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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一:章 总 《则
第一条】 为:规范城市基础设施工!程的交接接管行为】。明确建设单位和接】。管单位的权利—和义务确保城市基】础设施工《程及时?竣工交?接并充分《发挥设?施的使用功能根【据国家?关于建设管》理的法律、法—规和相关规定结合】。。我市实际制》定本办法
第二条! 本办?法所称城《市,。基础设施工程—指非盈利性城市【公益项目《包括城?市道路、《桥梁、隧道、广【场、供?水、排洪(水)管】网(渠)、排渍泵站!、城市绿化、城市垃!。圾处:理场等城市》基础:设施
第三—条 本市《行政:区域内新建、扩建、!改,建的城?市基础设施工程的】交接均适《用本:办法
《第四条 市建—。设和:管理委?员会:是本市?城市基础设》施工程?的行政主管部门;市!市政设施管理局、】市园林局《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!法局和城《区,(开发区)城建局(!以下简称接管—。单位)按《照各自职责、市【区二级?管理的权限》及属地管《理的原?则具体负责本级【管辖的城《。市基础设施工—程的接?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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