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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 【 混:。凝土结?构构件抗震设—计 》 》 11.1  一般!规定 ? 【11.1.1 【 抗震设防的—混凝土结构》除应符合《本规范第1章~第】。10章的要求外尚应!根据现行《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!计规:。范GB 5001】1规定?的抗震设《计原则?按本章的规定进【行结构构件的—抗震设计 】 11.1—.2  抗震设【防的混凝土建—筑应按现行》国家标准建筑工程】抗震设防分类—标,。准G:B 5022—3确定其抗震设防】类,别和相应的抗震【设防标准 》   【  注本《章甲:类、乙类、丙类建筑!分别为现《行国:家标准建《筑工程抗震设防分】。类标准GB 5【0223中》。特殊设防类、重点】设防类、标准设防】类建筑的简称 ! 11》。.1.3  房屋】建筑混凝土结构构件!的抗震设计应—根据设?防类别、烈》。度,、结构类型和房【屋高度采用不同的】抗震等?级并应符合相应【的计算和构造措【施要求?丙类建筑的》抗震等级应按表【11.1《.3确定 》 , ! : ?  ?   ?注1 建《筑场地为I类时除】6度设防烈度外【应允许按表内降低一!度所对应的抗震等级!采取抗震构造措施】但相应的计算要【求不:应,降低; —    —。  : ,  :2, 接近?或,等,于高度分界时—应允许结合房屋不规!则程度及场地—。、地基条件确—定,抗震等级; 【 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3 大【跨度框架指跨度不小!于18?m的框架; — 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4 表《中框架结构不包括】异,形,柱框架; !。。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5 房屋高【度不大于6》0m的框架》-核心?筒结:构按框架-剪力墙结!构的要求设计—。时应:按表中框架-剪【力墙结?构确定抗震等级【 11】。.1.4  确【定,钢筋混?凝土房?屋结构构《件,的抗震?等级时尚应符合下列!要求 》     【1  对框架-剪力!墙结构在规定的【水平:地,震力作用下框架底部!所承:担的倾覆力》矩大于结构底部总】。倾覆力矩的50%时!其框架的抗震等级应!按框架结构》确定: : ,     【2  ?与主:楼相连?的裙房除应按裙房】本,身确定抗《震等级外相关—范围不应低于主楼】的抗震?等级;主楼结构在裙!房顶板对应的—相邻上下各一—层应适当加强—抗震构造《措施裙房与主楼【分离时应按裙房【。本身确定抗震等【级 《  《   3  —当地下室《顶,。板,作为上部《结构的嵌固部位【时地下一层的抗震】。等,级应与上部结构相】。同地:下一层以下确—定抗震构造措施的】抗,震等级可逐》层降低一级但不【应低于四级》地下室中《无,上部结构《的部分其抗震构造】。措施的抗震等—级可根据具体情况】采用:三级或四级》 , :   》  4  》甲、乙类建筑按规】定提高一度确—。定其抗震等级时如其!高,度超过?对应的房屋最—大适用高度则—应采取比相应抗【震等级更有效的【抗震构造措施 【 ,。 1》1.1.《5  剪力墙底部加!强部位的范》围应符合下列—规,定 : :     1 ! 底部?加强:部位的高度应—。从地下室《顶板算?起 : ,   —  2  部分框】支剪力墙结》构的剪?力墙:底部加强部位—的高度可取》框支层加框支层以上!两层的高度和落地剪!力墙:。总高度的1/10】二者的较大值—其他结?构的剪力墙房—屋高度大于2—4m时底部加强部位!。的高度?可取底?。部两层和墙》肢,总高:度的1?/10二者的较大】值;房?屋高度不大于24】m时:。底部加强部位可取底!部一:层 《    —。 3  当结构计算!嵌固端位于》地下一层的底板【或以下?时按本条第1、2】款确定?的底部加强部—位的范围尚宜—向下延伸到计算嵌固!端 : ? 1?1.1.6  考虑!地震组合验》算混凝土结构构件的!承,载力时?均应按承载力抗震调!整系数γRE进行】调,整,承载力抗震调整【系数:。γRE?应按:表11.1.6【采用 —     正截面!抗震:承载力应按本规【范第6.《。2节的?规定计算但应在【。相关:计算公式右端—项除以相应》。的承载?力抗震调整系数γR!E,。    ! 当仅计算》竖向地震《作用:时各类?结构构件的承载力】抗震调整系数—γRE?均应取为1.—0 》 1!1.:1.:7  混凝土—结构构件的纵向受力!钢筋的锚固》和连接除应符—合本规范第8.3节!和第8.4节—的有关规定外—尚应符合《下列要求 !  :   1 纵—向受拉钢筋的抗震】锚固长度应按下式计!算 !   —  2?  当采用搭接连】接时纵向受拉钢【筋,的抗震搭接》长度:应,按下列公式计算 】 】  《   ?。3  纵向受—力钢筋的《连接可采用绑扎搭】接、机械连》接或焊?接 《     【4  纵向》受力钢筋连接的【。位置宜?避开梁端《、柱:端箍筋加《密区;如必须—。在此:连接时应采用机【械连接或《焊接 ?     !5  混凝土构件位!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!纵向受力钢筋接【头面积百分率不宜】超过50% 】 11.1【。.8  箍》筋,宜采用焊接封—闭箍:筋、连续螺旋—箍筋或连续》。。复,合螺旋箍筋当采【用非:焊接封?闭,箍筋时?其末端应做成135!°弯钩?弯钩端头《平直:段长度不应小于箍】。筋直径的10—。倍;在纵向钢—。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的!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!接,钢筋较小直径—的5倍且《。不宜大于10—0mm 》 11.【1.9  考—。虑地震作用》的预埋?件,应满足下列规定 】   【  1 《 直锚钢筋》截面面积可按本规范!第9章的《有关规定《。计,算并增大2》。5%且应适当—增大锚?板厚度 》     2!  锚筋的锚—固长度应《符合本规《范第9.7》节的有关规》定并:增加10%;—当不能?满足时应《采取有效措施—。。在靠近锚板处宜【设置一根直径—不小于10》mm的?封闭箍?。筋 : 《 ,    3 —。 ,预,埋件不宜设置—在塑性铰区;当不】能避免时应采取有】效措施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