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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—章, 保障对象和申请程!序
第三十】。六,条,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!住房:的对象应当同时具】备,以,下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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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一)具有—本,市城区城镇户—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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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:二)已婚家庭或年】龄3:5,周岁以上未婚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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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(三—)无:。。住房或家庭现有【人均住房建筑面【积在15平方米以】下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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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家庭人!均,收入低?于市统计部门公布】的上年度城区城镇】居,民人均可支配收【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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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七条 申请!租住公共租赁住【。房的特定对象—应同时具《备以下条件
!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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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年满!18周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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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二,)在宜昌有稳定工】作,和,收入来源人均月收入!在,2000元以下并】居住达三年以—上;
》
【(三)在宜》昌无自有住房或【未租赁公有住房【
! :政府引进的特殊专】业人才全国、—。。。省部级劳《模全国英模、荣立】二等功以上的—复转:军人住房困难家庭】申,请公共?租赁住房不》受收入限制
【 , ,
】 第三《十八条 申请廉租住!房保障的对象应同时!具备以下条》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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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
—(一)?。具有本市城区—城镇户口;
【 ?
(二)家!庭人均?可支配收入符—合,市,人民政府职能部门】公布的享受廉—租住房保障的低收】入家庭标准;
【
》
? ,(三)家庭人均现】住房面?积符合市人民政【府职能部门公布【的享: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住!房困难?家庭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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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最?低收入家庭廉租【住房保障对象中无劳!动能力、无生—。。活来源、无法定赡】养人、抚《养人或扶养人—及优抚对《象、:残疾等特殊困难家庭!可以优先申请实物配!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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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九条 申—请保障性《住房的家庭》应按:规定提交《以下证明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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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《
》 (一?)家庭成员身份证、!户口簿?(原件、《复印件);
】 ,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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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—家庭成员所在—单位或户籍》所在地街道办事【处出具的《。现住房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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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(三)家《。。庭,成员:所在单位出具的上一!年收入证《。。明无固定单位的由】其居住?。地街:道办事处出具证【明;
》 ?
? (:四,)申请廉租住—房保障?的家庭提供》由民政部门》出具的?家庭收入情况审验意!见;
】
: :(,五)婚姻状况证明;!
! (六)《必须提供《的其他证明材—料
》
【
?第四十条《 ,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!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!公共租赁《住房应提交以下证】明材:料:
【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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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】),本人:身份证?或,户口簿复印件非本市!城区:户籍的提《供公安部门出具的】暂住(居《住)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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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
(二—),工作单位提供的工】作,收入证明;
!
(三】)社会保险经—办机构提供》的社:会保险缴费证明【;
! (四)住房情况!证,明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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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】其他需要提供的【材料:
》
第四十一条】。 申请?保,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!以申请家庭的—户主作为申请人【户主不具有》完,全,民事行为能力的【申请家?庭应该推举具—有完:全民事行为能力的】家庭成?员作为申请人特殊】情况家庭可由—所在社区居民—委员会?代为申请
!
》
: 第四十二—条 保?障性:住房实?。行申请、审核、【公示、轮候制—度申请保障性—。住,房,按照下列《程序:办理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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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《申请申请《保障性住《房的:家庭或个人向户【籍所在?地或居住地街道办】事处或乡镇人民政】府提:。出书面申请填写宜昌!市城区保障》性住房?申请审批表提交【相关证明材料—
】 (二)受—理街:道办事处或乡—镇人民政府收到【申请材料后》依照本办法》规定条件进行—审,核提出初审》意见并张榜公布【当月下旬将》。初审合格的申请材】料报送所在区人民】政府:区,人民政府审核—。汇总后统一报送市】房,产管理部门
】。
— (三)审核市【房产管理部门自收到!申请材料的次日【起15?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对!申请:人家庭的人》。口、收入状》况、住房状》况,等,情况:进行审核提》出审核意见》
! (四)公示经审】核符合规定条件的】,由市?房产管理部门—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!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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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。五)登记《经公示无异议或经】核查异议不成立【的作为保障对象予以!分类登?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!登记结果《向社会公开保障对象!根据登记情况—排队轮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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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经审核不符合规【定条件的市房产【管,理部门应书面—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!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!有异议的可在接【。到书面通《知后5日内向—市房产管理部—门提出书面申诉
!
— ,。
第四十三条 !经济适?用住房申《请原则?上每两年受理—一次;廉租住房补贴!费,申请每月受理一【次实物配租每年受理!一,次;公共《租赁住房申请—每年受理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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