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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。章 拆迁《补偿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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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五条 拆迁人【应当依法对被—拆迁人给予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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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国家《法律、法《规另有规定外,房】屋拆迁不得因建设项!。目性质的《不同,对被拆—迁人采取不同—。。的补偿安置标—准,
第十—六条 被拆迁房【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!价格评估,》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!估资格的《机构承担,估—价报告必须由—。。专业房地产估—价师签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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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—迁估价机构的—确,。定应当公开》、,透明,?采,取被拆迁人投票【或拆迁当《事人抽签《等,方式进行《拆迁估?。价机:构确定后,一般由拆!迁人委托委》。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!签定书面拆迁估【价委托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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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房屋的价【格评估技术规范、】争,议处理?程序和有《关管理?规范按照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】执行 ?
第十七条 】被拆迁房屋的性【质分为住宅和非【。住宅房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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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房》和单位自管房用途】以房屋所有》。权证登记《。用途为准,房屋【。所有:权证登记不明—确或已取得建筑审】。。批手续尚未》办,理房屋所有》权证的,以城市规】划主管?部门批?准的:建筑用?地性质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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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管】理部门的直管公房】用途根?据租赁凭证确—定,,原审?批住宅用房改—为非住宅的》,按住宅房屋认定,!对其营业部分给【予适当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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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》 ,政府:作为土地储备、【建设公用设施的项】目以及拆迁后—。新,。建房屋性质不适合】原地还房《的,被?拆迁人应服从异地】还房或者选择货币】补偿拆迁后原地【建有:与被拆迁房屋性质相!同的商品房的,【同,等条件下,被拆迁】。人可优先购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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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与!拆迁人、被拆迁【人或者房屋承租【人有利害关系的评】估中介机构和估价人!员,不得《承担该?拆迁房屋的评—估已经评估的—。,,其评估结果无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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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拆!。除未超?。过批准期限》的临时建筑,以【批,准期:限减去已使用—。年限的?剩余期限按重置成本!法评估其残值给予】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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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一条 拆《迁有下述情况—之一:的房屋,由》。。拆迁人提出补偿安】置,方案,报房》。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!同意后实施拆迁【拆迁前,拆迁—人应当就被拆迁房】屋的有关《事,项,向?公,证机关办理补偿款提!存和证据保全手续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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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无产权关!系证明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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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?)产权人下落不【明的
】。第二十二条 拆迁】设有抵?押权的房屋,依【。照国家有关》担保的法律执行【
第二十三条!。 拆迁人《提供的安置》。房屋的质量、设【。计等,应当符合国】家法律、法规以及】。相关强制性》。标准的规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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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二十四条 拆迁人!应当支付住宅房屋的!被拆迁人或房屋【承租人搬迁补助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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搬迁补助费!、临时安《置补助费具体标【。准,由市、?州人:民政府根据当地【经济和?物,价水平?确定,每年公布1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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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】 拆迁非住宅房屋】造成停产《、停业引起的—经济损失以及搬迁】、,安,装、过渡费用,【由拆迁人给予一次】性,补助具体补助标准】由市、州人民—政府规?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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