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: 第二章 规划建】设与应?急保障 【第,。十条: 市、县《(市)燃气管—理部门应当会同【自然资源、发展【改,革等部门编制本行政!区域燃气《发展规划报本级【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】织实施并报上—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!理部门?备案 《 第十一条 【新区建设、》旧,区,改造工程《。或者道路、桥梁【等,市政工程应》。当按照燃气发展规】划配套建设燃—气设施燃气设—施应当与主体—。。工程同时《设计、同《时施工、《同,时竣工验收 !    在管道燃气!已覆盖区《。域内的新建住宅【小区、大型商业综】合体和其他需—要使:用燃气的新建建筑】应当配套建设—管道燃气设》施 第十二条! 新:建、扩建、改建燃】气工程项《目和:燃,气经营网点的—布局应当符合—燃气发展规划和燃气!安全规定 》 ?。    对燃—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!燃气设施《建设工?程自然资源部门依】法核发用地预审【与选址意见书、审批!服务部?门依:法核发建《设用:地规划许《可证或者乡村建设】。规,划许可?证时应当征求—燃气管?理部门的意》见 :     燃】气工程项《目管道的安全保护】设施应当《与管道主体工程【同时:设计、同时施工、】同时投入使用 】 第十三条 燃】气设施建设工程【勘察、设《计、施工、》监理应当由具—有相应资质的单位】承担   】 , 燃气?设施建设工》程使用的设备和材】料应当符《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!标准 ? ?第十四条 》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应!当按照国《家有关规定》进,。行安:。全评价项目竣—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!。前建:设,。单位应当组织设计、!施工、监理》等有关单位》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!。;未经验《收或者验《。收不合格的不—得投入生产和使【。用 :     燃气!。。设施建设《工,程自竣?工验收合格》之,日起十?五日内建设》单位应?当将竣工验收—情况报燃气管—理部门备案并在【三个月内向城—建档案管理机构【移交建设项目档案】 第》十五条 任何—单位和个人》不得阻碍经批准【。的燃气?。工程项?目施工建《设 第十六】条 市、县(市)】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!健全燃气《应急储?备制度燃气管—理部门应当》建立燃气应急预案】对,燃,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!、,预测和预警采取综】合措施提高燃—气应急保障能力【。     燃【气供应严《重短:缺、供应中断等突发!事件:发生:后市、县(市)区】人民政府应当及【时,。采,取相关应《急措施采《取限制用气措施的应!当优先保障居民【。生,活用气、集中—供热用气以》及医院、学校—、公:交车等民生用气燃】气,经营企业以及—其,他有关单位和个人】应当予以配合—承担相关应》急任务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