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【 , ?第七章 分配与【使用管理 第!四十四条 市房产】管理部门应根—据保障性《住房建设情》况合理安排各类保障!性住房的分配— ,    【 《 第四《十五:条 保障《性住房分《配遵循公平、公【开、公正的原—则采取按照轮—候顺序、《公开摇号的方式配】租、:配售 ?    — 》 第四《十六条 已登记的】廉租:住房保障对象从获准!登记的次《月起依照《本办法的《规定享?受租赁住房补—贴, :。 ,    — 市房产管理部门应!当综合考虑廉租【住房保障对象的家】庭收:。入、人口、住—。房困难程度等因素】制订廉租住房实物】配租计分《标准按得分高低【。确,定,廉租:住房实?。物配租?对象 ? ? ,  经济适用—住房: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!对,象以申请人获—准登:记,的年度时间为序采】。取公:开摇号?的方式确定购—租对象和选房顺序 !    — 【。第四十七条 获准享!受廉: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保!障对象应《与市房产管理—。部门签订廉租住房】租赁:补贴协?议协:议应明?。确租:。赁住房补贴标准、】停止发放廉租住【房补贴的条件及违】约责任享《受补贴?的保障对《象自行承租适当的】住,房 《   ? 第!。四十八条 获准【享,受保障?性住房实《物配:租的家庭《由市房产管》理部门?(,市,住房保?障实施机构)与其】签订保障性》住房租赁合》同,办理《入住手续配租情【况向社会公开 】   《 获准享受实!。物配租的家》。庭因楼层《、户型等原因—拒绝配租的视为【自动放弃放》弃配:租的保?障,对象两年内不予安】排实物配租 】    获准—享受廉租住》房实物配租》的家庭?自签订保障性—住房租赁合同次月起!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!。    】 》第四十九条 已取】得经济适用住房或廉!租住房保障资格【的保障?。对象在轮候期间可自!愿选择转换为公共】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申!请,公共租?赁住房经市房产管理!部门核准《其轮候顺序以申请人!原获准经《济适用住房或—廉租住房登记的【时间确定 —    — 已取得廉—租,住房:保,障资:格的:保障对象承租公【共租:赁住房的,可申请廉!租住:房租赁补贴 【    】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!只能申?。请购买或《者租赁一套保—障,性住房已购、租【公有:住房的在退出购【、租的公有》住房前不《得购买?。或者租赁保》障性住房 】 ,  — , 第五十条— 保障性住房租赁】期限:一般:不超过?3年合同期限—届满需?继续承租的承租【人应当在合同—期满前3《个月内提出》书面申请并申报【有关材料由市房产管!理部门会同》相,关部门?进行复?核并公示经复—核通过且《公示无异《议或者异议不成【立的可以续》。签租赁?合同    ! , —第五十一条 保障性!住,房承租人及其家【庭成员?对配租的住房—不享有收益权—、处置权房屋使用】权不得转让》不得对住房进行二次!装修、改变》原有使用功能—和内部结构自行装修!的退租?时,不予补偿  !  《 : 第五十二【。条 保障对象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】后,应当按照规定办【理,权属:登记房屋、土—地,登记部?。门在办理权属登记】时应当分别注明经】济适用?住房:、划拨土地 !   ? — 第五十三条 经济!。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!。。。有限:产权  【  购买【经济适用住房—不,满5:年不得直接上市交】易,;购房人因特殊原】因确需转让的—,由政府按照原价】格并考虑《折旧和物价水平等】因素进行回购 】  ?  》购,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!年上市出《售的应按《届时同地《段,普通商品住房与【经济适?用住房差价的一【定比例?向政府交纳土地【收益等?价款政府可》优,先回购;购房人【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!的标准向政》府交纳土地收益等】相关价款后取得完】。全产权 《   》 经》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!全产权以前》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!。 ,   《 】第,五十四条 》公共:租赁住?房承租人在租赁满】5年后经本人申请市!房产管理部》门审核申请》人符合经济》适,。用住房?保障条件的可购买所!居住的公共租赁【住房 《   《 公》共租赁住房出—售价格综合考虑其建!设成本、营运管理费!用等因素由市价格】部门会同市房产管理!、财政等部门研究确!定定期?向,社会公布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