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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一章 —总, 则
—第一条 《为规范城市基础【设施工程的》交接接管行》为明确建设》。。单位和接管单位的】权利和义务》确保城市《基础设施工程及【时竣工交接并充分】发挥设施的使用【功能根据国家关于建!设管理的法律—、法:规和:相,关规定结合我市实】际制定本办法
第!二条 本办》。法所称?城,。市基础设施工程指非!盈利性城市公益项目!包括城市道》路,、,桥梁、?隧道、广场、供水、!排洪:(,水)管网(》渠)、排渍泵—站、城市绿化—、城市垃圾处理场等!城市基础设施
第!三条 本市行政【区域内新建、扩建】、,。。改建的城市》基础设施工程的交】接均适用本办法【
第四条 市【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是!。本市城市基础设施工!程的行政主管—部门;市市政设【施管:理,局、市?园林局?、市城?市管理综合》执法局和城》区,(开发区)》城建局(以下简【称接管?单,位)按照各自职责】、市区二级管—理的权限及属—地管理的《原则具体负责本级管!辖的城市基》础设:施工:。程,的接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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