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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拆!迁管:。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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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六条 拆迁人【应当制定拆迁计划和!拆迁:方案,并按照国家】规定取得《房屋拆迁许可证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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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拆迁:计划应?当包括建设》工程项目名称—、性质、工程—量、:占地面积《、拆迁范《围、拆迁方式、拆迁!期限、?拆迁费用概算、工】。程开工时间》、工程竣工》时,间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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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方案应【当包括被拆迁房屋的!性质、?用途、面积、—权属和拆迁地段区位!、还建方式、安【置房:地点:、临时过渡方式、拆!迁资金落实情—况、拆?迁的实施步骤—和安全防《护、环保措施等属】现房安?置的应?提供安置房屋的【权属证明资》料 ?
房屋拆!迁管理部门在发放】。房屋拆迁《许可:证时,应当》附有详?细的拆迁范围图【
《第七条 拆迁补偿安!置资金应当专户存储!,并:由拆迁人、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和接【受存款业务的金【融机构三方签定【监管协议,明确【资金的监管数额、】使用程序和违约责任!在拆迁?安置实施过程—中,:房屋拆?迁管理部门可—根据情况变》。化追加资金监控【数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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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管的》拆迁资金应当保【证专款用于房屋【拆迁的补偿安置,不!得挪作他用拆迁人】依法完成补偿—安置:任务后,经房—屋拆迁管理》部,门,确认可解除剩—。余资金的监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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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《补偿安置资》金监管的数额应相当!于全部被拆迁房【屋,采取货币补》偿所需的资》金数额拆迁人提供】用于:产权调换现房的【,可适当计减—监管资金 》
?第八条 拆迁范围】确定:后,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在拆迁范】围内从?事下列活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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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。一,)新建、扩》。建、:改建(含装饰、【装修)房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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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二)改变房》屋和土地《。用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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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三)建立新的房屋】租赁关系;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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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以被!拆迁:房屋为注册住址办理!工商营业注册—登,记手续
第九!条 拆迁人应—当在:房屋拆迁许可—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!拆迁期?限内实施房屋拆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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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范围由房屋】拆,迁管理部门根据城】市,规划主管部》门的规划用地红【线范:。围确:定为保证房屋安全】。确须跨规划》用,地,红线进行拆》迁的,拆迁范围【由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商城市规—划主管部门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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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期限届!。满拆:迁人未按规定—申请延期的,房屋】拆迁:许可证自动失效 】
第十条 被】拆迁房屋的拆—除施工必须由能够】确保安全《的建筑施工企业承】担
第十一条 】拆迁租赁房屋—,被拆迁人与房屋承!租人就解除租赁关】。。。系达成协议》或者:被拆迁人对房—屋承租?人进行安置的,拆迁!人,。与被拆迁人订立【拆,迁补偿安置》协议;被拆迁人与】房屋:承租人达《不成解除租赁关【系协议的,拆—迁人应当与被拆迁】。人订立拆迁补—偿协议,并》与房屋承租人—订立拆迁安》置协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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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!示范文本,由—省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:制定,供《拆迁当事人参—照使用
第】十二条 拆迁人【与被拆迁人或—者拆迁人、被拆迁】人与房屋《承租人达不成拆迁】补偿安?置协议的,经—当事人?申请,由《所在地房屋拆迁管】理部门裁《决房屋拆迁管—理部门?是被拆迁人的,【由同级人民》。。政府:裁决,裁决应当自】收到申请之日起3】0,日内做出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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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申请裁决一方,应提!。供裁决?所需:的相关资《料裁决机关作出【裁决:前,应通知》被申请一方当—事,人做出答辩,—并组织有关》当事:人进行调解;当事】人拒绝调《解,可以《进行裁?。决;受理裁决过【程,中发现需要查—证的事实,可以做出!中止裁决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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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对》裁决不服的,—。可以自裁决书—送达之日起3个月】内向人民法院起【诉,:拆迁:人依照本《办法已?对被拆迁人给予货】币补:偿或:。。。者,提,供了拆迁安置—、过渡用房的—,诉讼期间不停止拆!迁的执行《
第十三【条 拆迁《人应将?拆迁范?围内房屋(根据规】划需要保《留的除外)全—部拆迁?完毕后,《。报,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!认,并到房产、【国土资源管理部【门办理被拆除房【屋所有权证、—土地使用权证注【销登记手续
第十!四条 房屋拆迁管理!部门(?由,财政全额拨给事业费!的除外)可以按省人!民政:府规:定的:标准向拆迁人收取管!理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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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》理费:收入:按照预算《外,资金的有关规定,】实行财政专》户存:储,专款《专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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