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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1,1  混凝土—结构构件《抗震:设计 》 11!.1  一般—规定: 】11.1.》1 : 抗震设防的混凝土!结构除应符合本【规范第1章》~第10章的要求外!尚应:根,据现行国家》标,准建筑抗《震设计规《范GB 5》001?1规定的抗》震设计?原则按本《章的规定进》行结构构件的抗震】设计 —。 11.》1.2 《 抗震设防的混凝土!建筑应按现行国家】标准建筑工程抗【震设防分类》标准:。GB 50223】确定:其抗震设防》类别和相应的抗震】设防:标准 》     注本!章甲类、《乙类、丙类》建筑分别为现—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!。抗震设防分类标准】GB 5《0223中特—殊设防类、重点设防!类、标准设》防类建筑的》简称: 11.!1.3  房屋建】筑,混凝土?结构构件的抗震【设计应根据》设防类别、烈度、】。结构类型和房屋高】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!级并应符合相应的】计算和构造措施要】求丙类?。建,筑的抗震等级—应按表11.1.3!确定 ! 》 :    【 注1 建》筑场地为I类时除】6度设防烈度外应】允许按表内降低一度!所对应的抗震等级采!取抗震构造措—施但:相,应的计算要求不【。应降:低,; : : ,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2 接近或等!于高度分界时应【允许:结合房屋《不规则程《度,及场地、地》基条件确定抗震【等级; 【    》。     3— 大跨度框架指【跨度不小于18【m的框架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4 ?表中框架《结构不包《括异形柱框架; ! :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5】 房屋高度不大于】60m的框》架-核心筒结构按框!。架-剪力墙结构的要!求设计时应按—表中框架-剪—。力墙结构确定抗【震等级 !11.1.4  确!。定,钢筋混?凝土房屋结构构件】的抗:震等级时《尚应符?合,下,列要求? —    1》  对?。。框架:-剪力墙结构在规】定的水平地震力作】用下框架底部所承】担,的倾覆力矩》大于结构底》部总倾覆力矩的50!%时其框《架的抗震等级应按】框架结构确》。定 》 , ,    《2 : 与主楼相连的【裙房除应按裙房本】身确定抗震等级【外相关范围不应低】于主楼的抗震—等级;主《楼,结构在裙房顶板对应!的相邻上下各—。一,层应适当《加强:。抗震构造措》。施裙房与主楼分离】时应按?裙房本身确定抗震】等级:   】  3  当地【下室顶?板作为上《部结:构的嵌固部位时地下!一层的抗震等级应与!上部结构相同地【下一层以《下确定抗震构造【。。措施的抗震等级可】逐层降?低一级但不应低于】四级地下室》中无上?部结:构的部分其》抗震构?造措施的抗震—等级可根据具体情】况采用三级》或四级 》 ?    《 ,4  甲、乙类建】筑按规定提高一度确!定其抗震等级时如其!高度超过对应的【房屋最大适用高【度则:应采:取比相应《抗震等级更有效的抗!震构造措《施 : 1—1.1.5  【剪力墙底部》加强部位《的范围应符》合下列规定 】     1 !。 底部加强》部位的高度应从地】下室:。顶板算起 【   》  2  部分【框支剪力墙》结构的剪力墙—。底部:加强部位的高度可】。取框支层加框支【层以上两层的高【。度和落地剪力墙【总高度的《。1/1?0二者的较大值其】他结构的剪力—墙房屋高度大于24!m时底部加强部位的!。。高度可取底》部两层和墙肢总高】度的1/10二【者的:较大:值;房屋高度不【大于24m时—底部:加强部位可取底部】一层: —    3  当】结构:计算:。嵌固端位于地下【一层的底板》或以下?时按本条第1—、2款确定的—底部:加强部位的范围尚宜!。向下延伸《到计算嵌固端— , 11.】1.6  考—虑地:震组合验算混凝土结!构构件的承载力时均!应按承?。载力抗震调整系【数γRE进行调整承!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!RE应按表11【.1.6《采用 【    《 ,正截面抗震承载【力应按本规范第6】.2节的《规定计算《但应在相关计算公式!右端:项除以相应的承【载力:抗,。震调整系数》γR:E ?     】当仅计算竖向—地震作用时各类【结构:构件的承载》力,抗震调整系数γRE!均应取为1.0 !。 ! 11?.1.?7  混凝土结构】构件的纵向》受力:钢,筋的锚固和连接除应!符,合本规范第8—.,3节和第8》.4节的《。有关规定外》。尚应符合下列要【求  】。   ?1, 纵向受拉钢筋的】抗震锚?。固长度应按下式【计算 】 ? ,   《  2  当采用】搭接连接时纵—向受拉钢筋》的抗:震搭接长度应按【下列公式计算 】 ,。。 【    》 ,3,  纵向受力钢筋的!连接可采用绑扎搭接!。、机械连接或焊接】 ?    — ,4 : 纵向受力钢筋连】接的:位置宜避开梁端、柱!端箍筋加密区—;如必须在此连接】时,应采用机械连接或焊!接 : ,   —  5  混凝土构!件位于同一连接区段!内的纵向受》力钢筋?。接头面积百分—率不:宜超过50% 【 , 《11.1.8  箍!筋宜采用焊接—封,闭箍筋、《连,。续螺旋箍筋或连续复!合螺旋箍《。筋当采用非焊接封】闭箍筋时其》末端应做成1—35°弯钩弯钩端头!平直:。段长度?不应小于箍筋—直径的10》倍;在纵向钢筋搭】接长度范围内的【箍,筋间距不应大于搭】接钢筋较小直径的】5,倍且不宜大于—1,00mm — 1》1.1.9  考虑!地震作?用的预埋件》应满足下列规—定 《     【1 : ,直,锚钢筋截《面面积可《按本规范第9章的】有关:规定计算并》增大:25:%,且应:。适当:增大:锚板厚度 —。    【 2  锚筋的锚】固长度?应符:合,本规范第9.7【。节的有关规定并【。增加1?0%;?当不能满《足时应采取有—效措施?在靠近锚板处宜设】置,一根:直径不小于10mm!的封闭箍筋 】 , ,。     3  预!埋件不宜设》置在塑性铰区—;当不能避免—时应采取有效—措施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