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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三章 经营管【理
第十三—。条 :从事燃?气经营活动应当符合!国家规定的条—件取得燃《气经营?许可证燃气经—营企业应当按—照燃气经营许可证】确定的经营范—围、种类、方—式、区域、》期限从?事燃气经营活—动
? 燃气经营》企业从事钢瓶充装】活动的?应当:依法取?得省质量《技术监督部门—颁发的钢瓶充装许可!证
第十四条—。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!证的企?。业,应当向其所在城市】的市人?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!。提出书面申请提供】相,关资料许《可机关应当自受理】申请之?日起20《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!决定并通知申请人】
燃气主—管部门在审查瓶装燃!气,经营(含《汽车加?气,。。)许可申请时应当遵!循公开?、公平、公正、方】便供气的《原则对?符合法定条件—、标准的应当—准予许?可
第?十五条 燃》气经营许可》证有效期为三年需要!延期的燃气》经营企业应》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!满3:0日前向许可—决定机关提》出申请
第》十六条 管》道燃气实行特许经】营制度燃气主管【部门依据同》级人民政府的授权】负责本?行政区域《内管道燃气特许经】营的具体实施—
特许经营权】的,授予符合招标投【标条件的应当采【取招:。标,投标的方式》进行
《 取得管道》燃气特许经营权【的,企业应当《与,燃气主管《部门签订特许经【营协议并严格遵守国!家有关规定
第十七!条 :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!业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燃气主管部门【报经本级人民政府】批准可以终止—特许经营协》议取:消其:特许经营权
】。。(一)擅自转让、】出租特许经营权【的;
(二)存!在重大安全》隐患:且拒不整改的;
】 (三)因管【理不善发生重大【质量、生产》安全事?故的;
《 (四)擅自停】。业、歇业严重影【响社会?公,共利益和公共—安全:的;
(五)】法律、法规规定的】其他情形《
第:十八条 瓶装燃【气供应站由燃气【经营企业设立并在站!点布局、《安全防范、从业人员!、,应急处置等方面【符合国家和省的有】关规定
第十九条】 燃气经营企—业应当遵《守以下规《定
(一)向用!户持续?稳定地供《应燃气其气质—、压:力、计量、残液量】等符:合,国家标准;
【 (二)在经营【服务场所《。公布服务项目—。、收:费标准?、办事程序》以及供用气条件等事!项;
(三)健!全,、落实安全生—产的宣传教育—。和岗:位培训责任》制向用户发放燃气】安全手册对户内燃气!设施每年进行—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!查督促、指导和【帮助用户及》时消除安全隐患;】
?(四)履行普—遍服务的义务与【。用户签订服务—。。。合同建立用户—档案:;
《。(五)?燃气用户提出安装、!改装管道燃气设【施符合条件的应当】及时办理保证通气点!火并提?供、:安装燃气计量表;】
(六)落【实燃气?管网设施巡查管理】制度定?期检查?地下:。燃气管网《及其两侧范围内其他!地下设施并按—照省: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!管,部门规定的责—任范围承担居民【。用户:的户:内外燃气设施的【运行、维《护和更新改造等责任!;
(七)法律!、法规的《其他有关《规,。定
燃气经营】企业工作人员—。。上门服务时应—当文明、规范—,佩带统《一标志,并出—。示有效工作证件
第!二十条 燃气经【营企业不《得实施下列行—为
? (一)拒绝向符合!用气条件的单—位,。。和个人供气》;
(二)向】无燃气经营许可【证的:单位和个人提—供经营性气》源;
(三【)擅自降压、—停气、停业、歇业】;
(四)强制!用户购买指定的燃】气器具;
(五!)涂改、《倒卖:、出租?、出借?燃气经营《许可证?;
(六)法】律、法规禁止的其他!行为
第二十—一条 从事》瓶装燃气经》营不得实施》下列行为
【(一:)将漏气钢瓶运出】储灌站、供》应站;
《 (二《)对超?过检验期限、检验】不合格?或者报废《、改装的钢》瓶,进,行灌装;《
(《三)用槽车》直接向钢瓶灌装燃气!。或者用钢瓶相—互倒灌燃气;
【 :。(四)?将,瓶装燃?气交由不具有相应资!质的经营机》动车辆?运输:;,
(《。五)送?气,的非机动《车装载?钢瓶的数量超—过,安全:要求;?
(六》。)向居民用》。户提供可调式—减,压阀:。等不符合安全规范】的燃:气器具;
(七!)法律、法》规禁止的其他行为】
第二十二条 【燃气经?营企业因管道—施工、检修等非突发!性原因确需降—压或:者暂停供《气的应当提前72小!。时将暂停供》气及:。恢复供气的》时间通知用户和【燃气主管部门暂停供!气的时间一般不得超!。过36小时恢复供】气的时间不得安排】在当日22时至次】日6:时,之,间
《因突发?性原因造成》降,压或者暂停供气【的燃气经营》企业应当《。在组:织抢修的同时及时】通,知用户并尽快—恢复供气
第二十】三条 燃气经营企】业停业、《。歇业的应当提前90!日报经燃气主管【部门同意《由燃气主管》部门、燃气》经营企?。。业事先?对用:。户的用气作出妥善】安排并告《知,用户
第二十四【条 省人民政—府建设行政》主,管,部门应当会》同,。省物价、财政部【门共同?制定燃气服务—项目及收费》。标,准制定、《调,整,居,民管道燃气》价格应当进行听证】
第二十五条 燃】。气主管部门应当【加强对燃气经—营企业的监督—管,理对其?产品和服《务质量、安全生产】等定期进《行检查和《评价并将检》查和评价结》。。果予以公《。布
燃气主【管部门应当设—立并公布投诉、举报!电话及时查处燃气】经营中的违法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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