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第三章《 ,。准入:与经营 》 第十七》条 燃气经营实行许!。可证:制度从事《燃气经营活动的【企业应?当向市人民政府审批!服务部门申请并【提交相关《材料:审批服务部》门自受理之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】内对申请事项进【。行审查并会同燃气管!理部:。门进行?实地:勘验符合许》可条件的作》出行政许可的决【定,核,发,燃,气,经营许可证并向社】会公:示;不符合许可条】件的应当予以书【面答复?  》。 ,  取得燃气—经营许可的企业【应当依照许可的经】营类别、《区域和期限》等从事燃《气经营?活动 第十八!条 市?人民政府审批服务部!门应:当公示?燃气经营《许可的依《据、条件、数量、】程序、期限以及需要!提交的全部材料的】目录: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! 《第十九?条, 设立?燃气经营企》业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】     】(,一)符?合燃气发展规划要】求,; :    — (二)有符合国家!标准的?燃气气源《和燃:气设施;  !   (三)—有,固定:的经营场所、完善】的安全管理制度和】健全:的经营方案; !     (四)】企业的主要负—责人、?安全生产《管理人员以及运行、!维护和抢修人员经】。专业培训并考—核合格; —     (【五)法律、》法规规定《的其:他条:件 第—二十条 燃气—经,营企业停业》、歇业的应》当事先对其供气【范围内的燃气用户的!正常用气作出—妥善安排《并,在九十?个工作日前向所【在地燃气管理部门报!告经批准方可—停业、歇业 】 ,第二十一条》 瓶:。装燃气经营企—业应:当,对自有气《瓶设置权属单位【标识和服《务电话对气瓶充装、!。检验、运输、—。储存:、配送、入户安全】。检查、使用、回收、!报废等环节进—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并!通过电子标》。签等:信息技?术手段对气》瓶进行识别和追溯 ! , :第二:。十,二条 通过道路运输!燃气的应《当取得危险货物【道路运输《经营:许可:证并遵守《法律、法规》。有关危险货》物,运输安?全,的规定 》第二十三条 —管道:燃气的用气量—应当:以法:定计量?检定机构检定合【格的:燃气计量装置—的记录?为,准瓶装?燃气应当以交付用户!的实际重量》为准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