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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】拆,迁管理?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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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】 拆迁人应当制【定,拆迁计划和拆迁方】案,并按照国家规定!取得房屋《拆迁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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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计!划应当包《括建设工程项—目名称、性质、工】程量:、占地?面积、拆《迁范围?、拆迁方式、拆【迁期限、拆》迁,费用概算、工程开】工时间、工程竣工时!间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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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方案》应当包括被拆迁房】屋的性质、》用,途、面积、》。权属和拆《迁地段区位、—还建方式、安置房】地点、临时过渡方式!、拆迁资《金,落实情况、拆迁【的实施步骤和安全】。防护、环保措施等】属现房?安置的应提供安置】房屋的权属》证,明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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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在发放房屋拆【迁许可证《时,应当附有详【细的:拆迁范围《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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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拆迁补】偿安置资金应当专】户,存储:。,并:由拆:迁人、?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和接受存款业务】的金融机构三—方签定监管》协议:,明确资金的—监管数额、使用【程序和?。违约责任在拆—迁安置实施过—程中,?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!根据:情况:变化追?加资金监控数额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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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管!的拆迁资金应当【保证专款用于房【屋拆迁的补偿安【置,不得挪作他用】拆迁人依法完成补偿!安置:。。任务:后,经房屋拆迁管理!部门确认可解—除剩余资金》的监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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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补》偿安置资金》。监管的数额应相当】于全部被拆迁—房屋采取《货币补偿所需的【资,金数额?拆迁人?提,供用于产权调—换,现房的,《可适当计减》监管资金 —
第八条 拆迁】范围确定《。。后,任?何单位和个》。。人不得在拆迁范围】内从事下列》活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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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》新建、扩建、—改,建,(含装饰、装修)房!。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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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二)改变房屋—和土:地用途;《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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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《建立新的房屋租【赁关系?; ?
—(,四)以被拆迁房屋】为注册住址办理【工商营业《注册登记《手续 《
第九《条 拆迁人》应当在房《屋拆迁许《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!和拆迁期限》内实施房屋拆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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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范围》由房:屋拆:迁,管理部门根据—城市规划主管—。部门的规划用地红】线范围确《定为保?证房屋?安全确须《跨规划用地红—线进行拆迁》的,,拆迁范围由—房屋拆迁《管理部门商城—市规划主管部门【确定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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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—期限届满拆迁—人未按?规定申请延》期,的,房屋《拆,迁许:可证自动《。失效: :
:第,。十条 被《拆迁房屋《的,拆除施工必须由【能够确保安全—。。的,建,筑施工企业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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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拆迁】租赁房屋,被拆【迁人与房屋承租人】就解除租赁》关系达?成协议?或,者,被拆迁?人对房屋承租—人进行安置的—,拆迁人与被拆【迁,人订立拆迁》补偿安置协》议;被拆迁人—与,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解!除租:赁关:系协议的《,拆迁?。人应当与被》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!协,议,并与房》屋承租人订》立拆迁安《置,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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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拆,迁补偿安置协—议的:示范文本,由—省建:设行政主管部—。门制定,供拆—。。迁当事人参照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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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二条 《拆迁人与被拆—迁人或?者拆迁人、被—拆,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!不成拆迁补偿安置】。协议的,经当事人】申请,由所在地房屋!拆迁管理《部门裁决《房屋拆迁管理—部门:是被拆迁人的—,,由同级人民政府裁】决,裁决应当—自收到申请之日【起,。3,0日内做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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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裁决一方】,应提?供裁决所需》的相关资料裁决机关!作出裁决前,—应,通知被?申请一方《当事人做出》答,辩,并?组织有关当事人进】行调解;当事人拒】绝调解,《可以进行《裁决;?受理裁决过》程中发现需》要查:证的:事实,可以做出【。。。中止裁决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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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【人对裁?决不服?的,可以自裁决书】送达之日《起3:。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!诉,拆迁《人依:照本办法已》对被拆?迁,人给:予货币补偿或者【提,。。供,了拆:迁安置?。、过:渡用:房的,诉讼期间不】停止拆迁《的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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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三条: 拆迁人《应将拆迁范围内房】屋(根?据规划需要》。保留的除外)全部】拆迁完毕后,报房】屋拆迁管理部门确认!,并到房产、—国,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!被拆:除房屋所有权证、土!地使用权《证注:销登记手续
第十!。四条 房《屋拆:迁管理部《门,(由财政全额拨【给事业费的除外)可!以按省人民政府规定!的标准向拆迁人【收取管理费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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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费收入按照预!算外资金的有关规定!,实行财政》专户存储,专—款专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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