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】章 准?入与经营 第!十七条 《燃气经?营实行许可证制度】从事燃气经营—活动:的,企业应当向》市人民政府审批【服务部门申请并提】交相关材料审批【。服务部门自受理【之日起二十个工作】日,内对申?请事项进《行审查并会同燃气管!理部门进行实地【勘验符?合许可条件》的作出行政许可【的决定核发燃气【经营许可证》并向:社会公示;不符合】许可条件《。。的应当予以书面答复!     】取得燃?气经营许可》的,企业应当依照许【可的经营《类别、区域》和期:限等从事燃气—经营活动 》。 第十八条【 市人民政府审【批,服务部门应当公示】燃,气经营许可的—。依据、条件》、,数量、程序、期限以!及需要提交的全部】材,料的目录和》申请书示范文本等】 : 第十九条 【设立燃气经营企【业应当具备下—列条件  】   (一)符合】燃,气发展规划》要求; 【。   ? (二)有》符合国家标》准,的燃气气源和—燃气设施; 【 :  : , (三?)有固定的经营场】。所、完善的》安全管理制度—和,健,全的经?营方案;《     】。(四)企业的主要负!责人:。、安全?生产管理《人员以及运行、【维护和抢修人员【经专业培训并—考核合格; 】     (五【)法律、法规规定】的,其他条件 第!二,十条 燃气》经营企业停》。业、歇业的应当事先!对其供气范围内的】燃气用?户的正常用气作【出妥善安排并—。在,。九十:个,工,作日前向《所在地燃气管—理部门报告》经批准方可停业【、歇业 【第二十一条 瓶【。。装燃气经营》企业:应当对自有气—瓶设置权属单位标识!。和服务电话对—气瓶充?装、检验《、运输、《储存、配送、—。入户安全《检,查、使用、》回,收、报?废等环节进》行全过程《跟踪:管理并?通过:电子标签等信息技】术手:段对:气瓶进行识》别和追溯 — , ,第,二,十二条 《通,。过道路运《。输燃气的应当取得】危险: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!可证并?遵,守法:律、法规有》关危险货物运—输安全?的,规定 第二十【。三条 管道燃气的用!气量应当以》法,定,计量:检定机构《检定合格的燃气【计量装置的记录为】准瓶装燃气应当【以交付用户的实际重!量为准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