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二章 工【程交:接登记和事前介入】
《第五条 在》。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开!工前建设《单位应?向,接管单位办理登记手!续填写黄石市—城市基础设施工【程接管登记表
【
黄石市城市基!础设施工《程接:管,登记表的主》要内容包括
【 , (一)建设单位】名称;
《
(《二)城市基》础设:施建:设工:程名称、规模—、,长度:、结构及其附属设施!等;
(三】)施工单位名—称;
—(四:)质量监理单位名称!;
(五)接!管单位要求填写【的其:他内容
《。
第六?条 接?管单:位在受理《。接,管登记时应当向建】设单位告知城—市基础?设施工程交接的【条件
—(一)符合城市总】体规划和设计要【求;
(二】)经过竣工验收【;
《 (三)竣工技术图!纸资料?真实齐全并符合【城建档案管理—要求;
(】四,)配套附属设施齐全!落实质量保修制度;!
第七条 接管】单,。位自受理登记—之日起可《向建:设、施工《单位:了解城?市,基础设施工》程,的建:。设,情,况建设?。单位、施工单位应】当予以配《合
? 对工程建设中可!能影响设施管理、】运行安全的问题【建设单位《应当与接《管单位协商解决并作!记录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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