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 混!凝土结构构件抗震】。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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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《1.1 《 一般?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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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1.1 】 抗震?设防的混凝》土结构除应符—合本规?范,第1章~《第10章的》要,求外尚应《。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!筑,抗震设计规范GB】 50?0,1,1规定的抗震设计原!则按本章的规定进行!结构构件的》抗震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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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》。.1.2 抗【震,。设防的?混凝土?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!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!分类标准G》B 502》23确定其抗震设】防类别?和相应的《抗震设防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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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: ,注本章甲类、乙类、!。丙类:建筑分别为现行【国家标准建筑工程】抗震设?防分类标准GB 】50223中特殊设!防类、重点设防【类、标准《设防:类建筑的《简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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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1.】3 : 房屋?建筑:混凝土结构构件的】抗震设计应》根据:设防类别、烈度、】。结构类型和房—屋高:度采用不同的抗震】等级并应符》。合相应的计算和构】造措施?要求丙类建》筑的抗震《等,级应按表11.【1.3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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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注1 建筑场】地为I类时除6度】设防:烈度外应《允许按表内降—低一度所《对应的抗震等—。。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!但,相,应的计算《要求不应降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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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2 接?近或等于高度分界时!应允许结《合房屋不规则程度及!场地、地基条件确定!抗震等?级;:
! 3— ,。大,跨度框架指跨度【不小于18m的【框架;?
》。
!4 表中框架结构不!包括异形柱框架【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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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》 5 房屋高度【不大于60》m,的框架-核心筒【结,构,按框架-剪》力墙结构的要—求设计时应按表中】框架-剪《力墙结构确定—抗震: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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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》1.4 确—定钢:筋混凝土房屋结【构构件的抗》震等级?时尚应符合》下列要?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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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1 》 ,对框架-剪》力墙结构在规定的水!平地震力作用下【框架底部所承担的】倾覆力矩大于结构底!部总倾覆力》矩的:50%时《其,框架的抗震等级应】。按框:架结构确《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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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2 与主楼!相连:的裙房除应按—裙房本?身确定抗震等—级外相关范》围不应?。低于主楼的抗震【等级;主楼结—构在裙房顶板对应】的相邻上下各一层】应适当加强抗震构造!措施裙房《与主:楼分离时《应,。按裙房本身》确定抗震等级—
! 3 当地下室顶!板作为上部》。。结构的嵌固部位时】地下:一层的抗震等级【应与上部结》。构相同?地下一层以》下确定抗震构造措】施,的抗震?。等级可逐层降低一级!但不:应低于四《级地下室中无上部结!构的部分其》抗震构造措施的【抗,震等级?可根据具体情—况采用?三级或四《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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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4 甲、乙—。类建筑?按规定提《高一度确定其抗震】等级时如其》。高度超过对应—的房屋最大适—用高度?则应采取比相应抗】震等级?更有效的抗》震构造措施》
1【1.:1.5?。 剪力墙底部加】。强,部位的范围》应符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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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1 —。底部:加强部位的高度【应从:地下室顶《板算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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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2 》 ,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!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!位的高度可取框支层!。。加框支层以上—两层的?高度和?落地剪?力墙总高度的1/1!0二者的较大—值其他结构的—剪力墙房屋高度大于!2,4m时?。底部加?强部位?的高度可取底—部两层和墙》肢总高度《的,1,/10二者的较【大值;房屋高度不】大于24m时底部】加强部?位可:取底部一《层,
— ? 3 当结构【计算嵌?固端位于地下—一层的底板或以【下时按?本条:。第1:、2款确定的底【部加强部位的范【围,尚宜向下延伸到计算!嵌固端
!11.1.6 考!。。虑地震?组,合,验算混?凝土结构构件的【承载力时均应按承载!力抗震调整系数【γRE进行调整【承载力抗震调整【系,数γ:R,E应按?表,11.1.6采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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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正截面抗震承!载力应按本规—范第6.2》节的规定计算—但应在相关计算【。公式右?端项除以《相应的承载力抗震】调整系数γR—E
! :当仅计算竖向地震】作用时各类结构构】件的承载力抗震【调整:系数γRE均应取】为1:。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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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【1.1.7 — 混凝土结构构件】。的,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!和连接除应符合本】规范第8.3节和第!8.4节的》有关规定外尚应符】合下列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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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1 纵向受拉—。钢筋的抗《震锚固长度》应按下式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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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】 当采用《搭接连?接时纵向《受拉钢筋《。的抗:震搭接长度应—按,。下列公式计算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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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【 纵向受力钢—筋的连接可》采,用绑扎搭《接、机械《连接:或焊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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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纵!向受力钢筋连—接,的位置宜避开梁【端、柱?端箍筋加密区;【。如必须在此连接时】。应采:用,机械连接或》焊接
《。
》 5 混凝】土构件位《于同一?连接区段内的纵向】受力钢?筋,接头面积百分率不】宜超过50%—。
11】.1.8《 箍筋宜采用【焊,接封闭箍筋、连续螺!旋箍筋或连续复合】螺旋箍筋当》采用非焊接封闭箍】筋时其末端应做成】135?°弯钩弯钩端头平】直段长度不应小于】箍,筋直径的10—倍,;在:纵,向钢筋搭接长度范】。围内的箍筋间距【不应大于《搭接钢筋较小—直径的5倍》且不宜大于10【0,m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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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1—。.9 考虑—地震作用的预埋件应!满足下列规定—
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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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! 直锚钢筋截面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9!章的有关规定计算并!增大25%且应适当!增,大锚板厚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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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【 , ,锚筋的锚固长—度应符合本规—范第9.7节的【有关:规定并增加》1,0%;?当不能满足时应【采取有效措施在靠】近锚板处宜》设,置一根直径不小于1!。。0m:m的:封闭箍筋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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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3 预埋件—不宜设置在塑—性铰区;当不能【。避免时应采取有【效措: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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