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六《章 保障对》象和申请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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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》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!用住房的《对象应当《同时具备《以下条件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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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【(一)具有本市【城区城?镇户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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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
(二)已【婚家庭或年》龄35?周岁以上未》婚者;
! (三)无》住房或家庭现有【人均住房《建筑面积在1—5平方米以下;
】
,
(!四)家庭《人均收入低于—市统计部门公布【的,上年:度城区城镇居民人】均可支?配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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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七条【 申请租住公共租】赁住房的特》定对象应同》时具备以下条件【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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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一《),年满18周岁;
】
】 (二?)在宜昌《。有稳定工《作和收入《来源人均月收入在2!0,。00:元以下并居》住达三?年以上;
》。
!(三)在宜昌无自有!住房或未租》赁公有住《房
《 :
政府】引进的特殊专—。业人才全国、省部】级劳模全《。国英模、《荣立二等功以上【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!家庭申请《公共租赁住》房不受收《入限制
!。
— 第?三十:八,条 申请廉租住房】保障的对《象应同时《具备以下条》件
? 《
,
》。 《
(一)具】有本市城区城镇户】口;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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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家庭人!均可支配收入符合】。市,人民:政府职能部门—公布的享受》廉租住房《保障的低收入家庭标!准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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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(三)【家,庭人均?现住房面《积符合市《人民政府职能—部门公布的享受【廉租住房《保障的住房困—。难家庭标准
】 ?
? 最低收入—家庭廉租住房—保障对象中无劳动能!力、无生活来源、无!法定赡养人、抚养人!或扶养人及优抚对象!、,残,疾等特殊困难家庭】可以优先《申,。请实物配《。租
》
—
? 第三十《九条: 申请?保障性住房的家【庭应按规定提—。交以:下证明材料》。
,。
!。
! (一)家庭成员身!份证、户口簿—(原件、复印件)】;
—
(二)家!庭成员所在》单位或户《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!出,。具的现住《房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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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三,)家庭?。成员所在单位—出具:的上一年收入证【明无:固定单位的》由其居住地街—。道办事处出具—。证明;
—
【(四)申《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!庭提供由民政部门】。出,具的家庭收入情况】审验意见;》
,
《
》(五)婚《姻状况证明》;,
! (六)《。必须:提供:的其他证明材—料
?。 :。
》
第四十】条 :新就业大中专毕【业生和?外来务?工人员申请》公共:租赁住房应提—交以下?证明材料:
】。。 ?
!
? ,。 (一)本人身份证!或户口簿复印件非本!市城区户《籍,的提供公安部—门出具的暂住—(居住?。)证明;
》
】 (二?)工作?单位提?供的工作收入—证明:;
】
: (:三)社会保险经办】机,构提:供的社会保险缴费】证明;
】
? (四)住房【情况:证明:;
! (?五)其他需要—提供:的材料
】
第四》十一:。条 :申请保障性住—房的家?庭应:当以申请家》庭的户?主作:为申请人户主不【具有完全民事行【为能力的申请家庭】应该推?。举,具有完全民事行【为能:力,的家庭成员作为【申请人特《。殊情况家庭可由所】在,社,区,居民委员《会代为?申请
?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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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条! 保障性住》房实行申请》、审核、公示、【。轮候制度申请—保障性住房按照下列!程序:办理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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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(一)申!。。请申请保《障性住房《的家:庭,或,个,人向户籍所》在地或居《住地街?道办事处或》乡镇人民《政府提出书面申请】填,写宜昌市城》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审!批表提交相关证明】材料:
! (二)受》理街道办事处或乡】镇,人民政?府收到申请》。材料后依照》本办法规定条件进】。行审:核提出初审意见【并张:榜公:布当月下旬将初审合!格,。的申请材料报—。送,所,在区:人民政府区》人民政?府,审,核汇:总后统一报送—市房产管理部门【
】 (三)审—核市房产管理部门自!收,。到申请材料的次【日起1?5,日内会同相关部门】对,申请人家庭的人口】、收:入状况、住房—状况等?情,况进行?审核提出审核意【见,
: 《
(四)【。公示经审核符合规定!条件的,由市房产管!理部门予以公—。示公示期限为1【。5日
》。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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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五)登记经公示无】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!成立的?作为:保障对象予》以分:类登记并书》面通知申请》。人,登记结果《向,社会公开保障对象根!据登记情况》排队轮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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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?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!件的市房产管理部门!应,。书面通知申请人【并说明理由申请【。人对审核《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!到书面通知后5日内!向市房?产管理部门提—出书面申诉
】
!第四十三条》 经济适用住房申】请原则上每两年受】理一次?;廉租住房补贴费】。申,请每月受理一次实物!配租每年受理—一次;公共租赁住房!申请每年受理—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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