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《  】第三章 工程交接】。手续的办《理 ? 第八条》 城市基础设—施工程竣《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!时组织?竣工验收经验收合】格后方可办理移【交接管手续验收【合格可以移交的有效!期为自竣《工,验收报告签》发之日起一年有【效期内?未办理移交接管手续!的由建设单位负【责工程的维》。护和管理;已办【理接管手续》但在工程《质量保修期内出现】保修质量问》题的建设单位—应当配合接》管,。单位督?促施工?单位:修复缺陷;超过有】效期的应当委托具】有资质的质量检【。测鉴定机《构对移?交的: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重!新作出质量鉴定鉴定!结果达?到该工程原》设,计标准的《方可移交《接管  》 城市基础》设施工?。。程未办理交接手【续的:由建设单位负责管】理和维?护;已办理交接手续!的由接管单位负责】管理和维护 【。第九条 城市基【础设施?工,程经验收合格或【者经重?新质量?鉴定达到该工—程原设计标》准的接?管单位必须予以接】管 第十条— 城市基础设施工】程在办理交接—手续时建《设单位应当与—。接管单?位签订移交接管协议!书其内?容包括? , ,  (一)建设单位!、接管单位名称【。; :   (二)—。。工程勘察《设计单位、施工单】位名:称;   (【三):工程名称、》位置、长度、—面积、结构、附【属设施名称》等,;   (四)】工程开工与竣工【日期;   (五!)质:量监理单位名称【以及质量验收结【果报:告; 《  :(六)工程质—量保修期承诺书【;   (七)建!设单位提供接管单位!的工程全套》资料清?单;   (八)!移交双方需要—约定的?其他事项《 第十一条 【属,政府投资的城—市基础设施工—程在办理《接管手续后接管单】位应当纳入正常维护!和管理范《围,需增加?维护管理费用的如】当年无法落实可在下!一年度?城市维护资金安排】计划中给予增补 】   《属社会资金》投,资建设的城市基础】设施:。工程需要向管理【部门移交管理的【在办理接《管和设?施权属?变更手续后》按照前款办理 第!十二条 确需—提前交?付使:用城市基础设施工程!的建:设单位?应当与接管单位【签订临时接管协议明!确接:。管工程的《具体内容《和双方责任义务【建设:单,。位负责?未完善配套设—施工程?建,设,。接管单位负责接【管后的设施维护【管理属于施工质【量,缺陷的?。由建设?单位:和施工?。单位负?。责修复;建设单【位在工程完工后【应,当及时办理正式移交!接管手续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