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四章 服务与使【用
》。第二十四《条 燃气经营企业】应当遵守下列规【定
— (《一)罐?装、瓶装《、管:道燃气的压力、质量!、数量、加臭剂量等!指标应当《符合规定标准—;
《 (—二)定期申》报检验?燃气设施和计量【器具:;
? (三】)合理设置综合服】务网点配《备与经营《规模相适《应的服务人员公示业!务流程、服务承诺】、,收,费标准、服》务热线等《信息并按照规—定标:准提:供,服务;
》 —(四)?设置并向社会公布抢!险抢修电话设专【岗每天二十四小时】值班;对《燃气:泄漏的报修应当【先行:。告,知燃气用户》须采:取的应急措施并立】即派出?人员限时《到达现场《抢修;?
【 (:五)建立入户安全检!查制度管《道燃:气经营企业应当【对燃气用户免—费进:行安:全检查对居民—燃气用户每》年不:少,于一次对《单位燃?气,用户每半年不少于】。一次;瓶装燃气经】营企业应当》定期对燃《气用户免《费进行安全》检查并在每次—配,送时免费《进行安全检查;
】
: (六)】瓶装:燃,气经营企业应当保障!燃,气用户用气需求按照!配送管理《规范加强对配送人】员、配送车》辆,。、使:。用环境等管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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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五条: 燃气经营企业不得!有下列行为
】 (—一):。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!场所储?存燃气;
— (二)!向不具备安全条件的!场所供?气;
— : :(三)用贮罐、槽】车直接向气瓶充装】燃气或?者用气?瓶相互倒灌燃气;
!
《 (四》),倒卖:、抵押、出租、出借!、转让、《涂改燃气经营—许可证;
— (五)!向无燃气经营—许可证的《企业或者个人提供】用于:经营的燃气;
! 《 (:六)充装未经—检,。验、检验不合格或】者非自?有的燃气气瓶;
】
? , (七)向餐饮!及,居民:家庭:用户提供气液两相气!瓶,和液相?瓶;
【 : ,(,八)无故停止供【气;
】 (九)》要求燃气用户购【买其指定的产品【或者接受《其提:供的服务《。;
《。。 (十【)法律、法规禁止】。的其:他行为
【第二:十六条 生》产、销售、使—用的燃气燃烧—器具:、可燃气体报警装置!、减:压装置、切断装【置、:连接管?等燃气相关产品【应当符合国家安【全标:准或者强制性产【品认证要求》
,
禁】止生产、销售国【家明令?。淘汰的?燃气燃?烧器具?。
《第二:十七条 燃气—燃烧器具安装、维修!企,业应当具备》相关资?质安装维修应当符合!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!
第》二十八条《 管道燃气用户【连接燃气燃》烧器具之《前的燃气《设施包括燃气引入】管、:立管、阀门(含公用!阀门)、水》平,管、计量《器具前支管、—燃气计量器具等【由燃气经营企业【负责运行《、维护、抢修、更新!改造;燃气燃烧器具!和,连接管由燃气—用,户负责?维护、更新
! : 管道燃》气经:营企业与单位燃气用!户对:燃气设?施、燃气燃烧—器具的维护、—更新、管理另有约定!的从其约定
】 第二十九条 燃】气使用实行实名【制购:气制度燃气经营企】业应当建立》燃气用?户档:案并与用户》签订供用气合同告】知燃气用《户安全用气规则【明,确双方的权》利和义务
【 》管道燃气用户需要扩!大用气范《围或:者安装、改》装,、拆:除固定的燃气设【施,的应当经《管道燃气《经营企业同意后由具!有专:业资质的人》员进行操作
—
燃气!用户需?要更名、过户、销】户,时应当到燃气—经营企业办理变【。更或者销户》手续
—第三十?条 餐饮等》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!使,用燃气?的应当依法配备安全!生产:。管理人员定期对从业!人员进行《安全用气《培训组?织开展燃气事故处】置、人?。员疏散等应急演【练保证从业》。人员熟练掌》握燃气安全操作技】能和事?故应急处置》措,施安装符合要求【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!、切断装置和连接】。管保障其正常使用】。
第三十一条!。 管道燃气》停气时?燃气经营企业应当】提前四十八小时通】。知用:户,因突发?事,件影:响正常供《。气时应当及时通【知,用户:。恢复供气应当采取安!全措施并提前通【知燃气?。用户恢复供气—的时间不《得安排在二十二【时至次?日六时之间
【 第三《十二:条 :燃气用户《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!得有下?。。列行为
《
(】一)擅自操作公用燃!。气阀门;《。
》 (《二)将燃气管道【作为负?重支架或者接—地引线;
! (三》)在不具《备安全条件的—场所储存、使—用燃气;
】。。 (四—)盗用燃气、改变】燃气用?。途或者转供燃—气;
》 , (》。五)在同一用气场所!内使用两种以上气】源;:
】(六)?。实施:危害:室内燃?。气设施安《全的装饰、装—修活动;
【 》(七)拒绝配合燃气!经,。营企业?对燃:。气设施进行巡—查、检测、》维修、维护和—入户安全检查;
】
: 《 ,(,八)自行安装、改】装、:拆除户内《燃气设?施和燃气计》量装置;
》
》 (九)安装、】。使用不符合气源【要求或者存》在安全隐《患,的燃气?燃烧器?具;
】 (十)使—用不具?有熄火保护装置的】燃气:灶;
?
(十!一)拒绝对》燃,气安全隐患及时整】改;
《 ? ?(十:二)法律《、法规禁止》的其他行为
!第三十三条 瓶装燃!。气用户?。及相关单位》和,个,人除:。应,。当遵守?本条例第三十二条】的规定外还不得【有下列行为
】 : : (一)使用非法】制造:、非法改装以及报废!的气瓶和超》期限未检验或者检】验不合格的气瓶【;
!(二)违规使—用气液?两相气瓶《。和,瓶,组供气;
— —(三:)在高层民用—建筑、地下》。。室和:半地:下室、密闭》空间:等场所使用瓶—装燃:气;:
】(四:)将:气,瓶放置于室内—人,员,就餐场?所;:
— (?五,)破坏?或者改变《电子标签《、,气瓶标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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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(六)!擅自处理《气瓶内?。的残:液,或者更换气瓶减压】装,置;
! (七)加》热、撞击、倒—卧、曝晒气瓶—;
!(八)擅自安—装可调节出》。口压力?。的调压?器;
《 (九)法律!。、法:规禁止的《其他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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