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三章 】准入与经《营 《 第十七条》 燃气经《营实: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!气经营活动的—企业应当向市人民】政府审?批服务部门申请并】提交:相关:材料审批服务部门自!受,理之日起《二,十个工作日内对申】请事项进《行审查并会同燃气管!理部门进行实地勘验!符合许可条件—的作出行政》许,可的:决定:核发燃?气经营许可》证并向社会公示;不!符合许可条件的【应当予以《书面答复 【     取—得燃:气经营许可的企业】应当依照许可—的经营类别、区域】和期限等从》事燃气经营活动 】 ?第十八条 市人【民政府?审批服务部门—应当公示燃气经营许!可的依据、条件、数!量、程序、期限以及!需要提交的全部材】。料的目录和》申请:书示范文本等— 第》十九条 设立燃气】经,营企:业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! :  : ,  (一)符合燃气!发展规划《要求; — ,    (二)有】。符合国家标准—。的,燃气气源《和燃气设施》;  —   (三)有固定!的,经营:场所、完善》。的安全管理》制度:和健:全的经?营方案?。;  —。   (四)企业】的主要负责人、安全!生产管理《。人员以及运行—、维护和抢修人【员经专业培训—并考:核合格; 【   ?  (?五)法律、法—规规定的《。其他条件 】第二十?条 燃气经营企业】停业、歇业的应当事!。先对其供气范围【。内的燃气用户—的正常用气作出【妥善安排并在九十】个工作日前向—。所在地燃《气管理部门报告经批!准方可停业、歇业 ! 第二十一【条 瓶装燃气—经营企?业应当对自有气瓶设!。置权属单位标识和服!务,电,。话对气瓶《充装、检验、运【输、储存、配送、】入户安?全检:查、使用、回收【、报废等环节进行全!过程跟踪管理并通过!电子标签等》信息技术《手段对?气瓶进行识别和追溯! 第》二十二?条 通过道路运输燃!气的应当取得危险货!。物道:路,运输经营许》可证并?遵守法律、》法规:有关危险货物—运输:安全的规定 第二!十三条 管道燃【气的用气量应当以法!定计量检定机—构检定合《格,的燃气计量装置【的,记录为准瓶装燃【气应当以《交付:用户的实际重量为】准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