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6 承《载能力极限状—态计算
【
》
6.1 一般】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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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1— , 本章适用于钢【筋混凝土构件—、,预应力混凝土—构件的承载能力极限!状,态计算;《素混凝土结构构【件设计应符合本规范!附录D?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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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【受弯构件、》牛腿、叠《合式:。构件的承载力计【算应符合本规范第】9,章的有关规定
!
?6.1.2 对】。于二维或三维非【杆系结构构件当【按弹性或弹塑性【分析方法得到—构件:的,。应力设计值分布后可!根据主拉应》力设计值的》合力在配筋方—向的投影《确定:配筋量按主拉应力的!。分布区域《确定钢筋布》。置并应符《合相应的构造要求】;当混凝《。土处于受压状—态时可考虑受压钢筋!和混:凝土共同《作用受压《。。钢筋配置《应,符合构?造要求
】。
6.1.3 】采,用应力?表达式进行混凝土】结构构件的》承载能力极限状态】验算:时应符合《下列规定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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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应!根据设计状况和构件!。。性能设计目标确【定混凝土《和钢筋的强度—取值
! 2 钢筋】应力不应大于钢筋的!强度取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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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3 混凝土应】力不应大《于混凝土的强度【取值;多轴应—。力状态混凝土强度取!值,和验算可《按本:规范附录C》.,4,的有关规定进行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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