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《 : 第二章》 信用信息采集【、,记录 第七】条 建筑市场各【。方主体信用信息【系,统由建设项目信息】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!。。基本信?息、诚?信行为信息(包括良!好行为记录、—不,良行为记《。录):、,工,程建设统《。计及信用《评价信息构成 【 第:八条 建设项—目信息包括下—列内容 《。 ,  (一)建设项】目的基本《情况; 》  (二《)建设项目履行【法定工程建设程【序情况;《   (三)参】与工程建设各方【市场主体项目—管理、服《务、合同履约情况 ! ,第九条 建筑市场各!方主体基《本信息包括下列内】容   (—一)企?业基本?信息 ?   ?1,、,企业登记《注册:。基本情?况;   2、企!业法人代表、技术】负,责人、财《务负责人《、经营负责人及资质!标准中要求的执(】从):业人员的情况; 】   3、企业【取得的专《项许可;   】4、企业《主项及增项资质类别!与,等级;行政》机关依法对》企业资质进行—监督检查《结果;   5、!企业的经营》状况、?经营业绩《;   6、依法!登记的?。其他有关企业身【份的情况   】(二)从业人—员基本?信,息 :   1—、个人?身份证明《。及履历; — ,。。 2:、个人执业注—册状况及持证—。上岗:状况; 》  3、个人工作业!绩; ? ,  4、个人—劳动合同签》订及交纳社会保【险情况;  【 ,5、依法登记的其】他有关个人身—份的情?况, , 第十?条,。 建筑市场》各方主体良》好行为记录信—息,包,。括下列内《容,   (一)企】业及其?从业人员受到—市级(含《市级)以上政府【有关表彰奖励; 】   (二)—承担的?工程(项目)获【得的市级(含市【。级)以上《建设行政主管部【。门各类表彰奖励【; ?  (三《)企业和从》业人员获得》的市级(含市级)】以上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《各类表彰奖励; !  (四)建—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!可以:记,。录的有?。关企业?及从业人员的其他】良好行为 第十】。一条 建筑市场【各,。方主体?不良行?为记录信息包括下列!内容   (一)!违反国家、省、市颁!布的法?律、法?规的:行为;   【(二:)违反工《程建设法律、法【规、规?章、规范、标—准、规程的》行为; 》  (三)违—反合同管《理、劳?动用工、《。环境保护、》城市建设管》理等有关法律、【法规的行为》。;   (—四)违反《合同:约定拖欠工》程款、职工工资【(含农?民工工资)》的行:为,; :   (五)—以商业贿赂或其他】不正当手段扰—。乱市场秩序》的行为?;,   (六)发生!重大工程质量—和安全?。事故行?为;   (七】)各级?建设:行政主管部》门或其?委托的执法监督【。机构、有关行政【主管部门和执法【部门:、有关?行业协会依法、依规!认定记录的其他【不良行为    !。建,筑市场各方》主,体,。不良行为记》录根: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!规、规章、按照湖】北省建筑市场各方】主体: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!准认定;从业—人员不?良行为记录》参,照该:标准认定 第十二!条 :工程建设统计—及信用评价信息包括!下列内?容 :。   (一)企业】统计:年报、?季报等有《关统计?报表; 《   (二)—企业报?表的统计及》分析;?。   《(三)企《业,。的信用评价记录;】   (》四)从?业人员的《信用评价记录—。 第十三条 【信用信?息的采集《采,。取,。以下几种《方式 ?。   (一)各【级建设?行,政主管?部门或其委托的执】法,监督机构、有关【行业协会对》现场的?检,查记录;   (!二)企?业按要?求填:报,;   (—。三)各级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或《其,委托的执法》监督机构、有关行政!管理部门、》行业协会提供的建筑!。市场主体诚信行为】记录;   (四!)通过?与工商?、税务?、纪检、监察—、司法、银行等部门!建立:的信:用信:息,共享机?制获取的建筑市场】各,方主体的诚信行【为记录   【提供信用信息的企】。业、单位、》部,门对其提《。供,。的信息内《容,的,真实性负责 第十!四条: 信用信息》的记录按照管理【权限和属地管理【原,则由:。各,级建设行《政主:。管部门或其》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!。按,。。照职能?负,责审核、记录录【入监管信息系—统形成?建筑市场各方主【体的信用档案 第!十五条 建筑市场各!方主体的诚信行为】应经过下列法—律文书或其他文件】之一认定  【 (一?)按照本办法第十】条规:定受到的各》类表彰奖励决定或文!。件;   —(二)已生》效的判?决,书或仲裁裁决—书,;   》(三:)已生效的》。。行,政处罚?