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《四章 用气管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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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六,条 燃气用》。户应当按照燃气安】全手册使用燃气【、燃:气器具和应由燃气经!营企业统一管理的钢!瓶按时缴纳燃—气费为燃气经营【企业进行安》全检查、抄表等活动!提供方便
第—二十七条 燃气【。用户及其他单位、】个人:不得实?施,下列:行为
(—。一)盗用燃气;
! (二)《损,。。坏、擅自《安装、?改装、拆除燃气设施!将燃气?。管道:作为负重支》架、接?地引线或《者从事其他危—害燃气设施》安全的活动;
】 (:三)擅?。自移动或者操作公】用,燃气阀门《等公共燃气设施;
! (四)擅自【。转供燃?气、改变《。燃,气用途;
— (五)擅自倾倒燃!气残液或者用钢瓶】相,互倒灌;
— (六)法》律、法规禁止—的其他行为
—第,二十八条 》管道燃气用户—确需改变燃气用【途的应当《向管道燃《气经营企业提—出,申请管道《燃气经营企》业应:当自收到申请—之日起5日》内予以答复
】管道燃气用户需要安!装、改装、拆—除应:由用户管理的燃气】设施的应当交由具有!相应:资质的?。。施工企业实施
第二!十九条 燃气用户】有,权就燃气《经营服?务质量及收费—等,事项向燃气经营【。企业、燃气燃烧器具!安,。装维修企业查询【、投诉相《。关企业应当及—。时予:以答复或者处—理对拒不答》复或者处理的用【户,有权向燃《气主管部门或—者有关部门投诉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