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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规—划与工程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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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》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应当将燃气事【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!济和社会发展—规划
—燃,气主管部门》。应当依据国民经济】和,社会发展规》划以及城市》总体:。规划:按照城乡统筹、【合理布局的原—则组:织编制燃《气专业规划经法定】程序批准后》实施并报上一级燃气!主管部?门备案?
?经批准的燃气—专业规划不得擅自】变更;确需变更的】应当按?照,前款规定的》程,序办理?。。
第:八,条 城市建设应当】按照:城市:。总体规?划和燃气《专业:规划配?套建设相应的燃【气设施或者预—留燃气设《施配套建设用地预】留的燃气《设施配套建设用地】未经法定程序不得】改变:用途
城市新区!。开发、旧区改造【工程、?市政工程以》及新建?、扩建、改建的民用!建筑按?照燃气专业规—划和有关规定—需要配套建设—燃气设施的应—当与主体《工程:同,。。时设计、同》时施工、同时竣【工验收
采用管!道,供气的城市商品【房,其开发建设》。。单位应当会》。同燃气?经营企业确定管道供!气的气种、供气时】间等并?在房屋销售时—予以公开确保按约供!气
《。燃气:主管部门应当依据】燃气专业规划—严格审查燃》气设施?建设项目;在燃气管!网规划?区域内不得擅—自兴建瓶组气化【等燃气设施
—第九条 燃气工程】项目应当按》照国家规定》的建设项《目审批程序报有关】部门批准后实施
!。 燃气工程应当依法!。经,过安全、环境影响】评价:安全:、环保设施》与主体工程同时【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!时投产使用
燃!气工程施工图—设计文件未经法定】机构:审查不得使用
第十!条 燃气工》程建设单位应当依】法,对燃气工程建设【项,目的勘察、设计、】施工:、监理以及与—工程:建设有?关的重要设》备、材料等的采【购进行招《标,。燃气工程《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!、,监理活动应当由具有!相应:资质等级的单位【承担
燃气工】程建:设选:。用的设备、材—料,应当符合国家标【准或者?行业标准
新建!住宅的燃气计量【表和公共配气管道】的设置应《当符合省建筑燃【气安全?技术规程
第十【一条 燃《气主管部门应—当加强对燃气工【。程施工质量、安【全和:进度的监督
】燃气工程建设单【位应:当依法组《织对燃气工程的【竣工验收《并按照国家规定【办理备案《和档案移交手续未经!验收或者验》收不合格的不得交】付使用
第十二条 !市,政燃气管道等燃【气设施需要》进行改动的应当符】合国家有关规—定并报燃《气主管部门审核【批准燃气主》管部:门应:当自受理申请—之日起20日—内作出?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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