决定书;   (!四,)各级建设行政主管!部,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!督机构?、有关?行政管理部门及相】关执法部门、行【业协会签发的责令】整改通知书、通报】批评:等不良行为记—录;:   《(,五)经?有关职能部门或机】。。。构查证并《做出处理《决定的文书; 【 ,  (六)》媒体披露、投—诉,举,报,查实并认定的不良】行为认定文书或文件!;   (七【)信:用评价机构信用评】价的文件 —第十六?条 信用信息采【集、:记,录按照下列规—定,进行   (一)!建设项目信息—由各级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!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!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按!工,。程建:设程:序办理有关手续等凭!证,项目:管理、服《务、合同履约—等资:。料及时审《核、记录录入信【用,信息系统  【 (二)建筑—市场各方主体的基本!信息、统计报表由】企业按要求》上网填?报经各?级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或其委托的执】法监督机构审—核、记录录》入信用信息系统本】市企业?及其从业人员的基】本信息在申》报、注册、备案资】质、:资,格、许可证》时同步填报企业【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!。信息变更的凭变更文!件及时填报变—更情况录入信用信息!系统企业统》计报表按报表制度规!定的时间《及时填报录入信用信!。息系统;  【 (三)企业及其】从业人员《的良好行《为记录信《息依:据本办法第十—五条第(一)—款由企?业提供各类表—彰奖励决定或—文件填?报经:各级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或其—委,托的执法监督机构】审核、?记录录入信用信息系!统   (四)】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】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!依据本办法第十五条!第,(二)、(三)【、(四)、(五【)、(?六)款由各级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!托的执?法监督机构按照职能!负责审核、认定【、记录录入信用【信息系统;  】 (五)采集信【用信息?活动中涉及的金融】机构、行《业组:织,、公用事业》单位及中介组织掌】握的企业及从业人员!。信用信息由》信息掌握部门向【各级: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或其委托的执法【监督机构提供—经审核、《认,。定后录入信用信息系!统;   (六)!通过与工《商、:税务、纪检、监【察、司法、》银行等?部门建立的信息【共享机制《获取:的企业及从业人【员信用信息》由各级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或【其委托的执法监督】机构审核、认定【后录入信用信息系统!;   (七)企!业的信用评价记【录由各级负责—监管信息《系统和平台维护、管!。理的机构依据信用】评价的有关》文件录入信用信息系!统; 《  (?。八,)工商注册不在【本行政区《域的建筑市场—主体在建设项—目所在地的诚信行为!记录由建设项目所】在地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或其委》托的执法监督机【构负责采集、—审核、记录、汇总】和公布同时将诚信】行为记录《抄送该企业工—商注册?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:录入信用信》息,。系统 第十七条】 各级负责监—管信息系统和—平台维护、》管理的机构要—保证信息的及时更新!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!用信息的录》入、更改、增加【、删除必须以具【有,法律效力的文书和行!政文件为依据—不得:擅自更改企》业及: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! 第十八条 各】市、县、区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!的执法监督机构要】对建筑?市,场,各方主体不良行【为记录及时》整理并将符》合国家?和省建筑市》场各方主体》不良行为记录—认定标准的不良行】为,。记录信?。息在行政处罚决【。。。定做出后3日内及时!上报报?送内容包括建筑市】。场各方主《体的基本信息、在】建,筑,。市,。场经营和《生产活动中的不【良,行,为表现、《相关处罚决》定等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