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, ?。 第三?章 信用信息使用与!维护:管理 第十】九条 建筑市—场各:方主体信用信息【数据库?由公开信《息数:据库、记录》信息数据库和—存储信?息数据库组》成 第《二十条? 公开信息包括下】。列内容 》  :(一)党《政,机关、司法机关【在行使职权过程【中形成的可供公众】查阅:的公:共记录信息;—   (》二)在经《营、工?程建设、信》贷、赊购、纳税缴费!等活:。。动,中形:成的不良行为记录信!息; 《  (三)已经公开!的信:用信息; 》   ?(四)其他》不涉及法《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!的信用信《息; ?   (五)信用信!。息系统中建》设项目基本》信,息、建筑市》场各:方,主体的基《。本信息、《良好行为记录信息、!。不良行为记录信息】。、工程建设统计及信!用评价信息的部分内!容   公开【信,息由建设《行政主?管,部门或其委》托,的,执法监?督机:构负责审核》确定 ? ,  公开《信息:由各级监管信息【系统和?平台维护、》管理的机《构负责在监管信【息系统和平台上发布!   公开信【息任何组织和—个人都可以登录网】站查询 第二十】一条 公开信—息期:限及程序按》下列规定《设定   (一】)不良?行为记录信》息的公示《期限一般为6—个月至3年;对【违规行为轻微不予】。。处罚的通报文件公】示期限为《3个月;《   《(二)良好行为【记录:信息公示期限一【般为3年从企业及】从业人?员受到奖励》或,表,彰之日起法律、【法规另?有规定的从》其,规定;   (三!)年度统计信息为最!新一期(《一般不超过》1年)的《统计结果《; ?  (四)》企业信用评价—信息为实时》评价信息;   !(五)公开信息公布!的内容与监管信息系!统和平台中》的建设项目、企【业、执业《人员数据库结合【形成:企业、执业人—员信用档案   !公开信?息期限届满》。后系统?。。自动解?除记录 第—二十二?条 :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!。门可:根据被曝光单位【对不良行为的整【改情况调《整其信息《公布期限调》整由企业《提,出申请由负责审核】确定的各级建设行】政主:管部门?或其委托的执法监】督机构负责审查整】改结果对整改确有】实效的可缩短其【不良行为记录信【息公布期《限但公布《期限最短不得少【于3个月同时—将整改结果列入相】应不良行《为记录供有关部门】。和社会公《众查询;《对,于拒不整改或—整,改不力?的单位可《延长其不良行为记录!信息公布期限  !  行政处罚决【定经行政复议、【行政诉讼以及行政执!。法监:督被变更或被撤【消的:应及时变更或删除】该不良行《为记录并在监管【信息系统和平台上】。予以:公布:同时应依《法妥善处理相关事】宜 第二十—三条 记录信息是】指最近一定期—限内:记录的?建筑市?场各方?主体信用信息各级建!设行政?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!执,法监督?机构、工《商、税务、纪—检、监察《、司法、银行、劳】动保障等《相关部门可以进行】查,。询其他相关部门或】单位经授权也可【获,得一定范围的—查询权限 》    】记录信?息记录期按照下【。。列规:定设:定   (—一)企业、个人身】份信息记录》期限至企《业终止为止  】 (二)导致四【级以上(包》括四级?)重大工《。程质量、安全—事故发?生的不良行为—记录信息其记录保】存期为?5年其他不良行【为记:录信息保存期为3年!法律、法规》另有规定《。的从其规《。定   (三)良!好行为记录信息【记录期限一般为5年!从企业及从业人【员受到奖励》或表彰之日起法律、!法规另有规定—的从其规定  】 (:四)工程建设统【计及信用评价信息保!存期限为5年 【    记录—信,息期限届满后系统将!。自动解除记录并【转入:存储信息库永久【保存 第》二十四条 存储【。信息数据库中的信】。息作为资料档—案在数据《库中永久性保—存仅供各《。级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有特【殊,需,要时查询一般不【对其他部门及—个人公开 第【二十五条 各级监】管信息系统和平台维!。护、管?理机构应当建立严】格,的管理?制度采取必》要的技术措施保【证,监管信息系统和【平台的运行》安全:定期对信用数据库进!行备份防止信息丢】失,  ?  各级监管信息】系统:和平台维护、管理】机构应当设置信用】信息数据库访问权】限,。防止信?用,信息数据库被越【权访问或者擅自处】理 第二十六条 !企业认为本企业信】息与事实不》符的可以向各级建】设行政主管》部门:或,其委托的执法监【督机:构提出?变更或者撤销—记录的申请各—级建设行政主—管部:门或其?委托的执《法监督机构应—。当在:。接到申请后的—15个工作日—内提出处理意见【由其他?部门提供的》信用信息在接到【申请后的5个工作】。日内将申请事项转】至原提供信用信息的!。部门该部门应当【在15?个工作日内》提出处理意》见送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或其委托的—执法监督机构  !。。 对公布有误的信】息,负责审核确定的各】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或,其委托的执法—监,督机构应进行—修正并予以》澄清   —各级建设《行政: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!执法监督机构—做出:维持、?。变,更、撤?销记录的决定并【告知申?请,人   各级建设!行政:主管部?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!督机:构,根据决定完成对【该项记录《的修改 第二十】七条 各级建设【。行,政主:管部门应指》定专门机构负责【监管信息系统和平】台,的日常维护工作按】本办法规定提—供信:用信息查《询,、咨询服务》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