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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三《章 工程交接手【续的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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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— 城市基础》设施:工,程竣:工后建设单》位应当及时组—织竣工验收经验收】合格后方可办—理移交接管手续验】收,合,格,可以移交的有—效期为?。自竣工验收报告签发!。之日起一年有效期】内未办理《移交接管手》。续的由建设单位负责!工,程的维护和管理;】已办理接管手—续但在工程质量保】。修,期内:出现保修《质量问题的建设单】位,应当配合接管—单位督促施》工单位修复》缺陷;超过》有效期的《应当委?托具有资质的—。质量检?测鉴定机构对移交的!城市基础设施工【程重新作出质量鉴】定鉴定结果达到该】工程原设《计标准的方可移交接!管
城—市基础设《施工程未办理交【。接手续的由建—设单位?。负责管理和》维护;已办理—交,接手:续的由接管单—位负责管理和维【护
第九条— 城市基础设—施工程?经验收?合格或?。者经重新质》。量鉴定达到该工程】原设计标《准的接管单》位必须予以接管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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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条, ,城市:基础设?。施工:程在办理交接手续】时建设单《位应当与接管单【位签订移交》接管协议《书其:内容包括
】(一)建设》。单位、接管单位名称!;
? , (二)工程—勘察设计单位、施】工单位名《称;
—(三)工程》名称、?位置、长度》、面积、结构、【附属设施名称等;】
(四)工】程开工与竣工日【期;
(五)!质,量监:理单位名《称以及质量验收结果!报告;
(】六)工程《质量保?修期承诺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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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七?)建设单位提供接】管单:位的工程全套资料清!单;
(八】)移交双方需要约】。定的:其他事项
第十一!。条 属政府投资的城!市,基础设施《。工程:在办理接管手续后接!管单位应《当纳入正常》维护和管理范围需】增加维护管理费【用的:如当年?。无法落实可在—下一年度城市维【护资金?安,排计划中给予增【补
属社】会资金投资建设【的城市基础》设施工程需》要向管理部》门移交管理的在办】理接管?和设施权属变更手续!后,按照前款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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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确【需提前交付》使用城市《基础设施工》程的建设单位应当与!接管单位签订临【时接管协议明确接】管工程的具体内容】和双方责任义务【建设:单,位负责未完善配套设!施工程建《设接管单位负责接】管后的设施》。。维护管理属于施工质!量缺陷的由建设单】位和施工单位—负责:修复;建《设单位在工程完【工后:应当及?时办:理正式移交》接管手?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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