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五章 【监督:管理: 第三《。十二条 各市(州、!林区)、直管—市人民政《府财政主管》。。部门应当加》强对本行政区—域内住?房公积金归集、【提取和使《用情况?的监督并向》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!公积金?管理委?员会:通报   住房公积!金管理中《心在编制《住房:公,。积金归集《。、使用计《划时应当征》求财政主管部门【的意见   住【房公积金管》理委员会在审批住】房公积金归》集、使用《计划和?计划执行情况的报】告时必?须有财政主管部门】参加 第《三十三条《 住房公积金管【理中心编制的住房】公积金年度》预算、决《算应当经财政主管部!门审核后提》交住房公《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!   住房公—积金管理中心—应当每年定期—向财政部《门和:住房公积金管理【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!并将财务报告向【社会公布 第三【十四条 住房—。公积金管理》中心和职工有—权督促单位》按时履行下列义【务(一)住房公积】金的缴存登记或者】变更、注销登记;(!二)住房公积金账】户的设立、转移或者!封,。存;(三)足额缴存!住房公积金》 第三十五条 住】房公积金管》理中心应当督促【受委托银行》及时办理委托合【同约定的业务 【 , 受委托银行应当】按照委托合》同的约定《定期向住房公积金】。管,。理中心提供》有关的业务资料 】  受委《托银行在拨付—。住房公积金时对【不符合政策规定使】用方向的有权不予】办理 第三十六条】 职:工,、单位有权查—询本人、本单—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!、提取等情况—住房公积金》管理中心、受委【托银行不得拒—绝   职工、【单,位对住房公》积金账户内的存【。储余额?。。有异议的可》以,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!中,心重新复核受委【托银行、住房—公积金管理中心【应当自收到申请【之日起?。5日内给《予书面答复》   职工有权揭发!、,检举、控告挪—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