由各级建设》行政主管《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!监,督机构按《照职能?负责审核、记录录入!监管信息《系统形成建》筑市场?各方:主体的信用档案
!第十:五条 建筑》市场:各方主体《的诚信?行,为应:经过下列《法律文书或其他文件!。之一认定
【 (一)按照—本,办法第十条规—定受到的各》类表彰奖励决定或】文件;
— (二)已生—效的判决书或仲裁】裁决书;
】。(三)已生效—。的行政处罚》。决定书;
】(四)?各级: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或其委托的执法】监督:机构、?有关行政管理—。部门及相《关执法?部门、行业》协会签?发的责令整改通知】书、通报批》。评等不良行为记【录;
》 (五)《经有关职能部门【或机:构查证并做出处理决!定的文书;
】 (六)媒体披【露,、投诉举报查实【并认定的不良行为认!定文书或文》件;
?
(七)信用评!价机构信用》评价的文件》
第十六条 【信用信息《采集、记《录按照下列规定【进行
(一)!建设项目信息由【。各级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?。。或,其委:托的执?法监:督机构根据工程【建设:项目按工程建设程】序办:理,有关手续等》凭证项目管理、服】务、合同履约等【资料及时审核、记】录录入信用》信息系统《
(二—),建筑市?场各方主体的基本】信息:、,统计报表由企业按】要求上网填报经各】级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!监督机构《审核、记录录入信】。。用信息系统》本市企业及其从【业人员?的基:本信息在申报、注册!、备案资质、—资格、许可》证时同步填报企【业及其从业》人,员的:基本信息《变更的凭变更—文件及时《填报变更情况录入信!用信息系统企业统计!报表按报表制—度规定的时》间及:时填报录入》信,用信息系统;
! (三)《企业及其从》业人员的良好行为】记录信息依据本办法!第十五?条第(一《)款由企业》提供各?类表:彰奖励决《定或文件填报经【各,级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或其委托】的执法监《督机构审核》、记录录入信用信息!系统
(四】)建筑市场各方主体!的不良行为记录信】息依据本办法—第,十五条第(》二)、(三)、【(四)、《(五)、《(六)款由各级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或其】委托:的执法监督机构按】照职能负责》审核、认定》、记录录入信用信息!系统;
》 :(五)采集信用信】息活动?。中涉及?的,金融:机,构、行业组织、公】用事业单位及中介】组织掌握的企业【及从业人《员信用信息由信息】。掌握部门《向,各级建设行》政主管部《门或其委托》的执:法监督?机构:。。提供经审《核、认定后录入信】用信息系统》;
(—。六)通过《与工商、税务、纪】检、:监察:。、司法、银行—等部门建立的—信,息共享机制获取的企!业及从业人》员信用信息由各【级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《或其委?托的执法监督—。机构审核、认定后录!入信用信息》系统;
(】七)企业《的,信用评?价,记录由各级负责监管!信息系统和平—台维:。护、管理的机构依】据信用?评价的有关》文件录入《信用信息系统—;
》(,八)工商《注册不在本行政区域!的建筑市场》主体:在建设项目所在地】的诚信行《为记录由建设项目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或其委托—的执法监督机构负】责采集、审核、【记录、汇总和—公布同时将诚信行为!记录抄送该企业工商!注册所?。在地建设《行政主?管部门录入信—用信:息系统
第十七】条, 各级负责监管【信息:系统和平台》维护、管理的机【构要保证信》息的及时更新企业】及其从业人员信用】信息的?。录,。入、:更改、增加、删除】必须以具有法律【效力的文书》和行政文件为依【据不得擅自更—改企业及《其从业人员》信用:信息
第十—八条: ,。各市、?。县、区建《设行政?主,管,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!监督机?构要对?建筑市?场各:方主:体不良行为记—录,及时整理并将符合】。。国家:和省建筑市场各【方主体不良行—为记录认定标—准的不良行为—。记录信息在行—政处罚决《定做出后3日内【及时上报报送—内容:包括建筑市场—各方主体的》基本信息《、在建筑《。市场经营和》生产活动《中的不良行》为表现?、相关处罚》决定: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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