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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1 ?混凝土结构构件【抗震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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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【.,1 ?一,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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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1.1】 抗震设》防的混凝土》结构除应符合本【。规,范,第1章~第10章】的要求外《尚应根据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!。震设:计规范GB 5【0011规定—。的,抗震设计原则按本章!的规定进《行结构构件的抗【震设: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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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《1.1.2 【抗震设防的混凝土建!筑应按现行国家【标准建筑工程抗【震设防分《。类标准G《B 502》23确?定其抗?震设防类《别和相应的抗震【设防标准《。
【 注本章甲【类、乙类、丙类建筑!分别:。为现行国《家标准建筑工程【抗震设防分类—标准:。GB 502—。23中特殊设防类】、重点设防类—、,标准设防类建筑的简!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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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【1.3?。 房屋建筑混【凝土结构构件的【抗震设?计应根?据设防类别、—烈度、结构类型和】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!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!应的计算和构—造措施要求丙—类建筑的抗震等【级应按表11.1.!3,。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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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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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!1 建筑场地为【I,类时除6度设—防烈度外应允许【按,表内降低《一,度所对应的抗震【等级采?取抗震?构造措施但相应的计!算要求不应降低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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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2 接!近或等于《高度分界时》应允许结合》房屋:不规则程度》及场地、地基条件】。确定抗震等级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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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3 】大跨度框架指跨度】不小于?18m的框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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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】4 表中框》架结构?不包括?异形柱框架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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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: 5 —房,屋高度不大》于6:0m的框架-核【心筒结构按框架-剪!力墙结构的》要求设计时应按【表中框架-剪力【墙结构?确定抗震等级
【。。
11.1!.4 《确定钢筋混凝土房】屋,。结构构件《的抗震等《级时尚应符》合下列?要求
《
《 1 对框!架,-剪:。。力墙结构在规—定的水平地震力作】用下框架底部所承担!的倾:覆力:矩大于结构》底部总?倾覆力?矩的50%时其【框架的抗震等级应】按框:架,结,。构确定
! , 2《 与主楼相连【的裙房除应》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!等级外相《关范围不《应,。低于主楼的抗震等】级;主楼结构在【裙房顶?板对应的相邻—上,下各:一层应适当加—强抗震构造措施【裙房与主楼》分离时应按裙房【。本身确定抗》震等级
】
3 【 当地下室顶板作】为上部结《。构的嵌固部》位时地?下,一,层的:抗震等级《应与:上部结构相》同地:下一层以下》确定抗?震构造措施的—。抗震等级可》逐,层降低一级但不【应低于四级地下室】中无上部《结构的部分》其抗:震构造措施的抗【震,等级可根据》具体:情况采用三》级或四级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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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4? 甲、乙类—建筑按规定提高一度!确,定其抗震等级时如】其高度超过对应的房!屋,最大适用高度则应采!取比相应抗震等级】更有效的抗》震构造?措,施,
11】.1.5 —剪力:墙,底部加强《部,位的范围应符合下】列规定
】
1 底!部加强?部位的?高,度应从?地下室?顶板算起
【
2 ! 部分框支剪—力墙结构的剪—。力墙:底,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!取框支层加框支层】以上两?层的高度《和落:地剪力墙总高—。度的1/10二【。者的较大值其他结】构,的,剪力墙房屋》高度大?于24m时底部加强!部位的高度可取底部!两层和?墙,肢,总,高度的1/》10二?者的较?大值;房屋高—度不大于24m时底!部加强部《位可取底部》一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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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3 : 当结构计算嵌固端!。位于地下一层的底板!或以下时按本条【第1、2款确定的】底部加强部位的【范围:尚宜向下延》伸到计算嵌固端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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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1.!6 考《虑,。地震组合验算混凝】。土结构构件的承载】力时均应按承载力抗!震调整?系数γRE》进行调整承载力抗震!。调整系数γ》RE应按表》11.1.》6采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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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正截面抗【。震承载力应按本【规范第6.2—节的规定计算但应】在相关计算公式右端!项除以相应的承载力!抗震:调整系数《γRE?
,
,
— 当仅计算竖向】地震作用时》各类结?构构件的《承载力?抗震调整系数γR】E均应取为》1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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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11.1.》7 混《凝,土结构构件的纵向】受力钢?筋的锚?固和连接除应符合】本规范第8》.3节和《第,8,.4:节的有关规》定外尚应符》。合下列要《求,
》
, 1 纵向】受拉钢?筋的抗震锚固—长度应按下式计【算
】
— 2 当【采用搭?接连接时纵向受【。拉,钢筋的抗震搭接【长,度应按下列》。公式计算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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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
— 3 纵—向受力?钢筋的连接可采用绑!扎搭接、机械连接或!焊接
! 4 纵向受!力钢筋连《接的:。位置:。宜避:开梁:端、柱?。端箍筋?加密区;如必须在】此连接时应采用【机械连?接,或焊接
—
5 ! ,混凝土构《件位:于同一连《。接区段内的纵—向受力钢筋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宜!超过50%
】
11.1.】8, 箍筋宜采用焊】接封闭箍筋》、连续螺《旋箍筋?或连续复合螺旋【箍筋当采用非焊【接封闭箍筋时其末】端应:做成13《5°:弯钩弯钩《。端头平直段长度不】应小于箍《筋直径的10倍【;在纵向《钢筋搭接长度范【围内的箍筋间距【不应大于搭》接,钢筋较小直径的5】。倍且不宜大于—10:0mm
》
11.【1.9 》考虑地震作用的预】埋件应满足下列【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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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1, , 直锚钢《筋截面面积可按本】规范第9章》的有关规定计算并增!大,25%且应适当增大!锚板厚度《
! ,2 锚筋的锚【固长度应符合—本规范?第9.?7节的有关规定并增!加1:0%:;当不能满足时【应采:取有效?措施在靠近锚板【处宜:设置一根直径不小】于10mm的封闭箍!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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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:。3 预埋》件不宜设置在—塑,。性铰区;当不能避免!时应采取有效措【。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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