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【用气管理
》
,。第二十六条 燃气用!户应:。当按:照燃气安全手册使】用燃气、燃气—器具和应由》燃气经营企业—统一管理的钢瓶【按,。时缴纳燃气费为【燃,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!检查、抄表》等活动?提供方?便
:第二十七条 燃【气用户及其他—单位、个人不得【实施下?列行为
》。 ,。(一:)盗用?燃气:;
(二)【损坏、擅自安装、改!装,、拆除燃气设施将燃!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!、接地引线或者从】事其他危害》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!;,
(三)擅自】移动或者操》作公用燃气阀门等】公共燃气《设,施;
《 (四)擅自转供】。燃气:、改变燃气用途;
! , (五)擅自倾倒】燃气残?液或者用《钢瓶相互倒灌;
】 (六)》法律:、法规禁止的—其他行为
第—。二,十八条 管道燃气】用户确需《改,变燃气用《。途的:应当向管道燃气经营!企业提出申请管【道燃:气,。经营企?业,应当自收《到,申请之日起5日【内予以?答,复,
,。 管道燃气用户】需要安?装、:改装、拆《除应由用《户管理的《燃气设?施的应?当交由具有相—应资:质的施工企业实施
!第二十九条 燃气用!户有权就燃气经营服!务质量及收费等事项!向,燃气经营企业—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!维,修,企业查询、投诉相关!企业应?当及时予以答复或者!处理对拒不答复或】者,处理的用《户,。有权向燃气主管【部门或者有关部【门投诉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