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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  】混凝土结《构构件?抗震设?计 【 11.1 ! 一般规定》 : : 《11.1《.1: , ,抗震设防的混—。凝土结构除应符【合本规范第1—章~第1《0章的要《求外尚应根》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!抗震设计规范G【。B 5001—1规定的抗震—设,计原则按《本章的规定进—行结构?构件的?抗震设计 ! 1:1.1.2 — ,抗震设防的混—凝土:建筑:应按:。现行国?家,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!防,分,类标:准GB 50223!确定其抗震》设防类别《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!准  】  : 注本章甲类—、乙类?、丙:类建筑分别为现行】国家标准建筑工【程抗:震设防分类标准【G,B 50223【。中特殊设防》类、重点设防类、标!。准设防类建》。筑的简称《。 11.!1.3  房屋建】筑混凝土结》构构件的《抗震设?计,应根据?。设防类别、烈—度、结构类型和房屋!高度采用《不同的抗震等—级并应符合相—。应的计算和构造【措施要求《丙,类建:筑的抗震等级应按表!11.1《.3:确定 ! !    》。 注1? 建:筑场地为I》类时除6度设防烈度!。外应允许按》表内:降低一度《所对应的《抗震等级《采,取抗震?构造措施但相应【的计:算,要求不应降低; ! 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? 2: 接近或《。。等于高度分界时应】允许结合房》屋不规则程度及场地!、地:。。基条件确定抗震【。等级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3 大?。跨度框架指跨度不】小于18m的框【。架; 》 ? ,  : ,    4》 表中框架》。结构不?。包括异形柱框架【; 《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5】 房屋高度》不大:于60m的框—架-:核,心筒结构按框—架-剪力《墙,结构的?要,求设计?时应按表中框架【-剪力?墙结:构确定?抗震等级《 : ? ,11.1.4 【 确定钢筋》。混,凝,土房屋结构构件的抗!震等级时尚》应符:合下列要求》 —  :  1?  对框架》-剪:力墙:结构:在规定的水平地【震力作用下框架【底部所承担的倾覆】力矩大于结构底【。部总倾覆力矩—的50%《时其框架的抗震等级!应按框架结构确定 !    】 2 ? ,与主楼?相连的裙房除—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!震等级外相关范【围不应低《于主楼?的抗震等级;主【楼结:构在裙房顶》板,对应的相《邻上:下各一层应适—当加强抗《震构造措施裙房与主!楼分离时《。应按裙房本身确定】抗震等级 】    》 ,3  当地下室顶板!作为上部结构—的嵌固部位时—地下一?层的抗震等》。级,应,。与,上部结?构相同地下》一层以?下确定抗震构造措施!的抗震等级可逐层】降低一级但不应【低于四级《地下室中无上部结】构的:部分其抗震》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!可根据具体情况【采用三级或四—级 : 》 ,   4  —甲、乙类建筑按【规定提高一度确定其!抗震等级时如其高度!超,过对应的房屋最大适!用高度则应采取比】相应抗震等级更有效!的抗震构《。造措:施 ? 11.1】.5:  剪力墙》底,部加强部《。位,的范围应符合下【列规:定 《。     【1  底部》加强部位的高度应从!地下室顶板算—起   !  :2,  部分框支剪力墙!结构的剪《力墙底部加强部位】的高度可《取框支层《加框支层《以上:两,层的高度和落地剪力!墙总高?度的1/10—二者的?较大值其他》结构的剪力墙房【屋高度大于》。。24m时底部加强部!位的高度可取底部两!层和墙肢总高度【的1:/10二者》的,较大值;房屋高度】不大于24m时底】部,加强部位可取—底,部一层? , ?     3 】 当结构计算嵌【固端:。位于地下一层的【底板或以下》时按本条《第1、2款确定的】底,部加强部位的范围尚!宜向下?。延伸到计算嵌固【。端 11!.1.6  考虑地!震组合?验算:混凝土结《构构件的承载力时均!应按承载力抗—。震调整系《数γRE进行调整承!载力抗震《调整:。系数γRE》应按:表11.1.6【。采用 】    正截面【抗震承载力应按本规!范第6.2节的规】定计算但应在—相关计?算公式右端项—除以相应的承载【力抗震调整》系数γRE — ,     】当仅计算竖向地震】作用时各类结构构件!的承载力抗》震调整?系数γRE均应【取为1.0 ! : ? 11.1.7!  混凝土结构构】件的:纵向受力钢筋的【锚固和连接除应符】合本:规范:第8.3节和—第8.4节》的有关规定》外尚应符合下列要】求 》  ?   1 纵向受拉!钢筋的抗震》锚固:长度应按下式计【算 : : —    — 2  当》采用搭接连接时纵向!受拉钢?筋的抗震搭》接长:度应按下列公—式计算 !   】  3  纵向受】力钢:筋的连接可采—用绑扎搭接、机械连!接或焊接《。    ! 4  纵》向受:力钢筋连接的位置宜!避开梁端《。。、柱:端箍筋加密区;如必!须在此连接时应【采用机械连》接或焊接《    ! 5  《混凝:土构件位于同—一连接区段》内的纵向受力钢【筋接头面积百—分率不宜超过—50% 《 11.】1.8  箍筋宜采!用焊:接封闭箍筋、—连续螺旋箍》筋或连?续复合螺旋箍筋当】采用非焊接封—闭箍筋?时其:末端应做成1—35°弯钩弯钩端头!平直段长度不应小】于箍筋直径》的10倍;在纵【向钢筋搭《接长:度范围内的箍筋间】距不应大于》搭接钢筋较小—直径:的5倍且不宜大于1!00mm 》 11.1!.9  考虑地【震作用的预埋件【应满足下列》规定 — :    1 — 直锚钢筋截面面】积可按?本规范第9章的【有关规定计算—并,增大25%且—。应适当?增大锚板厚度 】    【 2:  锚筋的锚—固长度应符合—本规范第9》.7节的有关规定并!增加10%》;,当不能满足时应采】取有效措施》在,靠近锚?板处宜设置一根直】。。径,不小于10mm的】封闭箍?筋 :    】 3  预埋件不】宜设置在塑性铰【区,;当不?能避免时应采—取有效?措施: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